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产品包括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板块,其中以煤炭为主。主业煤炭纵贯河北、横跨晋冀、北延内蒙,具体包括河北邢台矿区、河北峰峰矿区、河北邯郸矿区、河北张家口矿区、山西寿阳矿区及内蒙古矿区,主要煤种包括精煤、动力煤等。在今年严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华北、华东地区的大钢厂、焦化厂、电厂建立稳定的长期客户关系,有效应对了煤炭市场的下滑态势。公司精煤主要客户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为主;动力煤市场以河北省各电厂为主,涵盖上海、山东等其它地区部分电厂及少量市场用户。
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管理部行使物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物资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制定及监督考核;对物资价格的审查;组织机关职能部室对采购计划、物资技术参数的审查;物资采购资金预算审核和采购计划的确定下达物资质量、物资管理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物资采购计划的价格公示和对标工作;各矿(厂)与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协调、纠纷处理和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规划发展部组织各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销售模式
运销分公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运销分公司根据价格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三)行业发展
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变化和环保压力影响,2015年国内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在需求下滑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下,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失衡局面加剧,煤炭价格单边下行,煤炭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压力下,紧紧围绕全年任务目标,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强管理,在极度困难的条件下,较好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价格在低位继续大幅下跌,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公司科学组织生产,加强市场开拓营销。一方面优化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有效抵减了市场大幅下行的冲击;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出售金牛化工29.99%的股权取得投资收益17.33亿元,实现了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
在煤炭业务方面,完成原煤产量2965.32万吨,同比减少329.33万吨,同比降低9.99%;合计生产精煤1638.46万吨,其中,冶炼精煤1104.33万吨,同比减少38.87万吨,同比降低3.40%。非煤业务方面:生产焦炭91.99万吨,同比减少28.08%;生产玻纤制品5.10万吨,同比降低13.71%;发电10.90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2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3,701.02万元,同比降低31.33%;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801.27万元,同比大幅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81.30万元,同比增加1,343.4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181.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3.40%,主要本期出售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和出售联营企业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6临-02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3: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李建忠、独立董事史际春、戴金平和杨有红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0,708,100,153.69元,负债20,744,115,858.39元,股东权益19,963,984,295.30元。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2,537,010,222.56元,营业成本11,017,716,155.33元,营业利润18,012,716.84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37,629,173.61元,利润总额155,641,890.45元,所得税费用-147,771,774.29元,净利润303,413,664.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812,985.7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8,835,771.5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759,175.15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005,584.58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1,607,854.1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5,156,905.57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16,896,978.64元。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812,985.7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61,925,051.0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9,213,738,036.71元,按照《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减应付普通股股利271,811,283.89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941,926,752.85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05元(含税),共计17,667,734.25元。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08,969.22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98,902.61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额。
公司关联董事张成文先生、陈亚杰先生、李建忠先生、李笑文先生、班士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十一、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110ZA3084号)充分反映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12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以上第6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6临-029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7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6、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54000
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7;
2、投票简称:冀中投票
4、在投票当日,冀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李英
传真:0319-20686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6临-027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3: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合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名,现场出席5名,监事李明朝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监事韩福明先生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监事张振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振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了真实、客观的评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6临-028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08,969.22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98,902.61万元,未超过预计额。
3、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张成文、陈亚杰、李建忠、李笑文、班士杰回避了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717,482.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495,947.00万元;关联销售221,53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接受邢矿集团综合服务项目包括租赁坑木场地、铁路、办公楼,支付的租赁费;使用邢矿集团出资修建的道路,分担的维修养护费用;接受邢矿集团为公司提供的煤矿三级医疗急救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冀中能源集团下属企业
2016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冀中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有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陶一煤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9月30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19,358,314万元、净资产4,247,1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537,678万元、净利润-43,233万元(未经审计)。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并持有公司597,142,952股股份、占总股份的16.9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
2016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鼎峰物流有限公司、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百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智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河北冀南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邯郸通顺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峰滨经贸有限公司、河北天择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汕头市宏硕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大力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河北邯峰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2,996,890万元,净资产854,7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63,530万元、净利润-90,319万元(未经审计)。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