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侄子,前些天我买酒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一有烦心事就想麻烦你,实在是过意不去。
别客气,大爷,你有什么烦心事?你说吧。
大爷,你买酒的时候聚缘烟酒店给你发票了吗?
但是我找他们要求退货时,刘老板态度十分不好,他还特别强调说,《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具有惩罚性,适用于食品具有危害性的情形,并说这箱酒未产生危险和危害,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不同意退款。
大爷,不要听他胡说,是他理解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聚缘烟酒店以未产生危害、不同意承担责任是站不住脚的。
也就是说,如果我起诉到法院的话,我这1200元酒钱还是能要回来得了。
不仅能要回这1200元,如果聚缘烟酒店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别提什么惩罚性赔偿了,聚缘烟酒店连这1200元酒钱都不愿意退还。刘老板说,这箱酒是在2020年中秋节后,从他人手中回收来的。他说这假酒又不是他造的,他不同意赔偿。
大爷,我跟你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有两种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生产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第二,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仍然进行经营的经营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个事发生后,我们几个老伙计也讨论过这件事情,其中一个还是当年的司法助理员。他对法律也懂一些,他给我们说要证明经营者“明知”太难了,他这么一说,我们几个也感到为难。真是老同志遇到了新问题。
大爷,你看看上述司法解释,已经对这些情形作出了规定,并且经过鉴定,他所销售的白酒为假冒白酒,坑害我们。如果上述假冒白酒流入市场,就会影响和损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这些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销售者就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太好啦!大侄子,每次遇到烦心事,就给你说叨说叨,心里就会亮堂许多,谢谢你啦。
别客气,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你该问就问,不能老憋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