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两个系统的总称。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防排烟系统,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防烟系统设置形式楼梯间正压。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与防烟分区有着直接的关系。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防排烟系统包含排烟和防烟两种系统,排烟属于防排烟,但防排烟不属于排烟,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防烟是保持室内空间的正压,使烟气不能蔓延进来,是向室内送风的系统;排烟是把火灾时产生的高温烟气排出室外,时向室外排烟的系统。
一、防烟系统
防烟系统:防烟系统是指在火灾的时候,对需要设置防烟系统的区域进行正压送风,保证区域内人员的安全。一般是防烟楼梯,前室等。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目的都是保证人员安全和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设置部位:
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安全性较高的安全出口)、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救援通道);
2、避难层(建筑内的安全区域,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才有)。
作用:通过设置防烟措施,防止烟气进入防烟部位,确保防烟部位的人员不受烟气侵袭,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条件。
方式:
1、自然通风
2、机械加压送风
①自然通风方式
②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防烟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二、排烟系统
排烟系统:排烟系统是指设置在一定区域,当火灾的时候,对火灾发生区域进行排烟的系统。防烟系统是向区域正压送风,排烟系统是将烟气排出。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分为自然排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目的都是保证人员安全和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1、较长的疏散走道;
2、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面积较大的地上房间和地下室(这两项的具体标准因建筑定性而异,具体可参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3、中庭。
由此可见,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进入疏散走道的烟气排出室外,为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
2、机械排烟
注:此处(房间和走道)的自然通风不同于楼梯间和前室的自然通风。虽然它们的原理相同,但此处是作为排烟措施,而楼梯间和前室是作为防烟措施。
②机械排烟方式
设置部位:按规范应设置排烟措施,但又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中庭。
三、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①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②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2、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