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调整了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调整后,甲类卷烟税率提高到56%,乙类卷烟税率提高至36%.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石坚指出,调税后,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烟草公司保持批发价格的稳定,在批发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际零售价格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次烟税的增加没有反应到烟草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而是被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石坚认为,这次改革并不彻底,没有对中国烟草的生产销售及烟草消费者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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