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别墅为掩护,以劣酒勾兑成高档酒,并售卖给烟酒商行,庞氏3兄弟“梦断”发财路。3月27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庞一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庞小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庞子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10万元。
庞氏3兄弟中,庞一勇排行老二,头脑最灵活。1999年,他从家乡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到广东沙朗金叶广场一文具店打工,之后自己陆续做过水果批发、床上用品等生意。2004年,庞一勇开始在沙朗收购洋酒瓶和卖酒瓶盖,由此认识许多“行内”朋友,对勾兑假酒之类的配方略知一二。
没有任何生产执照,也没有成立公司,庞氏3兄弟为他们用低档酒勾兑出的酒冠以“XO、轩尼诗、剑南春、茅台”等名贵洋酒和白酒的名称。庞一勇负责在外面联系业务,两兄弟主要负责生产假酒和送货。
2011年5月15日,庞一勇像往常一样拿着一张纸条给两位兄弟,让他们生产出单上记下的100多瓶酒。庞子智和庞小锋接单后,由第二天早上开始生产,大概10多个小时就灌装完毕,生产出佛山某商行需要的13箱118瓶假酒,“这批货准备6万多元卖给商行的”。
庞小锋送货到佛山,在卸货过程中被警方逮个正着。1个小时后,在别墅里的两兄弟也一起落网。
警方分别在上述地点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洋酒、白酒1批,价值人民币近20万元,还查获了假冒的商标标贴、酒瓶防伪标识、包装盒、酒瓶、酒瓶盖和制假用封箱器、刷码机、电脑条形码等一批加工工具。
据了解,没有固定职业的3兄弟,却拥有3辆车,庞一勇的老婆还曾经一次性借过30万元给朋友的姐姐。
制售假酒何以有如此暴利据被告人庞子锋供述,制假的原料酒都是价钱较便宜的酒,比如700毫升200元的路易老爷转身变成市价700元的名贵洋酒,10多元一瓶的“绵竹”制成“茅台”。然后,再以名酒的市面价格将这些假酒卖出,从中牟取暴利。
据了解,法院在作出判决后,还发出了首份营业禁止令,庞子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被禁止从事酒类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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