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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1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14个税目)(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次课税)(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从量+从价结合)(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税目间税负差异大、有增值税配合实行双层次调节)(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三、演变四、征税原则(一)征税范围确定的原则(二)税率设计的原则五、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充: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联系: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区别: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了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第三节税目与税率
[答疑编号1745030101]『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雪地车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游艇消费税在进口环节缴纳过,进口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答疑编号1745030102]『正确答案』ABD
(二)酒的适用税率(注意粮食白酒和其他酒的区分,其他酒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粮食白酒税率为20%,其他白酒为10%)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适用税率,无法确认原料的,从高适用粮食白酒税率征税。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征税。3.外购白酒加工出售的,按外购的白酒所用原料适用税率,无法确认的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4.外购不同白酒勾兑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征税。5.对用薯类、粮食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6.用粮食和薯类以外的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按薯类白酒税率征税。(根据财税[2006]33号文件,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已统一为20%,不再区分粮食和薯类白酒)。(四)成品油适用税率调整:1.航空煤油暂缓征收。2.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
第四节计税依据(掌握)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掌握)
[答疑编号1745030201]『正确答案』销项税=[31+3.51÷1.17+24.57÷1.17+500×22÷10000]×17%+3.74=13.28(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应纳增值税=13.28-3.4=9.88(万元)应纳消费税=[(31+3.51÷1.17+24.57÷1.17+(500×22+5×2000×25)÷10000]×20%+(20000+20000+500+5×2000)×0.5÷10000=18.75(万元)
第六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疑编号1745030202]『正确答案』消费税=10*250=2500元增值税=[2000*10*(1+10%)+2500]*17%=4165元
3.对白酒、卷烟采用从价与从量混合征收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题】某粮食白酒厂,员工喝了1000公斤白酒,无同类价格,每斤白酒成本2元(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疑编号1745030203]『正确答案』从量消费税=2000*0.5=1000元从价消费税=[2000*(1+10%)+1000]/(1-20%)*20%=800元增值税=[2000*(1+10%)+1000]/(1-20%)*17%=680元
四、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一)扣税范围:在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雪茄烟外,成品油要分清子目(不包括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注意: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一定是卷烟,不是雪茄烟。【例题】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A.购进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B.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C.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D.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疑编号174503020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用于生产汽车轮胎才能扣除;选项B和C,不属于可以扣除11项的范围
[答疑编号174503020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例题】某酒厂2007年4月购进酒精(酒精所用原料为粮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生产领用其中的70%用于生产A酒;本月销售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并收取包装物押金4.68万元。该酒厂2007年4月应纳消费税()万元。(2008年考题)A.8.25B.10C.9.05D.10.80
[答疑编号174503020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40+4.68/(1+17%)]×20%+(20×2000×0.5)/10000=10.8万元
第七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疑编号1745030301]『正确答案』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7000+2000)/(1-10%)=10000(元)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10000×10%=1000(元)
四、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消费税问题(掌握)与外购11种应税消费品原理一致,以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成品油要分清子目(不包括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
第八节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了解)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掌握)(一)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例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经海关核定,关税的完税价格为54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疑编号1745030302]『正确答案』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54000+54000×25%)÷(1-30%)=96429(元)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96429×30%=28929(元)。
[答疑编号1745030303]『正确答案』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80000+0.6〕÷(1-36%)=52.5(元)<7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36%。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6%)×36%+0.6×80000=1560000(元)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2000000+120000+80000+440000+0.6×80000)÷(1-36%)×17%=714000(元)
第九节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答疑编号174503030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50+88.92÷1.17)×5%=16.3(万元)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0+(88.92+20.358)÷1.17]×17%-35.598=22.78(万元)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16.3+22.78=39.08(万元)
第十节申报与缴纳
[答疑编号1745030305]『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A选项应为移送使用的当天;B、C选项应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改为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例题】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2010年考题)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C.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答疑编号1745030306]『正确答案』A
三、纳税环节(熟悉)1.生产环节。2.进口环节。3.零售环节。4、批发环节(卷烟)。四、葡萄酒消费税管理(了解)五、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了解)【典型例题】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乙企业为一家大型批发企业,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甲、乙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2009年考题):(1)甲企业的购进业务: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可扣)。外购酒精,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70%用于勾兑生产白酒。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费结算单据;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不可扣)。购进一批桌椅赠送给希望小学,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万元、增值税0.68万元(视同销售)。
[答疑编号1745030307]『正确答案』进项税额=34*(1-5%)+6.8+(40*13%+3*7%)*40%+0.68=41.94(万元)视同销售销项税额=4*17%=0.68(万元)
(2)甲企业的销售业务: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负责运输,收取运费35万元、装卸费144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疑编号1745030308]『正确答案』销项税额=400*17%+(35+144+1)/1.17*17%+150*17%+120*17%+80*60%*17%=148.21(万元)消费税=400*20%+(35+144+1)/1.17*20%+80*2000*0.5/10000+150*10%+120*20%+10*2000*0.5/10000+80*60%*20%+16*2000*0.5*60%/10000=169.33(万元)
(3)乙企业的购进业务:除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进白酒16吨外,乙企业另从国外进口50箱(标准箱,下同)卷烟,支付价款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运费及保险费共计8万元,关税税率20%。购进其他商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增值税25.5万元。
[答疑编号1745030309]『正确答案』进项税额=30*17%+25.5=30.6(万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原题税率为30%,现税率为36%)=〔(50+8+58*20%)*10000/(50*250)+0.6〕÷(1-36%)=87.94(元)>7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56%组成计税价格=(50+8+58*20%)+0.6×50*250/10000)÷(1-56%)=159.89(万元)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159.89×56%+0.6×50*250/10000=90.29(万元)卷烟进口增值税=159.89×17%=27.18(万元)
(4)乙企业的销售业务:10月5日向有长期购销关系的客户赊销白酒18吨,不含税价款108万元,约定10月18日付款,30日客户将款项支付给乙企业,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0.468万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答疑编号1745030310]『正确答案』销项税额=108×17%+0.468/1.17*×17%+400×17%=86.43(万元)消费税=108×20%+0.468/1.17*×20%+18*2000*0.5/10000=23.48(万元)
(5)乙企业的其他业务:向供货方收取依据销售数量计算的平销返利收入79.5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答疑编号1745030311]『正确答案』冲减进项税额=79.56/1.17*×17%=1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