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花钱买的烟,寄过去给我妹妹婚礼用,凭什么罚我的钱?”
而工作人员也不甘示弱,马上回怼过去“我们都是依法办事,你不要在这纠缠,影响这里的正常秩序,我就要报警了。”
面对工作人员的冷漠无情,女子情绪越来越激动。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只能选择报警,来结束这一场闹剧。
那么究竟发生什么样的故事?让女子正常买卖行为被烟草局罚款呢?
——【·案件摘要·】——
都是“华子”惹的祸
原来,女子名叫小芳。
小芳是一个心地善良、充满活力的年轻姑娘。
她的妹妹小美即将举行婚礼,这对姐妹俩是家中的掌上明珠,感情深厚。小芳心里早早地就为妹妹的大日子做着各种美好的打算。
在一天的黄昏时分,小芳独自来到当地的烟店。她知道婚礼上肯定不能少了烟。于是决定买些最上档次的中华烟。她挑选了48条中华烟,几乎将烟店的存货卖了一个空,眼中闪耀着兴奋和幸福。
婚礼将在另一座城市举行,小芳知道自己无法亲自出席,但她希望能在远方为妹妹送上祝福和爱意。于是,她决定将这些中华烟邮寄到婚礼现场。
在邮寄的途中,小芳满怀期待地将装有中华烟的包裹送至当地邮局。她想象着妹妹收到礼物的欢喜神情,心里觉得一切都会非常完美。
然而,命运似乎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就在包裹即将寄出后,邮局就遭到烟草局的突然检查。
小芳并不知情,她还在期待着妹妹收到礼物后的惊喜。
“我们是当地烟草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收到一批邮寄烟草的情报,怀疑涉及非法邮寄烟草。请问你最近是否邮寄了大量的中华烟?”
小芳听到这个问题,有些吃惊。
但她诚实地回答说:“是的,我最近确实邮寄了一批中华烟,是为了妹妹的婚礼准备的礼物。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涉及非法行为,只是想给妹妹一个惊喜而已。”
小芳听到罚款的消息,心里一阵慌乱。
尽管感到委屈和不解,但小芳并没有放弃。她决定要为自己辩护,因为她坚信自己的初衷是善意的,而不是违法邮寄烟草。
她决定前往烟草局,希望能够向他们解释清楚,让他们理解她的善意和无心之过。
小芳心急火燎地赶到烟草局,她希望尽快解决这个困扰自己的问题。当她踏入局内时,看到几名执法人员坐在办公桌后,正在谈笑风生。
小芳走到柜台前,试图礼貌地询问,“请问,我是小芳,你们是负责处理邮寄烟草的事务吗?”
其中一名执法人员看了她一眼说道,“是的,我们就是,你有什么事?”
小芳有些紧张地解释道,“我最近邮寄了一批中华烟,是为了妹妹的婚礼准备的礼物。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会涉及非法行为,只是想给妹妹一个惊喜而已。”
执法人员听了,解释说道,“这是违法行为,要负责任的!”
小芳试图解释,但被打断了,另一名执法人员说道,“我们每天都处理这样的案子,给你的处罚决定,肯定不会错的”
小芳被他们的态度气得有些愤怒,她坚定地说道,“我知道我犯了错,但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给妹妹一个美好的婚礼。请你们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我愿意接受惩罚,但也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的善意。”
执法人员听了,告诉小红,“感情不能成为免除处罚的借口,我们只是依法办事!请你理解!”
小芳感到委屈又无奈,但她不愿轻易认输。她努力平复情绪,说道,“我不是想逃避法律责任,只是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的初衷。我愿意接受罚款,但也希望你们能够减轻一些。”
执法人员说道,“这个我们说了也不算,我们只是按照法律办事的。”
小芳受够了执法人员的态度,于是就和执法人员拉扯起来,要他们给出明确的说法,为什么自己买的烟,不能邮寄。
就这样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小芳的行为,执法人员只能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告诉小芳,如果不服处罚,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在这里闹事。
小芳听到警察的话后,小芳决定不再被执法人员的傲慢态度所打败,她坚信自己的善意和初衷是值得辩护的。
处罚合时
法院的工作人员接过材料,仔细审查后告知小芳,“你的案子已经受理了,接下来会由法官负责审理。请你耐心等待通知。”
小芳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步入了法院的大门。她心里既紧张又期待,希望能够为自己的善意辩护成功。
接着,烟草局的代表开始发言。他们像个战士一样摆出整齐的架势,声音洪亮地强调小芳的邮寄行为是严重违规的,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他们像是在为自己争取战胜的胜利而奋勇争斗。
终于,当天的审理结束。小芳回到家中,陷入了沉思。她不知道自己的辩护是否能够打动法官,为自己赢得公正的判决。
几天后,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小芳再次来到法院,心里像是被悬挂在天平上的判决在翻滚。
判决书宣布:根据法律规定,小芳的邮寄行为确实属于违规,尽管有善意,但也不能逃脱处罚。烟草局的处罚程序正确,小芳败诉,需缴纳1万元罚款。
《——【·以案释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看呢?
香烟在我国不属于普通的商品,属于国家专营且受到一定管制的商品,因此,在购买、运输、制造等环节法律都有严格的限制。
在本案中,小芳购买48条香烟,进行邮寄。邮寄的数量也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因此,烟草局对小芳作出处罚决定,并没有问题。
那么烟草局对小芳罚款1万元,是否处罚过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一般一条中华烟的售价大概在700-800左右,所以小芳购买中华烟的金额应该在33600元-38400元左右。
而做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大约是小芳购买金额的30%,因此,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过重处罚。
那么小芳是否可以向快递公司进行索赔呢?
在本案中,快递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
法律是禁止邮寄大量香烟的,正常来说,在小芳进行邮寄的时候,工作人员就应该告知小芳,大量的香烟,不能邮寄。
而工作人员却接受了小芳的邮寄要求。并收取了运费。实际已经与小芳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
但是,由于小芳邮寄大量香烟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利益。因此小芳不能向快递公司索赔。
但是,小芳可以向快递公司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追究快递公司承揽违法运输业务的责任。
——【·结语·】——
最后,小芳决定接受法院的判决,缴纳1万元的罚款。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必须严格遵守。
从此以后,小芳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行为和价值观。她明白善意与法律并不矛盾,相反,善意应该是在合法框架下的表现。她决心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关心和爱意,不再冒险违法。
从此以后,小芳明白了一句至理名言:“法律是公平的,不容打折。善意是美好的,不该变味。”
她的故事成为了一个警示,也是一个启示,提醒每一个人:不要违法,珍惜善意,用正确的方式行善,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和法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