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非法制造烟丝、卷烟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倒卖的是真品卷烟,是犯罪吗?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倒卖真品卷烟的非法经营罪案件。
案例一
2019年8月,被告人孔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无证非法经营卷烟,使用龙岩市永定区某乡镇的10户卷烟零售户的许可证号,以为卷烟零售户垫资的方式向烟草公司订购卷烟,并支付订购款。当龙岩市永定区烟草公司将订购的卷烟送达零售户店中后,各零售户将自己需要销售的卷烟留下,并将卷烟款付给被告人孔某,被告人孔某将各零售户不要销售的卷烟运回其家中存放。期间,被告人孔某还前往永定区其他乡镇街道收购卷烟。被告人孔某将其订购、收购的卷烟非法出售给附近一些做喜事、丧事的人及厦门经营卷烟的翁某某。被告人孔某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多次非法销售给翁某某共计23522元卷烟。
案例二
2022年,被告人张某某在龙岩市新罗区收购了一批卷烟,后以约800元价格雇请被告人廖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将上述收购的卷烟运输到广东省揭阳普宁市销售。龙岩市永定区峰市省级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廖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内查获成品卷烟,经清点总计9个品种555条卷烟;经烟草部门核价,价格共计72350元。经查证,被告人张某某和廖某某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零售许可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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