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员工和客户的身体健康,提高银行环境质量,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禁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
1.
办公区域;
2.
营业大厅;
3.
客户休息区;
4.
餐饮区;
5.
停车场;
6.
电梯间;
7.
卫生间;
8.
任何室内公共区域。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禁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
纸烟、雪茄、烟斗等烟草制品;
电子烟、电子雾化器等电子烟草制品;
其他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本行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