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长沙县(长沙经开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长沙县委(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长沙县的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基本完成整改23个,未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巡视移交的1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巡视移交的36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长沙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学深悟透做实不够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县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2021年重点学习内容。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专家围绕大数据、城市管理、芯片制造、自贸区建设等专题进行授课。2021年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国际关系等开展6次学习,每次学习均安排3-4名成员交流发言。
(2)8个单位学习研讨联系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少。
(3)学用结合不紧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稍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发展蓝图。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纲要》是全县各级各类规划的遵循。二是强化规划衔接。发布了《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相衔接,确保整体一盘棋。三是厘清功能区职能职责。整合开发区管理机构,组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委会(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积极推进黄兴镇析置街道工作,实时撤销黄兴会展经济区及其管理机构。推进单一行政区内平台(复合)运营模式改革,探索跨片区、跨园区、跨产业的区域复合管运模式,形成1+1+1>3的倍增效应。四是强化规划全流程管理。出台《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全县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有效解决规划数量、质量、统筹等问题。
(4)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到位。涉拆信访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管行业必须管信访”,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分管业务或属地的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实行“一个交办问题、一名领导包抓、一套方案解决、限期办结到位”;二是全面推行“公示拆迁”,严格执行“一线指挥、二轮会审、三榜公示”的流程,让拆迁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出台《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四是对于突破政策红线的信访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5)城区违建问题突出。
(6)文教卫事业发展滞后。
2.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7)抓“六稳”“六保”推动复工复产力度不够。
(8)关于产业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不强,工业过于依赖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整改情况:聚焦“4+2+3”产业链,分别组织召开工业机床产业链、应急装备产业链等一系列座谈会,实现县域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制定《长沙县长沙经开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瞄准工程机械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实施产业生态构筑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制定《千企技改装备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2021年拟打造10家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正制定《长沙县中小企业“两上三化”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布局和发展数字经济。发布《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融合创新场景领域系统、全面、深入发展。出台《长沙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揭榜指南》,在高端装备制造+5G等6大领域实施场景揭榜挂帅。
(9)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和综合窗改革,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行“1325”改革,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不动产登记3日办结,办结时限全省领先。推行“四减八个一”(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单速达)。推进“就近办”改革,下放297项政务服务事项。投入27台“智能商事登记自助机”,实现企业开办“零预约”“零排队”“零见面”“零提交纸质材料”。建立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机制,交办营商环境问题1493个,整改率达98.8%。首创“公职律师小分队”,形成多元解纷格局,通过诉前调解结案5110件,调解成功率达51.29%。制定《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2021年行动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从提高效率、精准解难、兑现政策、培育商事主体等方面发力,争创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商业银行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各银行共发布贷款产品180余款,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4场次,达成授信68.67亿元。截至5月,全县完成中小微企业贷款326.42亿元。加快落实《长沙县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落实奖补政策,补助时限缩短至1个月内,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0)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县长每季度专题调度、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的分层级调度机制,协同推进。采取书面填报及现场走访结合的形式,专项督查2016年-2020年通过审定且正在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分类施策推进项目。项目落地率由2020年10月的37.7%增加到目前的49.1%。
(11)物流园区管理不规范,存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取缔关闭一批经营不规范的道路货运经营散户、国土报建手续不全的物流园。二是规范整顿一批报建手续齐全但用地类型不符的物流园。三是推动县域物流产业要素向空港物流园、长沙东物流园两大物流园区集聚,形成两大物流园集聚发展格局。《长沙县物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写完成,大型物流园招商引资取得明显进展。
3.“三大攻坚战”落实有差距
(1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下发《长沙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三个一批”工作目标,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18个市级和22个县直单位向40个村派驻工作队84人。高标准建设春华镇万亩高产优质高效水稻种植区、黄花银龙高档优质稻绿色生产示范片和路口—青山铺万亩示范片。制发《关于“慧润模式”集中连片打造工作方案》。以实现“五美”为目标,今年计划创建130个美丽宜居村庄。2020年12月,全县145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下发《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自查整改。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查找并整改资金使用、资金效益方面的问题。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改进工作作风。
(13)环境污染防治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拟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2021年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二是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及专项核查。配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进驻工作,对收到的交办件,拟定《长沙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抓好整改。三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村创建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强化扬尘、粉尘污染监督控制,强化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五是促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制定《长沙县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保护、水生态修护工作。六是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制定《长沙县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按时序完成。
(14)城区部分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星沙新城供排水专项规划》《县城区雨污分流研究报告》,针对老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出明确规划。二是加强调蓄设施建设。2021年启动的城北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建,增加城区2万吨/天的调蓄能力,预计2021年底完成。2021年启动论证城西污水处理厂调蓄设施建设。三是有效推进局部改造。在星沙街道1-6区安置区、湘龙街道大塘安置区等部分区域进行局部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启动泉塘街道星悦社区、榔梨街道大园社区局部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将雨污分流改造融入项目,推进东八线、盼盼路、万家丽路等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5)浏阳河、捞刀河水质常年不稳定。
(16)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的机场尾流区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坚持按照“搬迁一批,修缮一批,补助一批”思路积极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现场调研调度,并坚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成立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并与机场方面多次沟通对接,制定《黄花国际机场尾流区及噪声影响环保验收和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方案(送审稿)》并于4月中旬呈报给了省机场管理集团,拟定了机场尾流区环保问题处置工作建议方案。有序启动机场尾流区环保搬迁入户调查工作,对确实受影响严重的群众按年度发放隔音降噪补助。
4.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
(17)重工轻农,发展失衡。
整改情况:一是提出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标杆区,明确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台《关于全面打造振兴标杆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打造乡村振兴标杆区的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总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机制,明确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三是适度调整和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四是对在汛期中不同程度损毁的20处小农水设施进行修复。五是每年组织项目受益主体和项目镇村排查统计损毁工程情况,建立小农水设施损毁台账和损毁摸底排查机制。六是制定《长沙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形成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长久效益。
(18)2016年以来,农业项目用地仅占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的1.37%。
整改情况:一是规划保障。全县农业项目用地布局将在本轮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中结合各地实际进行统筹考虑落实。二是全力争取农业项目用地。已从简政放权、乡村旅游等方面向省厅进行专题汇报,争取省、市的政策倾斜。三是服务创新。在优化农业用地项目审批服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全面简化工作流程。
(19)扫黑除恶力度不够。
(20)网络、电信诈骗形势严峻。
整改情况:成立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联席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定期通报考核情况。成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集“打、防、管、治、宣”五位一体。制定部推线索135机制、两卡线索快打机制、现行案件快破机制、接案试点快行机制等多种机制,深化协同作战、深度经营等各环节工作。2021年以来,破获现行电诈案件22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5人。
(2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党政同责抓落实,建立定期调度考核通报推进机制。印发《2021年度县对镇(街道)及部门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负面舆论事件纳入“负面清单”。成立食安委督查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对全县镇(街道)及部门履职情况实行“一单四制”管理,全方位督促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粮食监管,严把粮食入出库检验关。强化民生关切,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冷链食品安全监管、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办结一般程序食品安全案件273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3件,刑拘31人,起诉26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1批次,合格率98.4%。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突出
5.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够
(22)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23)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按照涉黄、赌、毒、酒驾及其他违法行为分类,逐一进行了销号处理。二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经商办企业、违规建私房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从严处理,对违规占地建私房的6名党员进行了立案。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查处,2020年以来,根据巡察移送线索先后查处党员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24)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转”情况自查,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出台《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操作细则》,出台《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清单》《长沙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班子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干部主体责任。与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完善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听取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做好常态化警示教育。针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查、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4起,谈话提醒3人、主动约谈3人。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2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任务清单,提出73项措施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二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对部门单位申报的2021年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严审把关,公布《2021年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对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督查,实行“一事一报”。三是大力精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程序,出台《关于全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的工作提示》。四是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县委巡察共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个,着力纠正了一批典型问题。
(26)县残联不按规定上门对评残对象进行筛查甄别,造成漏办残疾人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评残医生开展上门评残服务,372名残疾人达到评残标准并发放残疾人证。二是2020年新增县精神病医院为我县智力、精神残疾初评医院。三是制定《长沙县残联“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工作方案》,建立了上门办理残疾人证长效工作机制,增加上门服务评定频次。四是加强残疾人证办理宣传,印制《残疾人证申请注意事项》海报,通过县残联网站等将残疾人办证流程公开。
(2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28)2016年以来,长沙县对津补贴项目设置管控不严,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
整改措施: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项目,全部暂停发放。全面清理,积极整改,对全县所有镇(街道)发放的奖金及津补贴项目进行摸底、检查,提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奖金及津补贴的办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规范各项奖金及津补贴发放。
(30)通过县本级巡察发现涉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7.重点领域监管缺位,廉洁风险较大
(31)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问题频发。
整改措施:一是各职能部门按照“一资金一办法”出台细化的实施办法,2020年9月以来出台办法15个。二是优化预算编制,综合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额度,最大程度减少虚报项目资金的可能性。三是统筹涉农资金整合激发活力,率先在全省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平台,统一全县部门之间同类型涉农项目的补助标准和验收办法,2021年6月,进一步完善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四是将直达资金、扶贫资金等情况纳入预决算平台集中统一公开,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项目安排挂钩,2020年合理调整预算14500万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绩效。五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每半年对内控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挥以案释纪作用,促进干部认真履职、规范工作。2020年9月以来,未发生农业项目资金套取案件。
(32)对外投资、补贴、借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回头看。对历次航线补贴拨付资料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已解除北美航线补贴协议。三是县审计局已对某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质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航线补贴考核数据中出口客户数据欠准确、北美航线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均按要求扎实整改。
(33)星城发展集团陆续借款给某公司逾期未收回。
整改情况:6月已收回部分借款,加紧催收剩余款项。
(34)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领域招投标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整章建制,严格管理。取消县招标采购重要事项联审小组制度,全县所有应公开招项目均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二是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对不符合免标、邀标的项目实行零审批,确保应招尽招。三是联合督查,高压严治。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招标现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四是专项整治,深度规范。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个制度,规范一个行业”。
(35)工程项目投融资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PPP项目的投融资管控。严格控制现有项目投资规模,严防不合规项目上马,2020年以来,县本级无新增PPP项目。二是对现有PPP项目进行问题梳理和整改。对在库PPP项目责任单位已经聘请咨询机构对各自项目启动中期评价整改工作。
(36)土地闲置、欠缴出让金、低价供地和调规变性等等问题较多。
(37)招商优惠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引进和管理长效机制。出台《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对各个重点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在县商务局投资管理科加挂合约监管科牌子,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修改完善《长沙县2021年落实五大专项行动招商引资大比拼实施办法》,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项目落地、合同履约等纳入对部门、镇(街道)、平台的考核。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台账。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已录入项目167个,项目信息更新频率加快至两个月一次,向县审计局开放项目履约信息的共享端口,逐步实现项目信息全录入,科学监管全覆盖。三是强化监管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已组织12个镇(街道)、园区、平台开展招商项目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工作,已向7个单位发送履约监管提示函。
(三)反馈问题: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生活不严肃
(38)党的领导弱化。长沙县还有部分党支部未达到“五化”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分类定标。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五化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评星定级工作。二是开展分类指导。选派1000余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基层党支部的党建指导员,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五化”党支部联系点,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别建立支部联系点11个、7个。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分类举办培训班,提升抓“五化”建设的水平。四是实施分类管理。全面推广“三务”积分智慧管理模式,实现党员积分管理的智能化以及考核评价的一体化。针对外来流动党员,建立“动态摸排、精细管理、常态服务”三项“全链条”机制,在主城区三个街道成立3个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党委。截至2020年底,未达“五化”标准的党支部已全部达标。目前,成功建设市级示范化“五化”党支部25个,认定县级“五化五星”党支部97个。
(39)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40)村(社区)带头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9.选人用人制度和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严
(41)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研究干部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充分,干部反映较突出。
(42)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缺失。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等。
(43)机构编制管理问题较多。
(44)6个单位违规大量抽调人员。
整改情况:对6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于违规抽调、长期混岗的工作人员,按编制关系理顺工作岗位,目前6个单位均已整改。制定《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借调情况进行规范。
(45)“三超两乱”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于因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合并、派驻纪检体制改革等新增的6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采取交流调整、鼓励转任职级公务员等方式,已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9人;已完成5个单位违规设置的党委(党组)副书记整改工作,剩余超配职数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到位。
10.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履职尽责有差距
(46)少数干部存在“庸懒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动态台账,制定出台《长沙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加强日常管理,开展设岗定责,确保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在职在岗开展工作。二是充分征求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意愿,在抽调人员时优先考虑,引导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更好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共抽调21名干部参与中心工作。三是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岗到位以及履职情况督查暗访,2021年,对10余家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47)少数单位和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县委主体班课程。二是初拟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措施(草案),正征求意见。三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多渠道收集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管理大数据平台构建“一级预警咬耳扯袖、二级预警‘不能上’、三级预警‘可以下’”的干部监督三级预警体系,分类施策精准监督。四是将干部受处理情况纳入组织工作评价标准,按照干部职务层次和受处理类别对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48)2017年、2018年县财政局收回县农业农村局闲置两年以上农业专项资金972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需求编制预算,确保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二是科学设定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尽量使用7:2:1比例支付方式。三是完善出台《长沙县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快资金拨付。
(四)反馈问题:党委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问题整改不彻底
(49)“大量聘用编外人员、三超两乱、违规进人”等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出台《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计划数及审批、工资待遇、考核等事项进行规定,已开展超额编外聘用人员清理。上一轮巡视反馈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于因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合并、派驻纪检体制改革等新增的6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整改消化49人,剩余超配职数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到位。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已全部解聘、销编。
(50)2017年至2020年,国家审计署对长沙审计延伸至长沙县项目7个,反馈问题18个,截至2020年10月未全部整改到位。
三、长沙经开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长沙经开区的6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整改26个,长期整改7个;巡视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的5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抓“六稳”“六保”推动复工复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帮助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通应急转贷和风险补偿基金“绿色通道”。2021年以来共开展6场“金融集市”活动,为企业提供风险补偿授信1.03亿元、发放过桥转贷2.3亿元。二是给予小微企业房租补贴。三是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成立“4+2+3”产业链推进办公室,建立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召开产业座谈会,明确支持路径。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突出
2.工程项目投融资管控不够严
3.存在土地闲置等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有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特别是加快闲置用地处置,截至目前,22宗闲置土地有21宗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且已依法动工建设。制定《长沙经开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杜绝出现低于基准地价挂牌等问题。
4.招商优惠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三)反馈问题: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5.党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制订《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审议稿)和《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范围规定》(审议稿),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6.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新标准补缴党费,全区在册直管党员已实现“和包支付”收缴党费100%全覆盖。二是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5期“党务小课堂”,提升基层党务工作水平。三是制定《基层党组织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5个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四)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7.未及时传达习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2020年7月30日,已在主任会上传达习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定期编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资料汇编》《机关党支部月度重点工作提示》,及时在决策会议传达,并组织党员学习。
8.园区规划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9.招商项目前瞻性、科学性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初稿;已完成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四条产业链的招商报告和产业分析报告;已启动专家组评估机制。
10.引进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完成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四条产业链的招商报告和产业分析报告。
11.平台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盈利能力欠缺
12.平台公司隐性债务有待化解
整改情况:加快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加大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为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合规储备资金。下一步将根据已制定的化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
13.存在某公司借款担保等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14.存在项目违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企业申请,依法依规向上级报告。
15.与企业存在纠纷,导致管委会面临法律纠纷赔偿风险
整改情况:已与企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已退还项目土地款。
16.存在企业违规排放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县、经开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核查方案》,核查发现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强化执法监管,开展31次执法行动,检查114家企业,查处17家违法行为,处理747起投诉。
17.雨污分流改造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开展综合治理,对存在污染的地域开展日常维护、治理。启动污水厂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预计2022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
18.某地块未解决污染问题即挂牌出让
整改情况:某地块污染问题已治理到位并通过验收。下一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储用地。
19.部分重点产业创新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收集并研究与园区有关的“十大技术攻关项目”进展情况,经常开展现场调研,督查项目进展。明确《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形成《长沙市汽车产业链情况分析报告》。二是组织举办高企申报培训会、科技成果转化及转移政策业务工作培训会、区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及技术成果对接沙龙、区智能制造系列政策解读会。三是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场景揭榜指南》。
20.综治维稳工作县区职能交叉
2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出台《长沙县(经开区)安全发展约法三章》,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加强监管执法,做好分类分级监管。
22.环境治理工作县区职能交叉
23.土地批后管理工作存在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等制度,理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流程。
24.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存在县区职能交叉
整改情况:编制了《智慧园区“十四五”规划》,聚焦政务治理、惠企服务、产业发展三个方面,从顶层设计层面实现区县无交叉重叠。实施了一批智慧园区项目。
25.服务企业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载体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涉企检查“云备案”平台,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26.工业地产项目管理有关问题
27.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
(五)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28.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9.审计监督责任有待加强
30.违规发放补贴
31.超标发放津贴
32.超标发放福利
33.编外租车
整改情况:已退还租赁的2台电动汽车车辆。
34.招投标存在应招未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形成了项目自查清单及整改报告,未发现个人违纪违规线索,对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招投标采购操作规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细则》,堵塞有关“漏洞”。
35.存在拆分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形成了项目自查清单及整改报告,未发现个人违纪违规线索。二是对涉及标段划分的项目重点监督,今年未发现违规划分标段项目。三是制定《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招投标采购操作规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细则》,堵塞有关“漏洞”。
36.存在涉嫌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调查,未发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违纪违规线索及与投标人串通的情形。二是已全面排查,形成了2017年至今参与投标单位30家以上项目的排查评估情况报告。三是开展约谈和警示教育,要求各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并签署承诺书。
37.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竣工后补签合同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已取消常年服务单位库,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38.无概算批复建设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涉及项目问题已整改到位。
39.项目变更管理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项目节点铺排手册》,按节点调度项目进度。
40.超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制定《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涉及项目已整改到位。
41.PPP项目调整项目内容和投资额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问题核查及整改实施方案》,成立问题核查小组,形成《问题核查整改报告》,无主观违纪违规行为。成立长沙经开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研究领导小组,对项目全面计划评估、合理估算。
42.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结算送审和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结算送审和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建设项目结算送审、竣工资料归档台账。
43.超职能范围开展预算编制,结算评审效率较低
整改情况:从2021年4月份起,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投评中心只负责复核。加快审核工作力度,投评中心未审结44个项目中,现已审结32个,另外12个项目正在复核中。
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逐一核查2020年度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时整改问题案卷。组织召开行政审批法律基础知识讲座。
45.存在工程建设有关隐患
整改情况:经全面排查,目前,园区139个未补办手续项目中,133个已补办手续,其余6个项目中2个项目无需办理;1个已责令项目停工;1个不符合土地规划不能办理;2个项目预计2021年10月份补办完成手续。制定《长沙经开区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46.存在土地纠纷
整改情况:已依法合情合理处理土地纠纷。
47.招商引资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工业发展资金缺乏明确标准
整改情况:对2017年以来的工发资金逐一排查,对存在临时设项、未签订合同的资金,确认拨付依据及程序。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48.各类企业奖励资金发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对2017年至2020年8月份的37类项目全面自查,未发现超标奖励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审议稿),进一步规范奖励资金发放流程。
49.招商决策失败造成资金流失
整改情况:制定《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已启动专家组评估机制。正在筹备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50.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支出采用现金结算
整改情况:严格现金管理,各项资金按要求采取转账等方式支付。对现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1.企业逾期欠款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实施细则》,从根源上杜绝类似情况。组成清欠小组,按照合同约定,系统梳理未结清项目,建立台账持续动态跟踪管理。
52.上级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政策资金公示,已进入拨款流程。
(六)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53.“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不够明晰
整改情况:制定《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长沙经开区“三重一大”范围规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对拨付给企业的扶持资金、投资奖励,坚持每年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并防范廉洁风险。
54.编制管理、机构设置不够规范
55.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2021年2月,对外招聘的37名高级雇员正式到位。37人中,研究生学历22人,本科学历15人;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8人;4人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平均年龄28岁。此37人,整体年纪轻、学历层次高、专业素养较好、岗位历练较丰富。
56.干部选拔方式更需多样
整改情况:2021年至今,结合年度考核、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情况,区党工委先后6次讨论干部工作,将2名表现优秀的干部交流到更重要的部门,将1名不适合现岗位干部调整到其他部门。
57.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对档案资料不齐、个别同志档案学历存疑的问题,已按规定重新认定学历。
58.存在一人双岗现象
整改情况:经查,无兼任和违反不相容岗位分设要求的情况。
59.园区企业党建虚化,“机关+企业”党支部互联共建成效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长沙经开区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企业党组织整改工作的通知》,按要求组织不合格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整改。二是集中撤销处理企业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党组织,开展联点结对指导。三是印发《关于2021年加强党建工作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设立37个党建指导小组,从机关选派10名党员干部兼任片区党委第一书记及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选派36名兼职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719家企业员工,实现党建指导全覆盖。四是完成2020年互联共建联组及企业党建工作考核,8家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党组织,其中:3家被撤销,5家纳入整改名单。
(七)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责任方面
60.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61.巡视共性问题整改有所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和2019年巡视反馈共性问题全面“回头看”,找出具体差距和具体表现,明确整改责任部门。二是督促责任部门重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62.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八)反馈问题: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方面
63.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集中人力和精力,组建专案组,查办省委巡视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目前2件已办结,1件结合区内巡查工作积极推进。后续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