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华兴盛醋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醋案
2017年3月4日,宁夏华兴盛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斤银”系列酿造食醋、“沙坡恋”牌酿造食醋及使用的2种食品添加剂食用醋酸(冰乙酸),经检验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小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限值。因该公司多次被行政处罚,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勾兑食醋,给予吊销食醋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宁夏乐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案
宁夏乐水饮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生产的“鸣沙源”包装饮用水,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店销售假冒羊绒被案
2016年10月25日,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店销售的“多邦尼”牌羊绒被230×200(cm)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违法所得684元,给予罚款7420元的行政处罚。
4.中卫市美联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工业糠醛案
2016年11月2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工业糠醛32桶(200kg/桶),货值金额38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生产,给予罚款38400元的行政处罚。
5.宁夏乙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案
6.中卫市鹏达洗化用品经销店销售假冒“妮维雅”化妆品案
2017年6月30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中卫市鹏达洗化用品经销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妮维雅”系列产品22瓶,经鉴定属侵犯注册商标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化妆品22瓶,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7.中卫市新杞红烟酒土特产专卖店销售假冒白酒案
2017年7月6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中卫市新杞红烟酒土特产专卖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五粮液”13瓶、“五粮春”系列19瓶,经鉴定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白酒32瓶,给予罚款20203元的行政处罚。
8.中卫市宣和镇三鑫煤厂经销不合格煤制品案
2017年11月4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时,对中卫市宣和镇三鑫煤厂经销的煤炭依法进行抽样,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煤炭,没收违法所得97.5元,给予罚款1576.25元的行政处罚。
9.中卫市上海卓众电缆批发部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软电缆案
2016年10月18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卫市上海卓众电缆批发部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依法进行抽样,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没收违法所得660元,给予罚款14355元的行政处罚。
10.中卫市万和诊所使用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案件
2017年2月20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中卫市万和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购进的中药饮片麻黄(批161202,生产日期20170111)等19个品种的中药饮片的包装上未注明产地、质量合格的标志,未能提供生产企业GMP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没收劣药货值金额586.80元,给予罚款1173.60元的行政处罚。(余柄光万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