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酒店常见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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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陕西

01增值税

问题一

餐饮酒店外卖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是6%还是13%?

答复:餐饮企业的外卖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收入总额,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二

餐饮酒店附设的门市部销售商品能否按餐饮收入6%的税率申报增值税?

答复:不可以,需要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建议企业将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分别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进行申报,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和税率。

问题三

顾客到酒店吃饭同时消费了烟酒饮料等,酒店给顾客开具发票的税率应是多少?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适用税率6%。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餐饮酒店购买烟、酒取得专票,其中一部分用于餐饮销售,另一部分用于内部业务招待,企业全部抵扣了进项税,是否有税务风险?

答复:内部业务招待领用烟、酒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已经抵扣,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问题五

餐饮酒店报销员工出差报销的高铁票,进项税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可以的。只要是属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享受1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问题六

餐饮酒店从来没有“未开票收入”,是否也会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对于餐饮行业来讲,由于客户一般是个人,若是申报的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过低,容易出现异常。

建议据实申报未开票收入,若是确实每次消费均依法开具了餐饮发票,也可以没有未开票收入,即便出现税务异常,据实合理解释就行。

问题七

餐饮酒店大部分都是个人消费者,个人索取发票是否需要提供个人的姓名、税号(身份证号)?

答复:不需要。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也就是说: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对“购买方为企业”时提出的要求。

问题八

餐饮酒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没有“会议服务“这一项,但却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是否属于虚开行为?

答复:开具发票应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为依据,有时由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即使开具发票超出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确实为客户提供了会议服务,即便是经营范围没有会议服务,也可以开具“会议费”项目发票,不属于虚开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没有为客户提供会务服务,却按照客户要求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则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如果同时发生餐费和会议费,建议餐费开具普通发票,会议费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当然餐费和会议费也可以开具在同一份专用发票上分两行开具,但由于餐费不得抵扣,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九

据说餐饮酒店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取得的3%税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可以抵扣9%,也就是低征高扣,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题十

餐饮酒店购买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不一定,需要考虑上游是批发零售还是自产自销的。若是从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在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3、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02所得税

问题十一

餐饮酒店购入的食材因疫情产生损失,这些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65号公告”)中的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的规定修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问题十二

餐饮酒店购买的单位价值500万以上的设备器具允许100%一次性扣除吗?

答复:2022年3月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03印花税

问题十三

餐饮酒店日常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需要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答复: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属于销售货物,不征收印花税。

(1)酒店购进原材料的环节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2)酒店单独对外销售酒水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应税合同指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04税收优惠

问题十四

为什么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既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问题十五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问题十六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可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十七

我们酒店是一家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何税收优惠?

问题十八

我们酒店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今年年底之前开具的发票允许免税吗?

答复: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公告,公告中这样提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能免税。

THE END
1.公司购酒招待用,需要交印花税么税务财税问答正你好,这个按照购销合同来缴纳。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6782752
2.白酒行业,税收风险在哪里?B公司是一家白酒销售企业。税务部门发现,B公司2023年11月—12月在京东电商平台销售大量某品牌酒,但其增值税申报数据和销售数据不符。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该企业少计未开票收入458万元(不含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https://www.kuaijitoutiao.com/article/302332
3.消费税税收筹划(精选十篇)继续用卷烟来举例。如果某卷烟厂的卷烟市场直接售价为每标准条70元,并且不设置独立于企业的销售机构,那么销售一标准箱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50+70×250×56%=9950(元);如果该企业设置独立销售部门,企业以每标准条68元的价格出售给该企业依法设立的独立销售机构(目前普遍设立销售公司),那么销售一标准箱卷烟应缴纳的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kuqg4v6.html
4.公司买酒招待费转账备注写什么2. 送礼用酒水费用说明:如果购买的酒水是用来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或合作伙伴,转账备注可以写为“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送礼)”。3. 增值税处理说明:考虑到税务问题,特别是增值税的处理,转账备注中也可以提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如“招待用酒水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4. 转账类型说明:如果是公司账户之间的互转,备注https://m.niuacc.com/wdkjsw/1499723.html
5.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经营状况如下:(1)生产食用(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46.36万元。 已知: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取得相关票据均通过认证;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计算: (1)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当年应缴纳的https://www.educity.cn/souti/B1DC0FF9.html
6.民建先贤:盛丕华当时上海总商会会董的社会地位很高,享有许多优待的特权,如:在租界,会董作为“体面”商人涉讼公廨,免其交保,由商会承担责任。上海总商会会董实际上是商界上层,盛丕华此时38岁,正当风华正茂。盛在任一届2年,先后被推为检查贴用印花税案代表、财政委员会委员、出版部委员、办事章程审查委员、会员资格审查委员、收回会http://cndcaheb.org.cn/article/13222/cid/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