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投资环境第一节概况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原名石主县,古为南宾县。
东接湖北省利川市,南邻彭水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与万州区接壤,县境南北长98.3公里,东西宽56.2公里。
幅员面积3012.5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万公顷,森林面积10.53万公顷。
全县辖12个镇、20个乡,有227个村、1283个村民小组、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7个社区居民小组。
县政府驻南宾镇。
唐武德二年(619)分浦州(今万州区)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隶临州(今忠县),为石柱建县之始。
南宋建炎三年(1129),于南宾县水车坝设石石主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石主宣抚司,始设土司。
十四年(1381)撤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其余县地归土司管辖,成为一个政区,隶重庆卫。
天启元年(1621)升为石宣慰司,隶夔州府(今奉节)。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归流,置石石主厅,直隶四川省。
民国二年(1913)改为石石主县。
二十四年(1935)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三十七年(1948)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9日石石主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属涪陵专区。
1959年6月16日,国务院批准改为石柱县。
1983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石柱县从涪陵地区划归黔江地区管辖。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成立,石柱县随黔江地区成建制划归重庆。
石柱县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七曜山、方斗山近平行排列纵贯全境。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起伏状下降。
黄水镇大风堡海拔高1934.1米,西沱镇陶家坝海拔仅119米。
境内以中山、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早、夏长、秋短、冬迟特点。
日照少,气候垂直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
全县年平均温度16.5℃,极端高温40.2℃,极端低温-4.7℃。
石柱县资源、物产丰富,人杰地灵。
全县有松、杉、柏等197个树种,其中珍贵树种有水杉、三尖杉、红豆杉、银杏、桢楠、栱桐等。
石柱县是被誉为“活化石”的世界古生水杉仅存地之一,国家挂牌保护的水杉母树有28株。
经济林木有桐、桑、茶、果、漆、棓等50余种。
全县可利用草地有5.07万公顷(其中3333.33公顷以上的草场有4处),有草种140个。
野生动物尚有170余种。
峡谷、丛林、草地、竹山里生长着香菇、木耳、竹荪等10多种食用菌。
产中草药1700余种,其中常用中药材206种,黄连、天麻、党参、银花、杜仲、厚朴、黄柏等名贵中药材量多质优。
石柱除长江沿西北过境27公里外,境内流域面积在15公里以上的溪河有52条。
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龙河、官渡河等23条。
石柱已探明的有煤、天然气、铜、铁、铝、锌、银、镉、金、磷、石灰石、含钾岩石、石英砂岩、大理石、金音石、寒水石、重晶石、萤石、石膏、滑石等20多种,分布在七曜、方斗两山脉中。
石灰石品位优良,仅方斗山脉储量近100亿吨。
煤储量1.23亿吨,有方斗山、七曜山两大煤田。
天然气储量17.56亿立方米,分布在黎家、黄水、西沱等地,其它金属、非金属矿,均具有工业开采价值。
石柱县是全国著名的黄连之乡和长毛兔、烤烟基地县。
黄连种植历史悠久,品位享誉中外,产量占全国的60%,质量居世界之冠。
石柱县旅游资源丰富,古刹银杏堂,重建于明正德年间,依山傍水,古树参天,环境幽静,清乾隆时即为川东佛教重地。
三教寺,建寺已490年,寺后有明末巾帼英雄秦良玉陵园,树木茂密,气势庄严。
城东万寿山,四面险峻,风光秀丽,其上有秦良玉筑万寿寨遗迹,寨北寨南,男女石柱,维妙维肖,声播中外。
龙河两崖,峭壁岩棺,葬法奇特,其谜末解。
城郊太白岩,玲珑奇秀,《石柱直隶厅志》有李白驻足遗诗记载。
岩壁上唐宋碑刻知犹存,记载着石柱古老的建置、民风。
城内秦良玉大都府遗址,狮子堡上的烈士陵园,穿城而过的玉带河,无不引人入胜,栗新乡香獐洞,洞中有洞,千姿百态。
万里长江第一街——西沱云梯街,犹如长龙卧波。
黄水国家森林公园,避暑佳地,闻名遐迩。
第二节历史沿革以石潼关、砫蒲关二名首字而得名,县东有石砫山。
石柱县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
西周、春秋(前1027-前476)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
战国(前475-前221)先后属楚黔中地及秦黔中郡。
秦,县地大体以七曜山脉为界,大部(长江南岸至七曜山脉西面)属巴郡,少部(七曜山脉东面)属黔中郡。
两汉,县地仍大体以七曜山脉为界,大部属临江县(今忠县)南境,少部属涪陵县(今彭水)北境。
三国时期,西界沱是蜀汉益州以长江为界,分置巴、巴东、涪陵三郡之交界地,县地仍属江南之涪陵郡涪陵县(今彭水)。
西晋、东晋、十六国,县地均属涪陵郡涪陵县。
南北朝宋时,县地改属巴郡。
齐,属巴郡(今重庆)临江县(今忠县),梁,属临江郡。
北周,初属临江郡,武帝保定初(561)属临江地分置的南都郡源阳县,建德四年(575),属南都郡源阳县改名的怀德郡武宁县(今万县武陵镇)。
隋,县地均属临州武宁县。
唐武德二年(619),武宁县改属浦州,同年析浦州之武厅县西界地置南宾县(今石柱),隶临州(今忠县),为县境建县之始。
五代十国、前蜀、后蜀循唐制,南宾县隶忠州。
唐末,南宾县处于多个地方军阀的争夺之地,政事难行。
北宋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均循唐制,置南宾县,隶忠州。
南宋建炎三年(1129),置石砫安抚司,马定虎受封石砫安抚使,建立局势机构,节制九溪十八峒。
元初在南宾县地设立为石砫军民府,后升为石砫军民宣抚司。
元末,明玉珍据蜀,建立夏政权,改为石砫安抚司。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砫宣抚司,隶重庆卫;十四年撤消南宾县,改为南宾里。
自此,石砫宣抚司成为一个政区。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改隶夔州卫。
天启元年(1621),石砫女宣抚使秦良玉勤王有功,升石柱宣慰司。
清顺治十六年(1659),石柱宣慰司隶川东道夔州府。
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置石砫厅,实行改土归流,仍隶夔州府。
二十六年(1761),升为四川省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
民国二年(1913),改为石砫县,属四川东川道。
十九年(1930),改石砫厅为石砫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石砫县改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酉阳。
民国三十七年(1948),改隶四川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万县。
1949年,石砫县城解放。
1950年,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
1952年,隶四川省涪陵专区。
1959年改为石柱县。
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
1988年改隶四川省黔江地区。
1997年6月18日,随黔江地区改隶重庆市。
第三节行政区划1997年,全县面积3013平方千米,人口47.8万。
辖4镇50乡。
1913年设石砫县。
以石潼关、砫蒲关二名首字而得名。
县东有石砫山。
1959年改石柱县。
1983年改为自治县。
1999年3月1日,凤凰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磨盘村迁移至高岗院村,并将大歇乡高岗院村(面积3.77平方千米,人口955人)划归凤凰乡管辖。
乡级行政区域调整后,凤凰乡面积49.57平方千米,人口6817人,辖10个村委会;大歇乡面积39.36平方千米,人口18003人,辖17个村委会(渝府[1999]42号)。
2000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南宾、西沱、临溪、黄水4个镇;大歇、凤凰、灯盏、华丰、双庆、河坝、大河、三店、永和、下路、金彰、天泉、三树、三星、五斗、三汇、六塘、王家、河嘴、黎家、马武、黄鹤、洗新、新乐、漆辽、木坪、都会、万宝、石流、中兴、王场、黎场、沿溪、坡口、万朝、沙子、栗新、金竹、金岭、湖镇、卷店、蚕溪、中益、官田、悦来、鱼池、龙沙、桥头、三益、东木坪、冷水、枫木、洋洞、石家54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84876人,其中:南宾镇33205人、临溪镇18453人、西沱镇12727人、黄水镇6746人、大歇乡18372人、凤凰乡6592人、灯盏乡13820人、华丰乡13348人、双庆乡12590人、河坝乡1307人、大河乡8223人、三店乡6151人、永和乡6132人、下路乡17834人、金彰乡9887人、天泉乡5961人、三星乡9515人、三树乡9860人、五斗乡3616人、三汇乡7530人、六塘乡4277人、王家乡9049人、河嘴乡11425人、黎家乡5181人、马武乡9411人、黄鹤乡3950人、洗新乡4838人、新乐乡4382人、漆辽乡1605人、木坪乡2199人、都会乡915人、万宝乡1190人、石流乡2577人、中心乡14524人、王场乡16841人、黎场乡13158人、沿溪乡11652人、坡口乡13453人、万朝乡10497人、沙子乡5472人、栗新乡3064人、金竹乡1655人、金铃乡3561人、湖镇乡3723人、蚕溪乡3345人、卷店乡2928人、中益乡4700人、官田乡3123人、悦来乡13237人、鱼池乡11427人、龙沙乡14390人、桥头乡12577人、三益乡5169人、东木坪乡6830人、冷水乡5344人、枫木乡10545人、洋洞乡1673人、石家乡9120人。
2001年7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127号)批复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将58个乡镇调整为32个乡镇,其中撤销47个乡镇,保留11个乡,新设12个镇、9个乡。
大歇、三河、三星、万朝等4个乡建镇条件暂不成熟,仍维持乡建制。
调整后,乡镇平均面积由原来的51.9平方千米扩大至94.1平方千米,乡镇平均人口由调整前的8909人增至16148人。
一、撤销南宾、西沱、黄水、临溪4个镇及大歇、凤凰、灯盏、华丰、双庆、大河、三店、永和、河坝、下路、金彰、三树、三星、五斗、三汇、六塘、天泉、马武、石流、木坪、都会、万宝、黄鹤、漆辽、沙子、蚕溪、卷店、栗新、湖镇、官田、中益、东木坪、洋洞、冷水、悦来、龙沙、鱼池、黎家、中兴、王场、沿溪、坡口、万朝等43个乡。
二、保留枫木、河嘴、洗新、新乐、金铃、金竹、石家、桥头、三益、王家、黎场等11乡行政区域不变。
三、新设12个镇、9个乡、南宾镇:政府驻地南宾镇正街居委会18号。
管辖原南宾镇、灯盏、华丰、双庆乡及河坝乡的新桥、花果、茶坪村和大歇乡的刘家、大坝村及天泉乡的桂花、中坪、宝塔村行政区域,面积144平方千米,总人口7639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2747人,辖40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
西沱镇:政府驻地罗家湾。
管辖原西沱镇、中兴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62平方千米,总人口3021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534人,辖7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
黄水镇:政府驻地黄水坝。
管辖原黄水镇、洋洞乡和东木坪乡的茶花、南花、明月、石井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7平方千米,总人口845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80人,辖14个村委会。
临溪镇:政府驻地临溪场。
管辖原临溪镇、黎家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总人口2289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960人,辖25个村委会。
悦崃镇:政府驻地悦来场。
管辖原悦来乡的古城、茶山、南桠、五岗、蜜酿、红谷、寺院、高桥、水车、双建、联丰、桃红村和东木坪乡的长岭、东木、长征、双院、绿水、黎明等村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170平方千米。
总人口1992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21人,辖18个村委会。
龙沙镇:政府驻地油房。
管辖原龙沙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8平方千米,总人口1536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82人,辖16个村委会。
渔池镇:政府驻地渔池坝。
管辖原渔池乡和悦来乡的洋河、黄金村等所属行政区域,面积93平方千米,总人口1249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95人,辖13个村委会。
下路镇:政府驻地下路坝。
管辖原下路、金彰乡和三树乡的湖海、凤鹤、大冲、赵店、丰坪、天池村及天泉乡的花园、先锋、石岗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8平方千米,总人口3870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34人,辖30个村委会。
沿溪镇:政府驻地白鹿。
管辖原沿溪乡和坡口乡的飘扬、活水、向阳、长乐、风云、风景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56平方千米,总人口2192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3人,辖18个村委会。
沙子镇:政府驻地沙子关。
管辖原沙子、卷店、湖镇等乡和栗新乡的蜗鱼、盘龙、红坡、马鞍、栗坪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68平方千米,总人口1440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97人,辖21个村委会。
马武镇:政府驻地马武坝。
管辖原马武、石流乡和木坪乡的春光村等所属行政区域,面积91平方千米,总人口120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68人,辖12个村委会。
王场镇:政府驻地王场。
管辖原王场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57平方千米,总人口1669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59人,辖17个村委会。
大歇乡:政府驻地大歇塘。
管辖原凤凰乡和大歇乡的茶店、菜田、都云、杉木、双苋、大茶、陈高、亮厂、会家、大歇、高庄、杨柳、仙桥、高庙、邓家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1平方千米,总人口2207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12人,辖25个村委会。
三河乡:政府驻地辗盘店。
管辖原大河、永和、三店、蚕溪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0平方千米。
总人口240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72人,辖27个村委会。
三星乡:政府驻地三星半月。
管辖原三星乡和五斗乡的平安、五斗、风光、中院、万宝、下寨及三树乡的龙池、三树、滑石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2平方千米,总人口1652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37人,辖18个村委会。
六塘乡:政府驻地六塘坝。
管辖原六塘、三汇乡和五斗乡的凉风村、河坝乡的天坪村、漆辽乡的中河、五河、干河等村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129平方千米,总人口13678人,辖21个村委会。
黄鹤乡:政府驻地大坝场。
管辖原黄鹤乡和漆辽乡的文河、山坪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47平方千米,总人口4313人,辖7个村委会。
木坪乡:政府驻地龙潭坝。
管辖原都会、万宝乡及木坪乡的龙潭、四坪、通塔、阳光、春风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6平方千米,总人口4545人,辖12个村委会。
中益乡:政府驻地中坝场。
管辖原中益乡和官田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5平方千米,总人口8175人,辖15个村委会。
冷水镇:政府驻地冷水溪。
管辖原冷水乡和栗新乡的学龙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5425人,辖9个村委会。
万朝镇:政府驻地万槽。
管辖原万朝乡和坡口乡的联合、朱水、新丰、高峰、石方、东墙等村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1660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35人,辖17个村委会。
2002年7月31日,木坪乡更名为龙潭乡(渝府[2002]123号)。
2002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12个镇、20个乡,11个居委会、496个村委会。
年末户籍总人口51.1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46万人。
2004年9月28日,冷水乡政府驻地由冷水溪迁移至菜子坝(渝府[2004]243号)。
2008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12个镇、20个乡:南宾镇、西沱镇、下路镇、悦崃镇、临溪镇、黄水镇、马武镇、沙子镇、王场镇、沿溪镇、龙沙镇、渔池镇、大歇乡、三河乡、万朝镇、黎场乡、三星乡、六塘乡、桥头乡、三益乡、王家乡、河嘴乡、石家乡、冷水乡、枫木乡、中益乡、洗新乡、黄鹤乡、龙潭乡、新乐乡、金铃乡、金竹乡。
第四节交通发展、商业流通交通发展2009年沪(上海)渝(重庆)高速公路全线贯通,石柱离重庆主城225公里,实现了2小时重庆、4小时成都,16小时上海,客源市场迅速拓展。
石柱未来三至四年“四高(沪渝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丰石高速公路、梁黔高速公路)一铁(沪蓉高速铁路)一港(长江黄金水道西沱深水良港)”大交通体系逐步形成,石柱必将成为渝东交通枢纽。
商业流通目前,石柱已初步形成商业业态齐全、功能设施齐备、市场日趋完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贸流通新格局。
从商业业态看,既有初具规模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又有履盖全县城乡的连锁店、专卖店、专营店、便(利)民店。
经营品种从粮、油、肉、蛋、奶到服装、五金交电、医药、糖烟酒、文体用品等,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截止2003年9月底止,全县共有国有商贸流通企业21个,股份制(合作)商贸流通企业8家,股份有限公司5个。
全县共有商业网点2853个,营业面积11.8万平方米,商贸流通从业人员达12000人,年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亿元。
在商业网点中,从事百货业的有806家,营业面积2.6万平方米,专业店10个、0.2万平方米,专卖店65个、0.6万平方米,便民、便利店1120个、3.5万平方米。
计有餐饮店564个,2.4万平方米,住宿业126家,1.8万平方米,休闲、娱乐、洗澡、照相等162家,1.8万平方米。
全县共有专业市场2个、2650平方米,大型综合农贸市场7个,总面积21940平方米。
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节示范工程工作石柱黄水镇全力抓好安全生产"45"示范工程工作今年以来,石柱黄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本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在全县亮点展示中,县安监局将该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予以了总结,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中推广。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十个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黄水镇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具体的办公场所,做到了有地方办事,有固定的安全生产监管指挥场所。
二是专职专用,人员落实。
自安监办成立以来,镇分管领导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即:5个专干、2个协管员,做到了专人专用,专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
镇政府成立了镇、村、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并层层建立机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监管机制。
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落实,堵住了监管空挡。
四是底细清楚,基础台帐落实。
镇政府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和范围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摸底,建立了台帐,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底细清、情况明,42种记录齐全,图表上墙,端庄规范。
五是制度适用,责任落实。
镇政府全面落实了安监人员15个岗位责任制,建立了镇、村、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真正形成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主要领导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氛围。
六是舍得投入,经费落实。
镇党委、政府为了有利于安全监管的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多次专题研究,积极筹集资金,落实了安全生产所需的办公经费和安监干部的岗位津贴,专门配备了微机一台,摩托车三辆及其办公设备,保证了安监人员的差旅费用,为安监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是结合实际,重点落实。
黄水镇立足大安全,结合森林面积大、景区景点开发需要的特点,重点突出了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了安全监管措施,制定和完善了重点行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做到了闻警即动,临阵不乱。
八是监管到位,督查落实。
黄水镇政府对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倒查,实行"双层"监管,即安监办人员按照责任范围亲临检查监控监管,镇领导实行跟踪,明查暗访,促进安全监管人员到位;同时,树正气,灭歪风,严惩安全监管中的说情风,树立了良好的监管形象。
九是齐抓共管,例会落实。
黄水镇根据安全生产众多职能职责交叉的实际,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掌握情况,统一思想,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建立了健康有序的例会制度。
十是严格考核,奖惩落实。
黄水镇根据县委、政府总体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实际,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监管考核奖惩办法,对镇干部、村组干部、重点企业业主实行安全责任管理风险抵押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