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是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物品之一,那么安徽庐江县对于茶产业有什么奖励扶持政策呢?你别说,还真有,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25万元支持庐江县茶产业发展。
庐江县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一)开展茶叶绿色增效行动。支持重点产茶镇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推动低产低效茶园改造成高标准良种茶园、生态茶园。支持开展生产加工关键技术及模式攻关,开展种质资源挖掘保护、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夏秋茶资源利用、“机器换人”等绿色增效试验示范,实施加工生产线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改、扩建,全面提升生产加工水平,带动茶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茶农持续增收。
1.实施坡地茶园改造150亩,计划安排资金45万元。
对坡度25度以上坡地茶园,按照“立体栽培、植被护塝、水土保持、等高梯级”要求进行修复改造;对规划的茶谷沿线缓坡茶园实施“坡改梯”工程,集中连片开辟梯级茶园。坡地茶园进行“坡改梯”改造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对经营主体一次性每亩奖补3000元。
2.实施老茶园改造2000亩,计划安排资金180万元。
对产茶镇老茶园改换良种成片规模5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分期奖补,第1年每亩奖补1500元;第2年每亩奖补1000元;第3年每亩奖补500元。对老茶园台刈改造连片15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第1年每亩奖补1000元;第2年每亩奖补500元。对老茶园修剪、施肥、深翻等措施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第1年每亩奖补500元;第2年每亩奖补500元。
3.实施茶园绿色防控5000亩,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
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模式,科学防治茶园病虫草害。对科学合理安装杀虫灯和粘虫黄板的茶园,补助经营主体总投入的30%(其中在生态茶园示范区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茶园4000亩,县级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另安排37%),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非示范区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1000亩茶园,实施茶园绿色防控的申报面积不小于15亩。
4.支持茶叶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计划安排10万元。
首次通过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ISO14000(GB/T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的,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每项复审通过减半奖补。
5.支持茶叶加工厂改造或新建。计划安排20万元。
改造提升达到县示范茶厂标准并在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投资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建茶叶加工厂,达到县示范茶厂标准并在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投资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6.开展茶树种质资源挖掘保护开发,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
(二)培育创建茶产业集群。按照“生产基地标准化、加工营销集群化、经营体系一体化、要素集聚先进化、利益联结共赢化”的全产业链提升思路,系统谋划、相互联合、集中资源,开展茶产业集群创建,重点围绕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内容开展加工、流通一体化建设。
1.支持茶叶加工基地建设项目1个,计划安排80万元。茶叶龙头企业开展加工生产线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新(改扩)建,厂房和机械设备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80万元。
2.大力推进茶叶电子商务,计划安排15万元。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好线上旗舰店和加盟店。对于年网络零售额100万元以上(以县商务局认定核准),全县排名前3位,每家补助5万元。
3.鼓励茶叶经营主体赴省外销区开设连锁销售门店(县区级以上城市),计划安排16万元。统一标注“生态徽茶”及“白云春毫”区域公用品牌,城市主要市口,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经营1周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以税务发票统计)。对经验收合格的每店奖补8万元。
4.支持茶企在合肥政务区、滨湖新区、市区一环内主要街道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集茶叶专卖、会客招商、休闲品茗为一体,加大庐江茶叶宣传推介力度。计划安排10万元。茶舍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经营1周年以上的,每店奖补实际年租金的70%(每舍每年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5.鼓励茶企到省内外举办或参与形式多样的展销会、茶博会、研讨会,计划安排10万元。由县供销社或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参加的县内、省内、省外、国外展示展销活动,每场每个主体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6000元一次性补贴。
6.支持庐江白云春毫品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计划安排9万元。由县茶叶协会谋划创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要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代理申报创建,申报文本等上报国家商标局。
庐江县茶产业奖补申报流程
(二)项目公示。县供销社根据全县项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部分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择优确定拟实施项目,然后根据项目地点、规模、内容等情况适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三)项目实施。批复实施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申报文本要求组织实施。所有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
(四)项目督查。除依规接受部、省、市督查指导、验收、考核外,县指导组办公室还将组织对每个项目进行1-2次的中期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项目验收。各项目考核验收办法见附件2,由省市专家组组织验收考核的各类型项目,验收考核结果将被纳入县级验收考核且予以认可。
详细的庐江县茶产业政策申报要求可以咨询卧涛科技,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
附件1:庐江县2021年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标准
一、坡地茶园“坡改梯”
基本按照等高线要求,对有坡度的现有茶园进行梯田整治,成片规模50亩以上,梯面宽1.3-1.8米,梯高不大于1.8米,水土保持措施较好。
二、老茶园改造
1.老茶园改换良种:严格按照《庐江县无公害茶园的建立标准》(安徽农业大学教授编制)的要求,老茶树改植换种连片50亩以上,按机械化采收要求,建立主道1条以上(宽度4米以上),支道2条以上(宽度2米以上)和地头道(宽度1米以上),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开垦深度0.6米以上,施足底肥,选用适宜我县种植的国家级良种茶苗,单行双株条栽,行距不大于1.5米,株距不大于0.25米;坡改梯面宽1.3-1.8米,梯高不大于1.5米,茶苗当年成活率达85%以上,第二年和第三年保存率达90%以上。
2.老茶园采取改土、深翻、修剪、台刈、施肥等技术措施综合治理,更新复壮、改善茶园面貌,连片面积不少于15亩;园中要有宽度不少于2米主道1条以上,宽度不少于1米支道1条以上,茶园四周有宽度不少于1米地头道;主要依托茶园道路建立能蓄能排的水利系统;园中茶树不缺行空穴,茶树没有病虫草害,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茶园绿色防控
1.粘虫黄板每亩安装40片以上;
2.杀虫灯每20亩安装1台,安装在茶园适宜位置,稳固有效。
四、茶叶质量安全体系
按时提供取得正规机构所发证、照原件、复印件等。
五、改造或新建县示范茶厂
1.取得sc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加工车间不小于300平方米,鲜叶凉青间不小于100平方米;
2.鲜叶凉青间(原料门单设)、加工车间更衣室、消毒洗手间、加工车间、成品库和隔离参观通道等应合理分设,达到机械化和清洁化要求;
3.隔离参观通道设置要求:能参观浏览茶叶加工整个流程,通道宽度2米以上,装璜应简捷大方,安全耐用。
4.投资总额达标(以审计额为准)
六、茶树种质资源挖掘保护开发示范
1.示范种质资源圃面积达10亩以上,每个茶树品种栽培面积不小于0.2亩;单行双株条栽,行距不大于1.5米,株距不大于
0.3米;坡改梯面宽1.3-1.8米,梯高不大于1.5米,茶苗当年成活率达85%以上;
2.适宜庐江的茶树品种资源达50个以上;
4.省、市其他要求。
七、茶叶加工基地新(改扩)建
1.加工生产线必须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新(改扩);
2.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上(以审计投资额)。
八、茶叶电子商务
1.龙头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或加盟店开展茶叶零售业务;
2.当年茶叶网络零售额100万元以上(以县商务局认定核准);
3.网络零售额全县排名前3位的,与县商务局电子商务促进政策不重复享受。
九、省外销区开设“生态徽茶-庐江白云春毫”连锁销售门店
1.门店在县区级以上城市主要市口,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企业营业执照、简介和品牌荣誉应上墙展示;
2.门店统一标注“生态徽茶”及“白云春毫”区域公用品牌;
3.门店经营1周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以税务发票统计)。
十、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
1.茶企在合肥政务区、滨湖新区、市区一环内主要街道开设集茶叶专卖、会客招商、休闲品茗为一体茶舍;
2.统一标注“庐江白云春毫茶舍”;
3.茶舍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经营1周年以上,茶叶专卖、会客、品茗设施齐备,年租金真实(自有房经营可以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简介和品牌荣誉应上墙展示。
十一、参加省内外茶博会、展销会
1.由县供销社或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参加;
2.参展期间服从会务组织安排,按时组织布展、展示展销、撤展等事宜;
3.整个参展活动经县供销社或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十二、庐江白云春毫品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创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前期工作安排;
2.采取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代理申报创建;
3.申报文本必须上报至国家商标局。
附件2:庐江县2021年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考核验收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茶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考评对象
批复实施的所有茶叶绿色增效行动和创建茶产业集群项目。
二、验收考评内容
三、验收考评方法和结果运用
根据项目验收考评工作需要,茶叶绿色增效行动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随机抽取3-5人适时开展项目期中督查、期末验收考
核,并形成最后验收考核意见,综合评分90分以上(含)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兑现项目资金。并报县供销社党组研究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项目资金。
(一)开展茶叶绿色增效行动
1.坡地茶园改造和老茶园改造。要求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营业执照原件(看后退还、下同)、复印件,法人代表(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规模连片的土地流转协议书原件、复印件,老茶园改造或坡地茶园改造工程的小班位置示意图等资料,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丈量(GPS)验收。
2.实施茶园绿色防控。要求经营主体(种植大户)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规模连片的土地流转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杀虫灯和粘虫黄板的正式采购发票(购货方名称与经营主体名称一致),茶园绿色防控的小班位置示意图等资料,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0月上中旬开展实地验收。
3.支持茶叶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ISO14000或GB/T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书面)验收。
4.支持茶叶示范加工厂改造或新建。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sc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改造或新建示范茶厂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验收。
(二)培育创建茶产业集群
1.支持茶叶加工基地新(改扩)建项目。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sc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项目施工合同和茶叶机械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验收。
2.大力推进茶叶电子商务。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设网上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合同,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当年1-11月份企业会计报表,县商务局认定的网上茶叶零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证明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2月中下旬开展实地验收。
3.鼓励茶叶经营主体赴省外销区开设连锁销售门店。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省外开设连锁销售门店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态徽茶”及“白云春毫”区域公用品牌的门店标牌的照片,门店租赁合同,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当年1-11月份企业会计报表及税务销售发票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或书面验收。
4.支持茶企在合肥政务区、滨湖新区、市区一环内主要街道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于7月底前统一由镇政府行文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在合肥市开设门店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庐江·白云春毫茶舍”的照片等资料,经营主体于11月中下旬补报县供销社茶业办。于当年11月中下旬开展实地验收。
5.鼓励茶企到省内外举办或参与形式多样的展销会、茶博会、研讨会。要求经营主体上报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奖补申请报告(若多次参展,都在一份报告中说清,庐江县茶叶协会签字盖章),展示展销图片等资料,于当年11月中下旬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当年11月下旬开展书面验收。
6.支持庐江白云春毫品牌创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要求庐江县茶叶协会上报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协会团体证书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确定第三方代理申报创建的中标合同,上报至国家商标局的申报创建文本等资料,于当年11月上旬报送至县供销社茶业办,当年12月中旬开展书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