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26日消息(记者蒙健文/图)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工作部署,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不断加大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纠正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9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8起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案例1:空隙率为38.8%三亚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被查处
今年9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三亚天涯区某茶叶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茶叶店销售价格为280元的中茶大红袍礼盒,外包装标注净含量:250克(内置30泡),礼盒内装茶叶30小包,未标注净含量。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进行查处
案例2:销售过度包装月饼三亚某餐饮公司被查处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月饼予以查处。
案例3: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东方市某商行被查处
今年9月1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分别陈列有:“大红袍”茶叶3盒,净含量:160克(规格:8克*20),包装空隙率为67%;“正山小种”茶叶4盒,净含量:210克(规格:6克*35),包装空隙率为49%;“金骏眉”茶叶3盒,净含量:120克(规格:6克*20),包装空隙率为75%。
案例4:销售过度包装产品东方市某烟酒茶行被查处
今年9月1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烟酒茶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的四款产品,分别为:红色包装“合利德红海南红茶”7盒,净含量:90克(规格:6克*15),包装空隙率为78.9%;黑色包装“合利德红海南红茶”4盒,净含量:90克(规格:6克*15),包装空隙率为79.11%;“五指山红茶”3盒,净含量:120克(规格:20泡*6克),包装空隙率为67.9%;月饼+红酒混装礼盒18盒。
经检测,上述三款茶叶及混装月饼礼盒,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要求。该烟酒茶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及月饼等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和月饼礼盒。
案例5:销售过度包装茶叶陵水某茶行被查处
今年8月23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所开展联合执法,对某茶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三款茶叶:“金骏眉”茶,净含量:250克;“大红袍”茶,净含量:250克;“正山小种”茶,净含量:250克。
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茶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进行查处。
经检测,上述三款茶叶包装空隙率均为64%,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应小于45%要求。该茶行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被责令立即改正,并下架上述三款20盒不符合规定的茶叶。
案例6: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文昌市某茶庄被责令下架不合格茶叶
今年9月12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茶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大红袍”茶,净含量:249克,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68.9%,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该茶庄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被依法责令立即纠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茶叶。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茶庄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予以查处
案例7: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文昌市某商业有限公司被查处
今年9月12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商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莓茶芽尖·五指山金鼎红茶”,净含量:100克(50克×2罐),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74.2%,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该公司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被责令立即纠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茶叶。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予以查处
案例8:生产过度包装月饼屯昌县某公司被责令停产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月饼予以查处
今年9月1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某公司生产的“大富大贵”月饼,净含量:750克(规格:125克*6);“吉祥月”月饼,净含量:1千克(规格:125克*8);“龙祥至尊”月饼,净含量:1.25千克(规格:125克*10)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上述三款月饼的包装空隙率分别为:“大富大贵”月饼32%、“吉祥月”月饼30.3%、“龙祥至尊”月饼42.6%,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该公司生产过度包装月饼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被责令立即改正,停止生产和销售上述不符合规定的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