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我要开烟酒行“一事联办”
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形
适用于利用已有建筑物设置,服务群众社区日常生活的中小规模烟酒行,不适用综合商场、超市或大型购物中心等。
二、联办事项
(一)食品经营许可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办理)
三、许可条件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开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需要;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职业资格;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四、申报材料
通用材料
“一事联办”(烟酒行)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专项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涉及从事散装熟食销售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涉及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散装食品销售
加工流程和卫生设施说明
涉及从事食品制售
涉及申请通过网络经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五、办结时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邹迪0712-2779050
八、办理地点
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8号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2楼南区一事联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