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哪些畜禽类初加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哪些粮食初加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一、种植业类(一)粮食初加工。1.小麦初加工。《范围》规定的小麦初加工产品还包括麸皮、麦糠、麦仁。2.稻米初加工。《范围》规定的稻米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稻糠(砻糠、米糠和统糠)。4.薯类初加工。《范围》规定的薯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变性淀粉以外的薯类淀粉。*薯类淀粉生产企业需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且年产量在一万吨以上。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范围》规定的杂粮还包括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三、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6.哪些产品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内,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7.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吗
8.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项目税收优惠中,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应如何理解
9.企业将购入的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七、购入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的税务处理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十一、除本公告第五条第二项的特别规定外,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10.农贸市场批发水果、蔬菜、粮油等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