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策简明问答
1.请问业余文艺团队团队可以申请参加文化惠民演出吗?
我们的文化惠民券工程从2016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市歌剧团和业余文艺团队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20场,至今已演出2650场,惠及群众近150万人次。业余文艺团队想获取我们文化惠民团队演出资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持有营业执照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具备整台演出能力,每场演出90分钟以上,节目形式可以是戏曲或综艺(服装、道具等)。
(4)具有稳定的演职员队伍。
2.艺术培训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资质?
2022年3月,省文旅厅下发《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审核许可实行属地管理,对设立条件等做了具体说明和要求,并实行“先证后照”的程序。我局审核范围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及幼儿园适龄儿童,开展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曲艺)及其他艺术表演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培训机构。审核流程如下:
(1)申请机构到行政审批中心申请《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名称核准表》。
(4)材料齐全、初审、复审通过的,将进行现场实地核验。
(6)机构凭“审核意见书”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请问有没有类似的舞蹈培训班?
4.暑假期间,小孩子能不能去大玩家这样的娱乐场所?
家长暑假带未满18周岁的孩子去大玩家这样的娱乐场所时,只可以去游艺区玩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我们也要求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在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区分游戏游艺区。
5.买到盗版书籍怎么办?
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或者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现场投诉。建议保存好购买的相应凭证。我们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图书时选择正规书店进行购买,发现购买书籍疑似盗版时可以到我们大队进行举报。
6.我跟我老公去KTV唱歌,孩子能不能带进去?
不可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第四十八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7.大生桥是一座500年的老古董,但破损严重,请问究竟什么时候开始修缮啊?
8.请问老泰兴中学校园内的襟江书院是如何保护和利用的?
襟江书院是泰州地区少见的较为完整的书院建筑,也是泰兴文脉传承的重要见证,具有珍贵的文物价值。由于年代久远,书院出现了墙体开裂等状况,我局多次前往现场勘察,并组织专家会商,编制修缮方案。市政府已经筹集资金实施修缮,目前修缮设计方案已经通过省文物局审核,正在进行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计划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工程施工。修缮完成后,将利用襟江书院建设“国学讲堂”和“泰兴教育史馆”,并对外开放。
9.健身点广场舞活动出现扰民现象怎么办?如何规范开展?今年的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有哪些?
文化部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通知,促进和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2021年,我市曾向全市群众发放《文明健身倡议书》,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为广场舞健身爱好者提供活动场地,同时积极引导场地管理单位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范,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我们加强了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指导、支持成立广场舞协会、俱乐部等,培养群众认可度高、经验丰富的广场舞健身团队负责人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加强与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所属街道、社区、公园、广场等管理单位的联系,推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我市以筹办省二十届运动会为契机,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持续发力,全速推进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着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健身圈”,确保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以上。一是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建惠民项目,安排600万元城投资金,提档升级全市17个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城区新增6个笼式篮球或足球多功能场等。二是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180万元,实施老年体育公园中2片门球场草坪的维修,更新健身路径50套、篮球架30副。三是科学均衡布局,已实施完成城区4个笼式球场围网、灯光、面层等建设,完成姚王、张桥等6个乡镇(街道)90个健身网点室外老旧健身器材更换。三是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体育公园(健身公园)建设。选取贴近社区、利于加载的公园绿地,完善体育设施,新建改建3个体育公园(健身公园)。
10.镇村、社区、居民小区全民健身设施损坏了怎么办?
我市非常重视体育健身器材的管护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我局下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我局负责赠送体育健身器材,健身设施管护责任由受赠单位负责。近几年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成立体育健身设施维护队伍,每个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都有体育设施维护人员,形成三级维护网络。将健身设施的管护要求纳入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体育工作的考核内容。二是每年都组织各乡镇(街道)对现有健身设施进行普查,对器材损坏情况进行统计,分步实施维修更换。三是今年开展器材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全面清查,排查健身路径180余处过期或损坏器材进行清除和全面更换。
11.今年我市的重点群体活动有哪些?
重点群体活动是“体育惠民五进”活动,推动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具体内容: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趣味性浓厚的社区运动会。为3000名以上机关干部职工出具体质检测报告和运动处方,赠送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游泳等运动体验券。组织健身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开展健骨操、健身气功八段锦等运动项目、健身技能的专业辅导,提高干部职工科学健身能力。举办泰兴市第八届运动会乡镇部、机关部、老年部、企业部、学生部50多项比赛。建设机关“健身驿站”,举办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健康知识宣讲。协助学校指导学生掌握篮球、乒乓球、游泳、校园舞等专项技能,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将我市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兴花鼓》与体育健身融合,创作编排第二套《泰兴健身花鼓》,推动健身花鼓进校园,力争成为江苏省全民健身新优项目。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健身锻炼场地。
12.关于游泳场馆预付卡投诉问题如何解决?泳池如何保证符合要求?
关于游泳场馆水质监管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各游泳场所必须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规范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处理工作。二是根据游泳场馆淡旺季,适时加大对游泳场所监管力度。推行游泳场所水质及卫生管理状况公示制度。三是根据国家标准关于游泳场所开放与技术要求,我局在日常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两小时检查频次的水质监测表PH值、及肉眼可见的池壁、周围设施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目。
13.对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条件是什么?现阶段做了哪些工作?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条件:
目前已完成的工作:已完成对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调查,排查出包含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体育类培训机构106家,其中95家正常营业。在“智慧泰兴”开通校外培训机构“许可证”预申请渠道,截至目前收到11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料。针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涉及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召开了部门协调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审批工作高效落实。6月28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理条件与审核流程。截至目前已有4家机构通过资料审核与实地验收,下一步即将进行公示。
14.泰兴有哪些推荐景点?
另外还有以灯文化为主题的印达村、以银杏文化为主题的银杏村等均各具特色,适合日常休闲。
15.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具备哪些条件和申报程序?
(3)设立旅行社办理流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16.对于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补贴政策,我市落实情况是怎样的?
自2020年起,我省作为民生实事任务,对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给予补贴,我市2020年补贴资金60.4万元,2021年补贴资金39.3万元。今年计划补贴6768户。
17.应急广播体系在服务基层发挥了哪些作用?
近几年的运行显示,应急广播在宣传引导、应急发布、防灾救灾、基层治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急广播系统与本地的应急信息发布系统联动,接收国家和本地的应急信息发布指令,实现了多部门协同、多平台接入、多终端展现、多场景应用的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应急服务功能,形成覆盖乡村、平战结合、可管可控的应急广播覆盖体系,提升了基层政府治理效能、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