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S-QCNK-H-2023-300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
(三)招标方式: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联合公开招标。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方,招标结果由参与联合招标的企业共享。
(四)服务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评价合格,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
(五)入围数量:2家。
(六)项目地点:中烟实业所属9家企业及其分厂及关联企业。
三、招标内容
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电商招标,电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文化用品、办公家具、电器设备、信息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耗材、文体健身设备、食堂物资、劳保用品(包括医用防护、特种作业用品等)、生活用品、工业用品、宣传促销物料等,以上商品须为投标人自营商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三)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四)中国烟草总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4)携带资料:
②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3)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
行号:308191036122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收件人:张晓宇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李驰
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8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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