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责任
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党组成员将巡察反馈的意见作为一份严肃的“政治体检报告”和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钟梅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为将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实,市妇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化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融入妇联各项工作,促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推动成果转化,深化整改成效
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不断加强宏观前瞻思考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从思想上、制度上深化问题整改,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妇联党的建设实现新发展,推动闽东妇女事业全面繁荣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引领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基地扶持方面,一是加大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下发《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市级巾帼示范基地的通知》,评选2020年度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基地项目,符合评定标准,尽可能给予评定;二是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可作为妇女代表、执委、“三八红旗手”的后备人选;三是优先推荐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巾帼致富种子工程培训、异地考察交流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基地企业参加每年举办的6.18参会。在技能培训方面,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各地培训需求,做到应培尽培,全力支持各地开展妇女技能培训;二是提升培训实效,向省妇联积极争取“专家快车农村行”培训项目,满足基层各种技能知识需求。
2.关于“推动《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发挥市妇儿工委办在推动《两纲》实施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梳理《两纲》指标,针对重难点指标以及未达预期的指标,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加大《两纲》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二是今年5月,召开全市《两纲》重难点工作会议和《两纲》工作专题会议,与重点指标单位面对面协商对策,推进重难点指标的实施,召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参加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视频会议,并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全省妇儿工委视频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推动做好“两纲”终期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收集汇总2019年《两纲》指标数据,多项重难点指标改善明显,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8.16%,比2018年提高了7.88个百分点,2020年预期可达标;婴儿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68/万,比2018年下降1.09个万分点,已达标。
3.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覆盖面不广、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4.关于“推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力度不够”问题
5.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6.关于“未按要求深入基层一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未按要求深入基层一线联系妇女群众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领导班子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到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妇联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和基层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沟通协调反映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认真做好“妇情日记”,今年以来,市妇联4名领导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145次,为妇女群众解决问题48个。
7.关于“未按要求联系妇女群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各级妇干摸底了解宁德市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核减已退休和已调离宁德的代表名单;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联系服务制度,制定“我是妇联执委,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按“五个一”内容部署活动,并在妇联官微平台推送妇联执委履职案例;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直接联系基层一线妇女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收集整理代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名册,按照“线上+线下”“组织+阵地”“专职+非专职”的要求,推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开展。
8.关于“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问题
9.关于“市妇联网站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列入计划,2020年4月3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中央出台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政令;二是根据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7月31日修订《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三是2020年7月1日举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班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1.关于“制定有关廉政制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整理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比照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涉及廉政工作的有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编;二是制定出台《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提拔任用、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任职和交流前,由党组确定专人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三是针对廉政制度滞后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检视问题,就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2.关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13.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够强”问题
14.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问题
15.关于“文件下发偏多”问题
16.关于“对省、市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审核把关和事后考察评估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自查核验,针对全市省级、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开展“回头看”工作,下发《关于对省、市巾帼示范基地进行检查复核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创建的省、市级巾帼示范基地发展情况和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评估;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发展联络部严格按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程序开展各级巾帼示范基地申报、考核、验收工作。
18.关于“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19.关于“公务加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问题
20.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问题
21.关于“无依据减免培训费”问题
22.关于“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23.关于“超额报销有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退还报销的100元伙食补助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账目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报告,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4.关于“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25.关于“部分报销票据存在白条抵库”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对市女企联、旗袍协会的指导,制定出台了《协会管理办法》,要求两个协会严格按照章程办事,规范协会运作;二是督促指导市女企联制定《宁德市女企联议事规则》《宁德市女企联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市旗袍协会制定《宁德市旗袍协会会长议事会议制度》《宁德市旗袍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费收缴,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并提醒旗袍协会,若不按要求整改将不予挂靠,杜绝发生巡察发现的类似问题。
26.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女企联按照有关财经纪律要求分设出纳岗和会计岗,聘请专人分别担任出纳和会计;二是指导市女企联制定《宁德市女企联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每笔报销款项都已按流程履行到位;三是市女企联已开展自查自纠,对账目进行全面梳理,对自查发现的报销手续不完整的,立即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7.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8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党组成员的职责和学习秘书的工作任务;二是按照《规则》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三是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宁委办﹝2018﹞32号)等文件要求,对原有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修订,制定出台《中共宁德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1次,开展专题研讨7次,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五是全体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8.关于“未按要求落实学习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制定《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九个方面的内容,在计划所列的重点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有关要求适时调整和充实学习内容,目前已召开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三农工作、依法治国、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资料41份,组织开展7次专题研讨交流;二是严格按照市委有关学习要求,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不以支部学、党组会传达、工作部署会等代替中心组学习,如2020年3月,市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在宁德》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市妇联党组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开展了6个专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9.关于“党组对下属单位理论学习抓得不严”问题
30.关于“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3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强化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完成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二是认真制定市妇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31.关于“抓支部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32.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33.关于“决策主体错误”问题
34.关于“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由主席办公会议直接议定”问题
35.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纳入市妇联党组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妇儿中心对23个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审核并向市妇联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求妇儿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2万元以上的大笔开支及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均要提交市妇联党组研究同意后实施,今年以来已研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交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3个,金额达25万元;三是2020年4月17日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将妇女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报告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提交党组研究审议,党组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审议2020年妇女工作要点。
36.关于“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增强党组会议的严肃性,确保党组会议规范有序召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市妇党组﹝2020﹞23号)。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6次,研究议题39个,每次党组会议均提前制定会议方案,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议题和议程审批程序,规范开展党组议事工作。
37.关于“党组主要领导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问题
38.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市妇联已规范有关会议记录,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会分开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建立完整会议档案。
39.关于“大部分党组会议未形成纪要”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三重一大”事项。今年以来,党组研究的涉及14个“三重一大”事项均形成会议纪要。
40.关于“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问题
41.关于“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未经审签”问题
42.关于“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44.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履行不到位”问题
45.关于“干部证件申办程序未履行到位”问题
46.关于“因公出国(境)备案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47.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提出的“11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6名未开展相互批评”的问题,支委会做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要求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事前准备“三注意”、事中落实“三带头”、事后监督“两及时”三个具体举措,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将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严肃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48.关于“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针对具体提出的在组织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中共宁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4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支委会就“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逐项逐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对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民主评议要按照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分类指导、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的原则,严格按照评议步骤开展,规定党员“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避免出现“优秀”等次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的问题
50.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二是今后将严肃对待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有关整改的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51.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市妇联加强对妇儿中心管理。市妇联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不到位问题,已通过重新修订《中共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再次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责令妇儿中心开展自查等方式加强了管理。今年以来市妇联已研究市妇儿中心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3项;二是今后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组将充分运用主动约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并及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今年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向市妇联发放《纪律检查建议》1份。
52.关于“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市妇联财务管理,防止出现报销审核手续不完整等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二是于7月1日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履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筑防线。进一步加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法规制度等作为学习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学,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查自纠补短板。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专项自查行动,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风险点,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采取有力举措铲平孕育问题的土壤温床,将问题的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3.建章立制固成果。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制定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