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3年5月至7月,对市教育局党组和市属学校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13日,向市教育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关于传达部署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力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规范党组会首位学习制度,做到党组会议程规范;三是加强党组会会前学法,做到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四是对巡察中问题责任人批评教育。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及时问题
3.关于统战工作体系不完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将专职统战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将统一战线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工作落实到位,在学生中全面普及统战知识。三是每半年对全市有宗教信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及时统计,随时掌握其动态和情况,全力做好疏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成立教育系统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廊坊市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三是年终及时整理归档,安排专人统一管理。
5.关于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不到位问题
6.关于“大班额”衍生问题突出问题
按照《廊坊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建设规划(2022—2025年)》,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入与建设力度,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科学划片,提前布局,切实加快学校扩容增位速度;坚持新建学校和改扩建学校相结合,增加学位,在逐步解决“大班额”“大校额”的基础上,配足配齐各中小学音体美教室、科学实验室等功能性教室。
7.关于“骨干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文件要求骨干校长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每人每年应举办不少于2场次的办学新理念推介会、报告会或专题讲座,切实带动当地教育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市级骨干校长遴选,印发《关于遴选2023届廊坊市骨干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等文件,遴选确定我市新一批市级骨干校长培养对象116名,同时在遴选市级骨干校长培养对象时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着力促进乡村教育发展,新遴选的市级骨干校长培养对象中乡村学校骨干校长55名,占比47%。三是2024年度我市“河北省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考核工作中,我市19名校长被授予河北省骨干校长称号,进一步扩大了我市骨干校长规模。
8.关于教研人员配备不足,学科建设不健全问题
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和学科专职教研员配备的意见》(廊教人〔2024〕8号),对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和人员补充提出具体意见,指导各县(市、区)持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9.关于名师工作室人员构成年龄老化,考核工作形式化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修改了《廊坊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要求做了适当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老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对优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二是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到工作室实地考核,如条件不满足,则采用线上述职与材料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0.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不力问题
《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经八届市政府23次常务会议和七届市委4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1月26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要素支撑、政策支持、服务保障。11月30日,市政府召开了《教育十条》专题推进工作会议,市政府主管领导就学习宣传贯彻“教育十条”讲了具体意见,市教育局等6部门分别结合部门职责,就推动和保障“教育十条”落地落实做了工作安排。
11.关于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各学段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理顺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促进县级人民政府更好履职尽责,尽快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运转高效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职责,通过部门联动,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职尽责的督导检查,对支出进度慢、财政保障不力的县,选取典型,深度剖析,分析问题症结,推动解决落实。三是紧盯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保障力度,加快支付进度。
12.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缓慢问题
已印发《廊坊市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廊教人〔2023〕17号),持续推动“县管校聘”深入开展,按季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地教师岗位聘用、教师交流、教师补充、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常态化开展。
13.关于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推进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制发文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认真学习《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积极与公检法司部门沟通,加强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争取每所中小学都至少有一名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积极作用。二是组织各县(市、区)教体局统计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情况,目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已实现全覆盖。
14.关于部分县健康副校长(园长)聘任工作存在摊派现象
15.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积极督促县(市、区)尽快落实补助政策,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16.关于职业教育建设存在弱项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第四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二是大城县职教中心实训基地项目完成选址。三是香河县职教中心、永清县职教中心迁建项目进行选址论证。四是大力发展与全市现代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相匹配的专业学科,优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17.关于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不到位问题
18.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到位问题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规范“四述”报告,做到不漏项,不丢内容。
20.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督促各地各学校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凡涉密的信息,无论密级,一律不公开,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质量把控。三是完善网络安全制度,明确网站管理、维护部门及岗位职责。同时密切监测,加强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
21.关于自觉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氛围不浓问题
一是加强注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汇总调度学习情况。二是完善属于本部门的学习组织,将机关所有党员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22.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要求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保密工作的通知》,持续强化“三大管理”薄弱环节,提升保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了《廊坊市教育局保密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教职员工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密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统计报备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台账,做到人员动态及时更新。
23.关于建筑安全存在隐患,科学统筹不到位问题
24.关于消防安全存在隐患问题
25.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走过场问题
26.关于档案室建设不达标问题
加强档案室建设,制定了《廊坊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室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按方案申请财政预算进行整改。
27.关于部分直属学校升降国旗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市属学校深入开展国旗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指导教育系统不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2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29.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不同内容,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使谈心谈话经常化、常态化。
30.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一是细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的要求。二是抓好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醒教育,通过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31.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不及时问题
一是制定警示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通过案例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讲座等不同形式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工作中凡有受处理人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积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3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市教育局全年重点工作,细化监督清单。二是对市教育局重要科室职能、重点岗位职责分工进行再学习、再梳理,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推动教育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
33.关于协调推进教育设施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提前谋划,科学制定学校建设计划,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严格落实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对于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已启动尚未开工项目逐个项目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对经核实确实不能实施项目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手续办理,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
3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35.关于教育资源发展规划方面有短板问题
36.关于考试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
37.关于处理师德师风问题不作为问题
38.关于名师工作室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全市名师工作室对2020年-2022年工作室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个别存在的将经费用于差旅补助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室,责令整改,将支出的经费退回,涉及经费由工作室所在学校经费支出。二是修改完善出台新的《廊坊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名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及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对工作室经费使用的管理,加大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
39.关于政府采购、自行招标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采购工作管理,重点对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和评标办法三个方面开展培训,增强局机关自采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二是强化直属学校采购内控管理,组织市属学校开展采购工作自查,重点看内控制度落实是否严密,各学校内控管理办法经修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0.关于审计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41.关于财务管理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及直属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二是加强学校财务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内审、审计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工作。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民办高中学校的财务监管。
42.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梳理存在问题的合同,分类归纳整改,提升合同合法性审查水平。二是制发加强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加强法律顾问聘任与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律师资质和水平,加强对其管理和要求,严格审查程序和内容,坚决防范风险隐患。三是制发通知,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巡察中发现的合同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今后对外签订合同前,将合同交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严防再次出现不规范问题。
43.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44.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走过场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宣讲工作安排,明确宣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宣讲的主题与内容。二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宣讲计划及方案,按要求做好理论学习准备。
45.关于党组文件不规范问题
46.关于党组会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廊坊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规范记录。三是增加党组会议纪要审核签字程序。
47.关于文件登记印发管理欠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收发文制度,规范收、发文登记簿的使用。二是年底整理汇总当年收发的文件,完善文件登记信息并妥善保存。三是文件档案室已按照档案室管理规范要求安装安全防火防盗门,分设库房、整理室、阅读室三个独立区域。
48.关于撰写“四述”报告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确保“四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严格程序要求,按照规定内容认真撰写“四述”报告,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切实提高“四述”报告质量。三是报告收集归档,及时收集班子成员“四述”报告并做好资料的存储工作。
49.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风虚浮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调整提案建议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办理程序。二是充分有效协商,办理前与有关代表、委员充分沟通交流;办理中适时召开提办双方见面会,向提案人通报工作进展,合力找出弥补短板弱项的办法对策;办理后在书面答复前,先征求提案人对回复内容的意见,取得充分认可后,形成报告。
50.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及时修订请销假制度,2023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局请销假制度执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请销假审批权限和各级责任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有欠缺情况方面
5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完善《廊坊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前协调准备资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纪要。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对权力的运行和制约,逐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52.关于民主生活会执行不严格问题
53.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不接地气问题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工作制度,落实包联责任,强化督导问责。二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基层组织会的活动安排,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
54.关于混编混岗问题
已印发《市教育局党组关于明确部分科室临时负责人的通知》,明确教师发展中心、学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人;事业单位均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5.关于借调问题
56.关于干部轮岗不及时问题
57.关于年轻干部配备不足问题
通过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完成内设机构中配有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目标,截至2024年1月我局内设机构中已配备年轻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2024年6月完成编制精简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我局将继续推进年轻干部配备工作,逐步达到规划纲要比例要求。
58.关于人事档案管理欠规范问题
一是对档案信息进行认真查核,按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科室)科级以下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严格干部档案信息审核把关。三是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及时解决“三龄两历两身份”认定不严格、不准确等问题。
59.关于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60.关于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完善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的规定。二是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与管理,定期检查机关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61.关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问题
62.关于直属学校党建工作有欠缺问题
一是组织党组织任期排查,对达到任职年限的督促、指导做好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检查,确保“三会一课”等活动按规定要求完成。
63.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做好中小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积极争取发展党员指标。二是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情况检查,推动高校党支部全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三是督促高校做好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配备。四是报请部门审批后,机关党委及所属各支部按程序进行换届,明确各成员职责,规范党务工作。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64.关于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建立分管包联机制,落实巡察、审计、督查反馈问题及“一岗双责”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市属学校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
65.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二是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直属单位、直属学校延伸。三是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监督内容,紧盯重点难点,强化追踪问效,确保整改整治取得实效。
66.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