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浙教网信办〔2022〕1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重大应用(重大改革)建设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就全省统筹推进之江汇·艺术互联网学校(以下简称艺术互联网学校)子场景建设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高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探索构建新型美育共同体,有效破解乡村学校艺术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提升乡村学校美育水平,实现乡村学校“班班有艺术老师、生生有艺术特长”。以艺术互联网学校建设助力改进美育素养评价,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
二、工作任务
(二)落实教共体艺术学科全帮扶。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落实辖区内融合型、共建型和协作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选派优秀艺术教师,与成员校未配备艺术教师班级开展“双师结对”和教学指导。各市、县(市、区)于2022年10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各设区市联系人及班级需求汇总表》(附件1),作为省级应用评价基数。同时,将各个班级“双师结对”的主讲老师、助教老师信息录入省艺术互联网学校,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班级录入。
(四)推进艺术互联网学校应用全覆盖。各市、县(市、区)通过选择直接使用艺术互联网学校、自建地方平台并完成省市数据贯通中的一种方式,实现艺术互联网学校应用全覆盖(数据标准详见附件3)。鼓励已完成“双师结对”的主讲老师、助教老师,通过艺朵云校因地制宜采用“资源包教学”“直播教学(一师多班、双师双班、双师一班)”“线下走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并探索学生作品班级展。
三、其他事项
(一)省艺术互联网学校平台将建立应用贯通情况双周通报制度,并结合线上课程表和学生作品班级展的应用情况,评出一批艺术互联网学校“优秀主讲老师”和“优秀助教老师”。
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