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重视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不断加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措施的力度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坚持深化落实“五位一体”学习机制,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实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觉悟。
(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研判,把好方向。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专题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开展。
(三)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完善网站,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期刊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完善学术论坛、报告内容审批、备案和督查制度;完善网络设备安全,不定期开展网站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改,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坚决做好防范和抵制邪教工作。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信教情况排查,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法轮功”等任何邪教组织和思想的渗透入侵。
三、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要从抓好“党建”这个阵地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抵御各种腐朽和有害思想的侵害,维护党的纯洁性。
(二)完善管理体制。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决纠正只抓业务、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8日前,将本单位信教情况统计结果(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报送至省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415室。如无,报送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