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以上率下,迅速行动。市委巡察三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7月23日局党组书记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反馈的问题,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整改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原则,全局上下团结一致,共同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完成。
二是细化问题,压实责任。在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整改意见后,7月23日局党组立即组织人员针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逐条梳理,形成细项问题,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二)强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例会,抓紧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并研究整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题、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度落后的科室加大力度。
三是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积极沟通上级领导,及时梳理无法在10月23日前完成整改及需上级明确是否完成整改的事项,积极主动汇报沟通,并取得上级的指导意见。对上级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推进整改。
(三)强化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局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在例会强调各科室要加强制度建设,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建立长治长效的机制,并作为一个明确的整改要求融入到整改工作中去。针对整改问题,共建立制度机制5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未把学习贯穿党组中心组学习始终,专题研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学习研讨。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9次,召开《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十九届四中全会等专题学习研讨会6次。三是建立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充分激发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树牢了全局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化了“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
2、关于“党组议事长期无章可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建立制度。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改变了过去党组议事无章可循的局面,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工作条理明晰,责任落实,保障了各项决策部署科学民主、务实高效。
3、关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管党治党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极少列入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今年上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管党治党和意识形态重要精神等。截至10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27次,专题会议5次,部署推进有关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召开疫情防控部署、省委巡视整改、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会议,落实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党组认真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发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
4、关于“人员、业务融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三定方案,明确科室职责分工、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同时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获得市委编办批准(融委编办〔2020〕54号),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重新核编,对科室进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未整合完成,需等上级改革方案确定后进行整合。
5、关于“未能主动谋划建立符合我市各类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上级文件。深入学习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明确调查监测的总体体系、任务目标、具体内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参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探索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8月20日已印发福清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调查工作。
通过本次巡察整改,已探索建立了我市监测调查工作机制,为后续监测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将积极对接上级工作安排,做好工作机制优化完善。
6、关于“做实‘一套数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调查及海岸线修测等基础数据,并将各类基础数据套合到多规合一平台,已实现阶段性数据整合。
7、关于“国土调查、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等成果应用尚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保障基础运用。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已与不动产确权发证系统无缝对接,在不动产确权发证系统上能够直接调用调查成果数据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延伸成果用途。国土调查、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等成果已广泛运用于“两违”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底、规范修编等。三是加强对外服务。国土调查、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等成果已运用于城市供水一体化设计、污水管网设计等,提供给福清市水利局,用于编制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提供给发改局,用于编制福建LNG接收站及配套工程等。
通过本次整改,进一步深化了成果运用,同时也提升了保障城市发展的水平。
8、关于“生态修复治理待提速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生态修复任务。截至2020年12月,22项山体生态修复任务均已完成。二是强化机制建设。为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协作和监督,出台《关于林业案件案后生态修复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生态修复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
9、关于“‘青山挂白’10个治理点至今仍有3个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3个治理点已全面完成治理验收。
10、关于“基本农田划定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委托作业单位并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待自然资源部详细工作方案下达后,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并下达各乡镇全面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要求5年内全面落实整改。
11、关于“对镇街耕地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12、关于“部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深入镇、村施工现场,督促镇、村切实承担起业主负责制,协调施工过程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完成渔溪镇后朋村土地项目验收。
13、关于“造林绿化存在‘重造轻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延长管护周期,把“村植千树”绿化管护期由一年延长为三年,并按照《福清市“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加强监管。委托第三方对全市2019年“村植千树”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对每个村进行评分,同时要求镇街组织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造林绿化工作服务队的通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2020年中期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造林绿化成果管护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镇街,进一步明确了造林绿化管护要求,规范了造林绿化工作。
通过本次巡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镇街林业站管护意识,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
14、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普查。完成2020年春、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为后续的2021年防控方案制定提供依据。二是推进疫情除治。完成了1200套松墨天牛诱捕器的挂设,并完成7次换芯。对发生疫情的林木进行除治,已完成下达的1419亩除治任务,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蔓延。
15、关于“县级自然保护小区界线范围不明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落实不到位,非法捕猎等案件查处力度不大”的问题
16、关于“海岛海域管理职能承接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海域使用管理体系。海域管理职能已承接到位,常态化开展海域管理业务。自2020年7月已完成用海审批3宗,用海预审2宗,用海初审1宗,开展海域使用年审和海域使用金征收,完成84个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约116万元。发布福清市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融自然综〔2020〕855号),从机制层面规范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二是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020年1月已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方案,通过市政府研究。2020年4月,将分类处置清单下发各沿海工业区、镇,开展分类处置工作。根据6月中旬省市最新处置要求,已完成35个已发土地证图斑梳理,后续根据处置方案持续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三是强化市镇海域协同长效管理。将海洋功能区划、海岛、海岸线、已批用海项目等信息录入多规合一平台,并共享给沿海工业园区、镇,加强海域管理跟踪指导。
18、关于“耕地提质改造存不足,部分项目规划设计与现状脱节,阻工、变更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制度,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村民座谈会等方式,鼓励群众参与到土地整治工作中来,发挥其力量,提高土地整治的科学合理性。二是做好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的移交手续,督促乡镇与村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人。积极向上级与本级财政争取管护资金,督促镇村做好工程的后续管护。三是配合农业部门定期对土地整治后形成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项目抛荒。
19、关于“指导镇村规划尚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福清市乡村发展和乡村土地利用研究报告专篇编制评审成果,推动镇村协同发展。
20、关于“部分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简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简化部分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对于市政类、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等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土地预审意见书代替正式土地批复。对前期已收取并可在内部自行流转的材料不再重复收取。
21、关于“‘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多审合一”,将总平、管线、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四合一,合并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全面推进“多审合一预选址”会商平台运行。二是进一步整合“多证合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2、关于“对外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可操作性不强,实际应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启用“不见面审批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同时细化审查细则,不断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实际应用率。
23、关于“‘多验合一’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划条件核实、国土核验两项业务已合并,同步收件办理。
24、关于“‘多测合一’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具体细则。联合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福清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细则(试行)》,并下发各园区管委会及24个镇街。二是强化宣传。10月9日,10月10日分别在“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和“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服务指南及测绘机构名单,便于业主、测绘单位了解“多测合一”。
25、关于“个别项目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26、关于“土地供应计划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需求等不够契合,多年来批而未供存量较大,高质量利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中心城区年度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整合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供应计划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需求的契合度。二是紧紧围绕土地要素保障,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每年完成处置20%以上的考核任务,逐步消化存量,其中2019年我市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160.8亩,完成处置率23.66%,超额完成考核任务;截至12月31日我市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580.9565亩,完成处置率20.1%,已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7、关于“因供地率较低,2019年7-11月被省自然资源厅暂停除单独选址外的其他新增用地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各园区、镇街、土发中心等单位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批而未供原因,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不定期上报市政府召集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我局进行跟踪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通过整改处置,2019年11月我市达到省厅考核目标:供地率已达到70%以上、2009-2016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已达到20%以上,省自然资源厅已开通我市用地报批。
28、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尚不到位”的问题
29、关于“收回土地后处置成效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收回的土地,全部纳入“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持续推动供地,上述24宗收回土地已重新供地5宗,剩余19宗未重新供地。二是会同属地园区、镇街及土地发展中心对上述剩余19宗收回土地加快重新供地。对于经营性用地,由我局会同土地发展中心、商务局以及各镇街制定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属房地产用地的,有序推向市场公开出让,属商业用地的,由各园区、镇街、商务局推荐招商,同时储备业主及属地园区、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用途加快制定灵活处置措施;对于工业用地,由储备机构负责(包括土地发展中心、各园区)牵头,会同属地园区、镇街、商务局,加快招商和出让,已完成招商的,各园区、镇街及时向我局提交出让;对于公共用地,由项目业主及主管单位负责,备齐供地材料并向我局申报供地审批。
30、关于“农村低效、空闲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各镇街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大力推进空心村、危旧房等农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已完成首批19个村精细规划评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已对2014年以来我局委托编制的各类规划全面梳理并推进整改,其中18项法定规划已完成批复或上报市政府批复;8项规划已通过评审完成成果,结束编制;8项规划因市政府决策或已不适用当前城市发展情况已取消或暂缓;11项规划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已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推进,加快规划编制。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城市规划编制任务时限的通知》(融自然综〔2020〕1435号),规范规划编制时限,加强规划编制效能。
32、关于“部分规划编制基础性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33、关于“规划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34、关于“问题未能根治,监管存在‘盲区’,部分违建发现和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具体问题整改。①关于龙江松峰村老人活动中心违建问题,已完成违建没收处置并移送龙江街道。②关于城头镇五龙村村民违建问题,已由城头镇按福清市“两违”分类处置方案进行立案处理。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抽调6名人员配合市治违办成立督查小组,加强督查。三是完善监管制度。配合市委办、市府办重新修订《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深化“两违”网格化监管治理。
35、关于“‘大棚房’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36、关于“设施农用地跟踪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处置。三华现代休闲农庄项目所属镇街已完成设施农用地审批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加强指导。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各镇街的政策指导,并通过卫片执法、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督促各镇街切实履行审批、监管职责。
37、关于“违建坟墓整治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林业执法队伍人员和执法装备。二是强化管理,将坟墓整治纳入我市“两违”监管,已配合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
38、关于“职能整合较慢,力量配备薄弱”的问题
39、关于“行政处罚单一且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案件后续处置。推动出台了我市《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通知》(融政综〔2020〕153号)。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打击违法和修复生态有效结合,制定了《林业案件案后生态修复暂行办法》。
40、关于“‘林氏’父子周边19宗问题处置进展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林氏”父子周边19宗违建已全部拆除到位。
41、关于“后洋新村约93亩违法用地处置进展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稳妥落实问题整改。该问题涉及群众面广,经与省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确定了处置方案。我局于12月18日对30栋违建房屋完成没收并移交给阳下街道。由阳下街道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了处置,按照省厅方案,暂予以保留。二是强化法律宣传培训。为遏制违法用地的不良风气,提高社会法律意识,我局分别于2020年11月21日、28日举办福清市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培训,以案说法,对近500名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进行法律宣讲。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配合市委办、市府办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两违”网格化监管治理。
42、关于“局党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分工职责。由党组成员林平贵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处理,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二是推进工作部署。制定《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7月31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各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8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制定了《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了《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同时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此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局党组深刻领会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弥补了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开展的不足,使我局党组工作跟紧党中央重大工作的节拍,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3、关于“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舆情监测员,舆情联络员和舆情分类应对,强化了突出事件新闻、网络舆情等应对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4、关于“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表》,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机关支部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已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45、关于“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机关所有支部和基层所站负责人。小组各成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目标一致,共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展开。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制定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理清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内容,并制作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职权目录表》等摸排表格发至各科室、基层所站填报。三是梳理排查结果,及时整改。本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39项,其中:一级风险7项,二级风险25项,三级风险7项。针对风险点,建立了三级风险管控体系,并制定统一的基层国土所制度和业务流程。
通过本次巡察整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风险防范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全局干部的尽责履职。
4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检查、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表》,明确工作分工。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主体责任清单。7月31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汇报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8月起各分管领导听取分管科室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9月10日局党组听取了各分管领域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夯实管党治党工作。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扎实做好部署、检查、落实工作。
47、关于“开展督查后结果未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未推动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0年8月3日下发《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开展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8月3日至12月31日,不定期的对我局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进行督查,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全局大会对第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48、关于“个别如意识形态有关问题列出的后续整改计划,未见落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制定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49、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50、关于“‘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办法’等措施,至今未见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流程,提高公文办理质量。二是组织党课《文风和党风》学习,切实改进文风,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完成OA系统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效能。
51、关于“未结合实际、全面对标文件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5种突出问题表现自查检视,自查上报问题不深透不全面;制发文件中照搬照套上级、工作中征求意见走过场等问题未根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四风整治。通过《深入整治作风突出问题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任务分解表》进行任务细化分解,按时按质报送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提升公文质量。印发《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若干规定》,组织党课《文风和党风》学习,切实改进文风,转变工作作风。并完成OA系统整合优化,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座谈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科室、各基层国土所、林业站、服务对象、绩效考评考核单位、业务往来部门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共征集到4个方面共15条建议,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共征集到4个方面共17条建议。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集中整治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优化土地供应及供后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融自然综〔2020〕627号),强化了土地出让工作。诺希科技园、凯景江山府项目已完成整改。
53、关于“出让金催缴不到位”的问题
54、关于“土地整治项目预算指导把关尚不力”的问题
55、关于“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级项目的结余资金已全部原渠道返还。镜柄林场等18个项目均已完成县级初验收,并分批上报申请福州市级验收,资金严格按“县级报账制”按进度进行拨付。
56、关于“执行预收复垦费标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对未按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标准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的临时用地,坚决不予审批用地。
57、关于“督促实施复垦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5宗临时用地已处置到位。
58、关于“房地产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福清市关于加强公建项目监管的实施意见》,强化了房地产项目监管。
59、关于“改变用途项目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60、关于“养老项目实施管理存偏差”的问题
61、关于“慰问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62、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撤销土地整理2个专户银行账户。原林业局基建专户余额已上缴市财政并撤销专户。
63、关于“原规划局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局OA系统发布《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于2020年10月10日在全局大会上组织学习《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升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
64、关于“林业发展性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65、关于“软件平台开发后,数据成果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实际应用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该系统融合“留用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规划动态监测系统”“踏勘助手APP”等功能,重塑我局多项工作流程,提高我局工作效率,提升我局工作水平,为福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制定《软件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信息化成果应用制度》,严格规范软件系统开发等工作。
66、关于“‘国土一张图’验收结算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该项目没有按原定的计划进行实施,但其成果目前正在整合到全局大系统建设当中,故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6个月内上线运行及验收结算,已与特力惠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67、关于“服务采购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软件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信息化成果应用制度》《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资金支付。
68、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未签订合同先行开展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采购工作。
69、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力,且供应商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小组,采购项目实施小组为实施具体项目采购而成立的动态小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和验收、资金支付、采购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多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说明,并强化了采购计划管理工作。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从根本上规范了全局采购工作,有效解决了机构改革后不论大小金额的采购都上局务会的大难题,减少了开会频率,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强化了采购领域的风险防控,降低了风险概率。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70、关于“党建研究部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会学习。2020年4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7月4日组织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了《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8月31日局党组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三是完善责任清单。9月10日,局党组听取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我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71、关于“‘红色领航工程’实施不深入,‘红色服务’‘红色引领’等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支部学习。指导各支部认真学习《关于推进“红色领航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二是推进红色阵地建设。新增3个党支部党务公开栏及一楼LED显示屏。三是加强红色领航。每月为党员过“红色生日”。开展评先评优活动,评选出“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岗”13名。开展“三亮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四是推进红色服务。各支部结合“党建品牌创建”、“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活动、服务基层活动等,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机关党委、各支部能够深入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72、关于“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不力,未认真做好党组织调整设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优化支部设置。2019年12月30日机关党委研究调整支部,将原国土支部优化调整为3个支部,2020年3月20日各支部完成选举工作。二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研究打造“初心永红,服务发展”特色党建品牌,制定《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支部、各科室积极配合。按照“六有”标准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更新升级一楼彩色显示屏,在单位公共区域处设置党建展板,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三是推进基层服务。以“初心永红、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上门服务。2020年6月30日获得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党建品牌”荣誉。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完成支部优化调整,助推各项党建重点任务完成。
73、关于“业务培训缺乏,能力存不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支部。将原国土支部优化整合为3个支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健全支部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三是激励党务干部担当作为。明确党务干部在职称聘任量化考核中,党支部书记享受科室负责人同等待遇加分,支部副书记及委员则享受副股级待遇加分。
74、关于“党建工作文件资料收集整理不足,台账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结合支部达标创星工作,指导各支部规范了党建工作文件资料台账。二是落实监督检查。9月8日组织对各支部内业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75、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求班子成员对“回头看”梳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三是加强红色教育。各支部用好《福清市红色教育学习路线指南》,各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提升主题教育成效。
76、关于“局党组、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谈心谈话次数少,覆盖面不足,且多以廉政提醒、工作要求代替谈心谈话,内容较单一片面;存在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参与党内谈心谈话活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3月27日开展培训会,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一次,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意见建议。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内沟通交流。
77、关于“民主生活会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15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17条。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意见建议。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月2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魏名根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随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本着共同进步的目的,开展互相批评。四是会后严抓整改。民主生活会后制定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填写《民主生活会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制定好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78、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培训。培训会上传达了《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组织生活会一般流程,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和要求开展半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和内业收集工作。二是落实监督检查。机关党委9月8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保质保量开展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均按要求开展好2020年半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程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内业整理工作。
79、关于“‘三会一课’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落实。制定并印发《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委员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次,党委专题会2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开展自查。要求各支部自查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目前各支部党员均能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9月8日组织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80、关于“存在‘重机关、轻基层’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进8位“三支一扶”人员充实基层林业站力量。二是对力量比较薄弱的高山、港头、江镜等林业站、国土所进行合并办公。
81、关于“原整合单位的干部相互交流沟通较少,多数干部仍‘见面不识’,工作联动配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改革工作。通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科室进行整合,目前已获编办批复。二是加强沟通交流。通过支部设置整合,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各支部以创建党建品牌为抓手,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加强业务科室间互动交融。三是组织工会活动。2020年10月24日组织部分职工参加一线职工疗养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了解。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加强了干部间沟通交流,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推动了工作的良性开展。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精准作答,全面推进整改。根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梳理问题,完善了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三是建立机制,保障整改。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坚持例会制度,针对整改进展及时分析研判,加强整改落实,改出实效。
83、关于“存在反馈问题认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全面落实。
84、关于“上级巡视指出的土地领域‘批而未供’‘土地闲置’”的问题
85、关于“上级巡视指出的土地领域‘侵占土地违章搭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二是抽调6名人员配合市治违办成立督查小组,达到全覆盖督查效果。
86、关于“‘未巡先改’指出‘违规借调’等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借调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分类处置方案。
87、关于“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中整治措施虚化,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认真填写班子《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并按时落实整改报送。二是细化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88、关于“东张镇的已撤销土地整理项目所占用的资金要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东张镇已退还资金。
89、关于“往来款项尚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我局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局务会议研究予以冲账核销,转入备查簿。
(五)补充问题清单
90、关于“林下经济规模较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2020年省级林下经济补助资金50万元已到账,申报文件已下发到各镇街。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下发文件等措施引导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建设。
92、关于“违建坟墓治理方面,督促护林员履职存缺失。谈话反映,护林员存在不敢报、不愿报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政府印发《福清市护林员管理机制改革方案》,要求镇街林业站进一步配合属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加强对护林员监管,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增强依法管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同时对护林员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奖罚,对于多次瞒报、漏报护林员要坚决辞退。
93、关于“未遵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要求制发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若干规定》。二是组织党课学习。切实改进文风,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完成OA系统整合优化。
94、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95、关于“房地产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福清市关于加强公建项目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监管。
96、关于“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检查了全局办公用品、设备耗材采购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二是制定《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健全耗材、办公用品采购、验收等管理机制。
97、关于“新增固定资产录入系统不及时,资产现状至今不清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新增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补录。二是聘请福建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工作,查明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状态、盘盈盘亏等情况。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对实物进行核实系统信息、现场监盘等。三是制定《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具体措施。
98、关于“原规划局借入款项支出后未及时入账核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笔借款已于2019年12月3日归还。同时制定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备用金管理制度》。
99、关于“银行账户名称尚未及时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财政局、国债专用户开户行及人行申请办理更名手续,经财政局审批后送开户银行审批时,因银行规定国债专用账户需要依托基本户开设,根据《福清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市资源和规划局加挂市林业局牌子,只是不再保留单设的市林业局,原林业局基本户无法变更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以银行无法审批国债专用账户更名手续,暂时只能保留林业局户名。
整改情况:强化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已出台《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关于深化日常一线干部考核的通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方案》。
101、关于“个别退休党员部分年度党费未收缴,党费收缴台帐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且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3月27日开展培训会,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足额上缴第二、三季度党费,并做好台账整理和公示工作。
102、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互相融合。一支部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5次,二支部5次,三支部9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各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1次,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意见建议。
104、关于“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等记录多次未见审核人员共同签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监督检查。对会议记录审核人进行自查整改。9月8日对各支部今年以来“三会一课”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通报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加强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务培训3次。
106、关于“党小组编制党员花名册不严谨、会记录较简略”的问题
107、关于“原国土局、规划局党组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108、关于“‘侵占土地违章搭盖’问题仍多有发生”的问题
109、关于“预算编制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0年10月10日在全局大会上组织学习《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提升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资源规划局组建近一年,才完成科室职能设置、确定班子成员分工,人员、业务融合不足,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行政执法职能内部整合未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级关于行政执法队伍的改革方案尚未明确。
整改措施:密切跟踪上级行政执法队伍的改革进程,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方案进行职能整合。
完成时限:持续跟进,直至整改到位。
(二)关于“基本农田划定不够严实,部分不符要求的地类被划入”的问题
情况说明: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进行统一、系统地整改。截至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尚未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出台的后续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工作。
(三)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尚不到位,预警提醒、现场核查、违约追究等供后监管措施运用不足,目前全市仍有闲置土地15宗348.95亩,部分项目如2007年出让的中轻服装公司用地至今未动工也未收回,尚禾机械、绿叶林木业等公司用地10余年征交地不到位,于2017-2018年间才收回”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述15宗348.95亩闲置土地,已完成处置11宗238.887亩。剩余4宗110.067亩,前期因征交地原因或项目取消原因暂未完成处置。目前4宗已在处置。
整改措施:对尚未完成处置的4宗闲置土地采取促开工、收回等方式进处置。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中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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