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5月2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真抓立改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巡察真改严改共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的基础上,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原文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并以周例会的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党支部、巡察整改责任人等专题巡察整改会上就如何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明晰整改目标、整改方向、整改举措、整改纪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支委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七个巡察整改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各类巡察整改会议41次,形成周报10份。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质效。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梳理管理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各类制度34项,从源头上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以制度规范推动作风转变,推进巡察整改由“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化,确保整改工作标本兼治、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重要会议精神未传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短板。分别于9月23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9月29日、11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未组织学习的重要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重要学习传达“全覆盖”。二是自查自纠。每月及时梳理各层级重要会议情况,安排专人跟踪传达情况。定期“回头看”,11月10日组织支部支委、党小组组长对中心组、党员学习笔记逐项对照检查,做到传达落实到位。三是规范机制。制定《关于严肃学习纪律的通知》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流程,严肃学习纪律,通过以督促学,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到位。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关于疫情防控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2)关于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3)关于“两违”综合协调治理有短板的问题
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未树牢
(1)关于对物业企业监管办法不多的问题
(2)关于办理群众诉求件有差距的问题
5.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1)关于物业监督管理职能履行有缺位的问题
(2)关于背街小巷管理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问题,补齐短板。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对照《创城督查问题的通报》,定期召开创城督查问题通报分析会,及时下发环卫保洁公司整改并反馈,按路段考核标准扣除违约金,督促保洁公司提升效能。针对部分巷道未列入保洁服务问题,我局已与市区两级财政、市城市管理局于12月12日完成新增区间道路86条20.3万平方米测量复核工作,待批复后立即组织招标工作。二是理顺职责,细化管理。根据《新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新罗区建立创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职责于11月7日印发《关于建立背街小巷市容问题上报机制的通知》,完善《背街小巷保洁员岗位履职办法》《背街小巷环卫管理人员岗位履职办法》《背街小巷环卫督查人员岗位职责》等,并多次召开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市容市貌分析会,积极配合中城、西陂等街道对背街小巷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停车等市容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125处。
6.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211”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9月29日、9月30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对宣传、意识形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落实责任。对照检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流程图,制定意识形态专干、内勤等岗位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岗位责任。三是补齐短板。10月2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根据实际撰写书面分析研判报告。针对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及不足,以提醒函的形式,强化督促抓好落实,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打牢基础。四是10月21日局党组对白沙中队中队长林某、万安中队中队长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新媒体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三审三校”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未认真执行“各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1)关于违规提高招标代理费用的问题
(2)关于节俭意识不高的问题
2.担当意识不强,部分职能“一买了之”
(1)关于将部分应由单位直接履职的事项,通过购买服务来完成的问题
(2)关于购买服务缺乏过程评价的问题
(3)关于把关不严,支出随意的问题
3.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监管职责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能力。10月28日组织学习《2022年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新罗区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二是强化监管。每月对第三方考评公司上报问题进行核准,定期检查内业台账,规范开展第三方公司评估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全面、人员是否履职尽责专项考评。三是考核应用。对标服务作业质量标准实行绩效管理,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考评,9-10月累计扣罚相应服务费2100元。四是10月21日局党组对苏坂中队队员刘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专项资金发放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8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规定精神,11月15日制定《下拨专项补助资金工作制度》,通过集体决策、跟踪落实下拨补助资金工作等方式规范和监督下拨补助资金工作。11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规范拨付专项资金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拨付规范有序,避免“拍脑袋”“一言堂”。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应收应付款挂账长达10余年的问题
(2)关于财务账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内培外训的方式,内部组织学习《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外部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线上会计准则制度及业务实操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落实岗位职责,抓好财务人员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和《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的要求,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化地进行账务处理。10月21日局党组对适中中队中队长吴某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财务支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6.关于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公维金管理不严格
(1)关于审核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2)关于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未缴资金多,催缴成效低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落实局党组牵头,党支部与各股室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以党建带业务,以党建促发展。9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员大会传达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文件要求,分别于9月15日、10月15日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方案》。二是用“老典型”激发“新活力”。在抓好“老典型”巩固提升的基础上,以党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重点推进打造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物业“红色标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品牌等典型。依托我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中“走前头、当先锋、作表率”。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关于会议记录混记的问题
(3)关于党员人数不清的问题
(4)关于日常学习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规范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强化学习材料整理、收集工作。组织日常学习、专题授课等,由各经办人员对学习内容进行把关、审核。二是常态长效。根据党支部年初制定的《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以及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精神等要求学习的内容,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党支部《学习安排表》,增补学习内容,将“定期学”与“及时学”相结合,对网络上下载的学习材料及各类书籍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发放、记录。三是狠抓落实,加强监督。定期由党支部牵头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自查工作,梳理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学习跟踪落实机制。
(5)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对派驻执法中队监管缺位的问题
4.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0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决策范围,强调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落实逐一表态、末位表态等工作机制。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发现部分评先评优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同类问题7个,并立即整改。结合《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研究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议题汇报人、上会材料收集人、会议记录人、党组会议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等岗位职责,确保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到位。9月以来推荐2名嘉奖人员、1名“双拥工作先进个人”、1名“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均经党组研究讨论决定。
(2)关于股级干部职务任免不及时的问题
5.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进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标本兼治上见真章,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2.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杜绝“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交卷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普遍性、全局性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工作复盘及“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进行整改、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日常提醒,切实纠正有部署不落实、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确保巡察发挥长效作用。
3.加强成果运用,提升整改实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在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度,狠抓制度落实,切实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同时,在“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上,锚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职责定位,总结经验做法,以巡察整改推动当好“三个排头兵”、加快建设“三个区”的工作动能,用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