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总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调控,服务经济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0xx年价格调控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以内。为维护物价稳定,我局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今年上半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
二、整顿规范收费秩序,维护民生价格权益。
(一)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一是实行收费许可证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核发。今年共换发、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85个,并通过审验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些收费单位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无证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二是按照“无收费员证不得收费,无物价员证不得上岗”的要求,对61个单位的392名物价员、收费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并换发了新证。提高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员、物价员素质。三是对汽车客运站收费、殡葬收费等进行了一次清理和规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三)实施涉农价费政策。一是规范农村电价。今年春节前夕,与县电力局密切配合,在全县127个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电价行为的公告》,做到了“村村有公告,户户懂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规定。我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在全县应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65所学校悬挂了规范统一的《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收费公示牌》,贯彻落实免收学杂费政策。经统计,免收杂费涉及在校生14166人,免收杂费金额达227万元,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杜绝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97起,查出违法所得11.6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0.1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1.62万元,收缴财政8.51万元。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以化肥、农药、农业用水、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和农村建房、教育收费为重点,对全县乡镇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等农资经销点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土地、学校等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累计退还减轻农民负担近11.62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二是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在去年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倡导诚实经营,明白消费。以鑫金诺、惠佳两个购物超市及惠佳服装商场为明码实价示范店,对其他各经营门店的标价情况逐店进行了指导规范,逐步实现由明码标价店到明码实价店的转变;在我县商贸城、古城路等600余家商品经营门店以及农村固定摊点加大了明码标价签的推广宣传力度,推广明码标价签9万余张,进一步提高了明码标价普及率;对个体医疗、餐饮服务、家电商场等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3件,罚款5.81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
三是继续巩固收费公示成果。今年5月份,进行了一次涉农公示工作回头看,对乡(镇)、村以及农贸集市悬挂的110块涉农收费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破损现象进行了修复,对变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及时更新,做好了公示牌的动态管理;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自筹资金为各社区统一制作了“xx县社区涉及居民价格(收费)公示牌”,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设。
在价格举报工作中,继续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了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上半年,共查处价格举报违法案件2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9件,案件办结率100%,获得群众好评。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了价格认证工作。
(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中力求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一是主动走出去。在今年《价格法》实施9周年之际,我局在县城行人密集的街道,设立了价格法律法规咨询台,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7人次,提升了群众的法制和维权意识;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多次送法下乡,鼓励农民群众投诉价格违法行为,把法律宣传工作作到了农民群众身边。二是热情请进来。在价格认证、价费管理工作中,规范文明用语,实行文明接待,做到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一份真诚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用真心、诚信、热心对待群众,用热情、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做好了价格认证和价费管理工作。
(三)加强物价工作舆论宣传。开展涉农价费检查工作时,邀请电视台对检查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制作了涉农收费检查专题片,提高了物价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五一”黄金周期间,县电视台对我局开展的市场价格巡查、查处价格欺诈等工作进行了及时报道,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狠抓物价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二)强化责任、提高效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掀起“责任风暴”、推进“效能革命”工作中,结合贯彻落实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责任目标体系,制作了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事;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价费管理、价格认证工作中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完善了效能建设提速提示目标体系,调定价、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鉴证、认证等各项工作在规定完成时限内平均提速25%,用实际行动服务中心大局。
六、精心组织谋划,抓好县委、政府部署工作。
(一)认真开展“驻联帮解促”活动。活动中,帮助贾光乡东四庄村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并针对该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做好学校圈墙、建厕所、修路灯、绿化、路面硬化等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二)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按照xx年度谋划重点项目和引进资金任务安排,对分包的中天服饰公司等招商引资项目精心谋划,加大跑办力度,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春节到来之际,与帮扶对象加强联系,听民声、解民意,了解了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帮扶对象送去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为他们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家中。
总之,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等价格和收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素质与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为百姓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和谐建设。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县政府提供价格管理依据。
(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了建设、工商、民政、国土等部门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行为;同时配合市物价局检查组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收费的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涉农、涉企收费总体比较规范,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
二是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为规范旅游业价格行为,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开展对旅行社、旅游景点门票、停车场收费、游乐项目、农家乐、宾馆饭店明码标价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向经营业主发放价格诚信倡议书、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指导督促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四是开展农村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群众价格举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四家农村客运公司乱涨票价行为进行了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六是认真做好政协《关于规范美发行业市场秩序的建议》提案的调查答复工作。组织人员对县城内36家较大规模美容美发店进行检查,对其中23家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发出了提醒告诫函,对三家涉嫌价格欺诈的(在办理储值卡时未经事先告知春节期间拒用储值卡)美发店提出了警告,较好的规范了美容美发行业的价格行,得到了政协提案委员的肯定。
七是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拆举报。今年来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及咨询99件,回复率达100%,退还不合理收费8xx元。在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过程中,我们终始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各类价格矛盾,成功调解多起价格纠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四)加强成本监审,合理调整公共事业性价格。
一是调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组织人员对全县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和成本监审,组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公办幼儿园调价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20xx年春季开学执行。二是调整县中医院住院床位费。经成本测算,制订出县中医院住院床位费调整方案,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三是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标准。针对宏泰食品公司提出的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严重亏损问题,我局组织人员对宏泰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成本进行了调查,并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在成本监审基础上调整了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四是调整出租车运价。在出租车成本调查、听证的基础上,理顺和调整出租车运价,促进出租车营运市场的规范。
(五)认真做好物价基础工作,提升物价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法》的宣传活动。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我局围绕“依法治价、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价格政策咨询、宣传价格维权知识,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不断扩大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二是开展价格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许可证受理和年审平台建设。根据省局智慧浙江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和成本调查监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今年来我局共有20多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5人取得了价格行政执法证,1人取得价格认证上岗证,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
(六)服务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184起,其中协助公安机关鉴定172起,协助检察机关鉴定7起,其它认证5起,标的总额近xx00万元。做到鉴定文书规范,鉴定结论及时准确,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积极配合县工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的成本调查,协助工业园区做好中心煤价的核定工作。三是开展开启能源上网电价成本监审,为争取上级对开启能源有限公司的支持提供真实情况。四是开展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后BOT项目污水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协助政府和开发区污水处理收费BOT项目的谈判工作。五是积极协助恒盛热电二期项目上网电价的审报工作。六是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通过努力,今年我局引进了一个招商项目。
(七)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党风政风。
一是在局机关中开展以“深化工业服务月,助推经济开门红”为主题的工业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宣传价格政策,了解涉企收费情况,征求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以“改进作风、力戒‘三不’、合力攻坚”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20条规定”,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我局价格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xx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实施办法》,做好局机关财务公开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组织开展结贫思廉、机关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增强。
20xx年,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中心,加强价格监测监管,着力整治价费违法行为,严格政府定价项目管理,适时疏导价格矛盾,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价费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整治旅游行业价格行为,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畅通价格投诉咨询投诉渠道,积极主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涉企收费监管专窗的作用,努力改善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五)认真做好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服务。
(六)完成省、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关于20xx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xx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实现新突破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一是法制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成本工作基础。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三是认证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最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市价格系统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通过作风的改进为价格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改进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善于谋划、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找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热点问题的实效。二要增强实干意识,在关爱民生中改进作风。群众的评判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推行“问题工作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勤为群众解难忧,不断增强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自觉性。强化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勤政廉政中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积极推进价格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价格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使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廉自守、用权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福祉的良好形象。
一、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围绕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领域收费、水电气公用事业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实施。
3.开展水电气公共事业收费检查。深入首创水务、港华燃气和铜陵供电公司现场开展检查,重点对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xx)129号]文件,重点查处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标准、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以及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寓、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共现场检查56家转供电主体,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转供电主体都能积极配合,及时整改,此次检查共清退违规收费105.59万元。
4.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围绕《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
〔20xx〕18号)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抽查检查。现已完成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的收费专项检查;已入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二、严格落实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好民生领域价格监管
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加强防疫物资市场巡查检查,对全市4家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开展核酸检测收费监管。对全市核酸检测服务开展了全面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捆绑收费,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对全市7家大型商超、8家农贸市场组织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农副产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积极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200起,已办结198起,挽回经济损失2583.9元;其中市本级受理165起,已办结164起,挽回经济损失2427.9元。
我局去年成功召开城乡电力同网同价听证会,重新核减理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依法取消了广播局每户30元的磁卡押金收费,同时对教育“一费制”收费、卫生部门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国土部门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检查、规范。因在20xx年工作突出,在20xx年3月的物价工作中,我局荣获“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价格监测三等奖”等殊荣,并作了《宣传与检查并重,求真务实谋发展》的经验交流。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局全体职工统一了认识:以20xx年省州物价工作“放得开、管得好”工作思路为指导,并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工作,致力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全体职工在成绩面前不自喜,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围绕州局工作目标及我县实际,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工作,为我县物价工作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以先教促整改,强化服务意识
自_元月开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局结合先教办各阶段明确要求,不断组织学习,根据县先教办的要求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有效保证了先教活动取得实效。在先教活动期间出简报2期;我局党员捐款为联点乡结对党员购买农用物资,支持他们搞好农业生产;对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交通、教育收费的提议,我局高度重视,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下,已分别作了详尽答复。通过学习、反思、评议等活动,每名党员增强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全局为民服务的观念随之深入,“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了单位职工工作的动力,单位整改工作收到了实效。
二、搞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管
我局争取资金,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全县5个工委,34个乡镇,175个行政村均在显著位置公示,全县公示率达到10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内容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使“老百姓明白交费、各单位阳光收费”,深受群众赞许。我局将进一步督查各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从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以利农民减负增收。
三、着眼规范,加大对教育、医疗等收费的监督
四、严格程序,搞好价格认证工作
仅xx年1月至6月,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公安部门委托,办理刑事案件8件,鉴证金额3万元,有效、及时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接受各类社会主体和行政执法系统委托,办理资产评估4件,鉴证金额近3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以年审、换证为契机、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收费秩序
20x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6.09亿元,比去年减少了0.03亿元,下跌0.49%。收费总额占当年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70%,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0.55%。
二、强化本职职能,认真做好定调价工作
对全区42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2所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备案;同时对洛社水韵园、长安街道百大春城e组团、百大悦水园一期等3个商品房物业项目核定了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对堰桥街道水岸雅苑1个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
三、加强监测力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和一季度一样的常规监测工作基础上新增特色农产品销售价格监测,主要是选择了洛社杨市王鸽养殖场的生猪、乳鸽和洛社万寿河草菇基地的草菇等三个特色农产品,对其销售价格进行监测。
四、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房地产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备案工作。二季度共对我区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6个项目进行一房一价备案,备案面积达22.53万平方米,可出售商品房总面积19.37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68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7078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备案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6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49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897元/平方米;商业用房9.76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13460元/平方米。
五、走访服务企业,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六、开展价格鉴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积极主动地开展价格鉴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97件,标的额79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6件,标的额229.73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案件263件,标的额232.21万元;行政执法案件6件,标的额75.70万元,价格认证2件,标的额28.53万元。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价检工作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心帮助指导下,坚持“12345”市场监督新发展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价格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认真履行价格工作职能、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价检工作,切实推进价格监管。现就这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1、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
自20xx年1月以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五千余份,价格提醒告诫书二千余份。坚持监管+整治相结合,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宣传及执法力度,对防疫物品、米面油奶等民生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城区三大超市白酒销售进行专项检查。
2、重点领域专项检查
20xx年1月至10月对医疗、教育、供电、市场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共立案88件,罚款191102.68元,没收822464元,退还用户16145.87元。
3、价格投诉举报处理
20xx年元月以来,通过12315、12345、信访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件8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行业协会商会检查
随机抽查10家行业协会商会,确保优化灵璧营商环境。
5、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对全县23家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我县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二、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对医疗、教育、殡葬、转供电、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民生、营商环境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xx年度我县物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收费管理
一是严格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今年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共取消《收费许可证》132个,其中行政事业性113个,经营性19个。
二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我局今年对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全面落实针对小微企业免征的收费项目15项,涉及国土、农业、畜牧、住建、质检、林业等部门;调整收费标准11项,涉及环保、人社、国土、人防办等部门;取消、暂停收费8项,涉及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同时,放开部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二)加强调定价政策落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为稳定市场商品价格,对于国家每次出台的调价政策,我们均认真进行市场监测跟踪。今年共调整了18次成品油市场价格,其中10次降价8次提价。我们及时对县内各加油站点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掌握价格调整的落实情况和市场反映情况,并及时上报反馈。
(三)抓好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今年价格认证工作以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价格鉴证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证80件,评估涉及金额274.58万元。出具的价格结论均公正、客观、科学,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的可靠的价格依据。
(四)做好农本调查监审工作。
今年农调工作开展了农户生猪养殖成本专项调查及农户专业种植情况调查。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售粮、农户农资购买、小麦玉米种植成本预测等情况报表共计36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和日登记薄制度,使上报数据更加准确。
(五)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积案扫尾工作。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20xx年度遗留的案件进行了结案扫尾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价问题的21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实行经济制裁216500元。
二是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报备工作。进一步确保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实现报备案件3起。
三是积极打造“12358”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平台。
二、亮点工作情况
20xx年物价局亮点工作着眼于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物价工作特点,全力做好我县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尤其是对于核工业园项目建设中因恶意索赔、非法阻工导致的价格纠纷标的物(青苗、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认证,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我们确定一名副局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发现排解价格纠纷隐患。共完成因征地而涉及的苗圃、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此类价格评估案件5件,保证了园区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
一、20xx年重点、亮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职尽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卓有成效。
(一)加强收费监管,推进违规涉企收费治理。
1.全面部署,持续开展。3月,省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推进企业降成本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涉企收费监管工作;4月,结合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我省具体实施办法;7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协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收费情况;9月初,为落实国家七部委部署的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及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分解违规涉企收费治理任务,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
2.强化责任,推动开展自查自纠。部署开展了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协会涉企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会同省发改部门开展了省直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工作;按照皖市监发〔20xx〕70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了省直有关部门随机抽查前的自查工作。
(二)加强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管,维护好价格市场秩序。
1.开展对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的通知》,重点对教育、旅游、物业、涉农等领域价格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落实。
2.深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重点治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行为。全省共随机抽查230家公立医疗机构,其中省局随机检查了4家医院。目前各地已对发现的涉嫌违规收费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对60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理,实施经济制裁1000余万元。
(三)加强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提升监管有效性。年初,印发了《关于加强价格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各地加大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收费案件260件,实施经济制裁超过5000万元。
(四)加强立法立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积极会同法规处做好《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法,今年10月1日已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价格监督检查地方性法规,具有标志性意义。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体制下价格监督检查机制、制度建设,推动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机构改革后,一些地方由于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定性安排不全面等原因,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价格监管政策信息的不对称。现阶段,国家定价、指导价在一些行业、领域的商品、服务价格中还大量存在,其价格形成、调整等机制政策性、体制性特征明显。承担价格收费政策的制定、监督检查等职能职责由过去的一元变成了多元。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了价格收费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等各方面、各环节所拥有的政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产生,增加了价格监督检查风险。
(三)价格监管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今年以来,一些地方价检工作的整体推进不够、价格案件查处力度不大,被动性的开展工作;一些行业、领域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等,存在着监管的薄弱环节。
三、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部署,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协会等中介机构及重点行业、领域收费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价格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价格监督职能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对水、电、气、教肓、医疗等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特定时期重要商品价格监管,维护好价格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提升价格执法能力、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价格收费案件查处力度。系统上下做到敢办案、会办案、办大案要案。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注重价格监管政府部门间的协作、系统间的协调、市场监管内部间的协同,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确保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事有人做、职有人履、责有人尽。
(五)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今年以来,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放管服”、“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作,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契机,稳妥推进我区价格改革,着力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积极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局领导班子思想、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理想信念,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注重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主要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现阶段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到位,警钟长鸣。
(三)团结协作,集体行使职权,班子成员之间做到思想常见面,工作常沟通、遇事多商量,多研究,不搞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重大工作问题或需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项,坚持以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班子中形成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以及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
班子始终把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事关物价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作为增强物价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来落实。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思想和制度两条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按照区委有关要求,工作中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重点开展了警示教育、廉政建设专项教育和拒腐防变经常性教育。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
(二)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班子成员及执法队伍工作行为。在工作上,始终同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相结合,整体推进。
(三)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高度、大局意识。通过学习,凝聚大家的自信心和责任心,将全局工作紧紧围绕到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20_年局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5次。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了公办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3处学校进行了经济制裁,上缴财政金额14万余元,对37处学校下达了收费提醒告诫函。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110余所民办家幼儿园开展了收费公示专项检查。经过规范,城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状况大有改善,收费公示率及“一费制”执行率已达到95%以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幼儿园的价格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二)今年以来,共受理“12358”价格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案件83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价格投诉案件1280余件。所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都已按时办结完成,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回复,回复率100%。价格投诉举报热点问题主要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和民办教育收费。
(三)配合市物价局对辖区内15家房地产销售企业及五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我局于春节前对城区几处大型批发市场的50余家烟酒经营场所进行了提醒告诫。同时,也对城区10余家大型超市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对不执行明码标价及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也组织开展了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按照市物价局工作安排,开展了小麦、玉米、食盐、花生、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调研和重点监测,并及时将调研情况上报。
(六)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案件173件,标的额1180余万元。所有涉案价格鉴证案件均按时办结完成,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到位,需要结合物价工作进一步抓落实。
(三)充分发挥物价工作特点,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继续强化班子政治意识、中心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工作整体提升。
(二)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对涉企、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对“12345”、“12358”受理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回复率达到100%。
(三)做好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价格预警机制,为政府价格应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准确上报山东省价格监测信息平台各类价格信息及分析。
(四)加强价格认证服务政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的职能,严格认证程序,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价格认证工作质量。
(五)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一)、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3、疫情防控市场稳价工作。随着天长市周边城市南京、扬州、淮安等地疫情的爆发,我市疫情防控也进入应急状态。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开展提醒告诫,在“天长发布”公众号发布提醒告诫函,发放纸质版《提醒告诫函》1200份,加强价格监测,加大巡查力度,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稳价取得成效。
二)、涉企收费情况的监管
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5月底与民政部门沟通,摸排统计全市社会团体情况,制作台账;6月上旬约谈部分行业协会,主要集中在住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部门,要求行业协会先行自查自纠;8月18日,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共计检查9家,均未发现乱收费行为。
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市局文件《芜湖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联合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制定《芜湖市鸠江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我区方案规定督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了我区17家学校幼儿园(11家幼儿园、6家中小学),我局联合区教育局自5月26日对被抽查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检查总体情况如下:
1、6家中小学总体情况较好,无教育服务性收费项目,部分学校有代收费,比如校服、午餐(与送餐企业签订协议)等,学校均能提供代收费数据和实际付款票据,未发现违反价格法行为。
2、11家幼儿园部分幼儿园较规范,其中有7家幼儿园分别存在收费公示内容不规范、公示信息不全、收费项目收支记录不全、存在课后托管费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检查人员已现场指出并责令立即整改。
二、涉企收费、转供电电费收取监管
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在去年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涉企收费、转供电电费回头看,检查转供电主体46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其中5家转供电主体(其中1家是学校)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清退多收价款58万余元,目前已办结2起,罚没款合计309.49万元,剩余3起正在办理中。
20__年下半年,我局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检查,对芜湖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等7家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其中4家已停止经营,另3家单位未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三、国有检测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市局要求,对我区4家国有检测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目前4家均于20__年3月开始执行优惠政策,截止目前没有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
四、举报投诉处理
鸠江区市监局截止20__年10月20日收到涉及价格投诉举报共计207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收到涉及价格投诉115件,举报35件;12345热线平台收到涉及价格类投诉51件,举报6件。上述投诉举报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其他
1.芜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
20__年4月17日,芜湖疫情施行静态管理,我局开展市场民生商品、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对一家超市涉嫌哄抬物价、一家公司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2起案件已办结。
2.预防性体检收费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对辖区内预防性体检单位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对其中1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体检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3.医疗机构、检测机构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收费专项检查,发现1家检测单位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4、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价格检查
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价格检查,对一商户未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办结,处罚款1000元。
5.开展网络平台价格监测
开展电商平台价格监测,结合举报投诉,对辖区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办结,做出罚没款合计466.2元的行政处罚。
6.开展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检查
结合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对辖区餐饮单位、大型商超开展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单位38户次,张贴价格行为告诫书38份。
7、开展物业整治专项行动
我区各部门联合开展物业整治专项行动,价格检查为内容之一,包括小区停车位收费、物业费收费、水电代收费等环节以及开发商销售房产价格监管,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单位22户次,对1家房产开发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3、做好12315、12345、市民心声等平台举报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
一、亮点工作
二、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市局价监局不断提升价监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全市价格监管工作,1-12月份,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件,罚没款合计300.6968万元。
(一)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2.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春节期间开展全市高端白酒市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162家次,零售商涉嫌不明码标价24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零售商无食品进销台账10家;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和食品合格文件3家,均当场责令整改。中秋节期间开展全市月饼价格专项检查,对部分超市涉嫌高价销售月饼、未及时更新标价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景区(景点)20余个,检查经营户1000余户,检查电商平台70户。
3.推进重要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开展全市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改造等民生工程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六安市供水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方案》(六市监秘〔20xx〕880号),共排查老旧小区数量23个,立案1件,退还多收价款26.5万元,罚款6万元。开展粮食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粮食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六市监秘〔20xx〕878号)、《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方案》(六市监〔20xx〕928号),目前全市共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39家。配合市住建局对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共检查房地产销售企业18家,房地产中介22家。配合市教体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共督查校外辅导机构35家,规范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行为。
4.及时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及时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市长热线等投诉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12起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稳定价格秩序。
(二)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
1.开展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市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88家,立案13起,责令退款216.52万元,罚款47.99万元。
2.开展涉企收费交叉检查。按照省局部署,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赴亳州开展水电气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水电气企业及其安装公司7家,发现涉嫌违规问题8个;马鞍山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检查,共检查单位16家,对发现涉嫌违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核实,确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处理。
3.开展燃煤发电环保电价监督检查。立案1件,没收多收价款1.166万元。
4.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市局及时与民政局对接,摸清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目前全市共检查31家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问题。
5.开展危废物处理机构收费核查。对我市1家危险废物处理机构,1家危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机构开展检查,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6.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配合交通、司法、水利、旅游等部门对4家出租车公司、1家公证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1家工程质量检测公司、7家旅游公司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三)完善价格监管工作机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矛盾突出、价格政策法规需及时更新完善、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__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防疫物品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强对防疫物品、“菜篮子”“米袋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检查,做好保价稳供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中介机构、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等涉企收费检查力度,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价格收费检查。开展水电气通信等重要的公用事业价费检查。继续开展电力行业专项检查,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四是开展民生领域公益性服务价格收费检查。开展教育、殡葬、养老领域专项治理。五是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六是加强价格违法案件查办。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积极协助支队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力大的价格收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