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2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49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苍南县质惠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猪油渣,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市江北冯洪第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杭州农合联之江壹号农贸市场永涛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普陀区东河市场金海尧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浙江宜佳向阳超市有限公司诸暨艮塔东路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温州市鹿城区欧润达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金华市婺城区诗进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临海市花岙农贸市场敖美裙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象山县丹西街道中心菜市场徐建摊位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