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吴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上游烟草销售商处采购香烟,在网络平台上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买家,销售金额达66746元,违法获利9935.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吴某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才是正道。通过网络售卖商品需要谨慎,并非所有商品均能随意销售。如烟草专卖品、烟花爆竹、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医疗器械(包含美瞳)、部分通讯产品(包含电视卫星接收器)等等都是法律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产品。切勿为了牟利触碰法律红线,获“利”不成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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