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业是重要的民生消费品行业,因为其利润丰厚,所以各届政府历来将其作为税源热点。民国时期各
阶段,烟草业在中国快速增长,提供了可观的税收;烟草税收政策本身亦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变,对当时的经济民
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从经济史的角度,以清末民国时期烟草税制的历史变革为主线,梳理民国时期烟草税制的
变迁。
关键词:
烟草税收;烟税厘金;烟酒公卖;烟草统税;烟草专卖
1.
引言
烟草自明朝万历年间传入中国以来,逐渐为中国民众所接受,发展成为重要的民生
消费品。随着烟草业在中国的发展壮大,烟草税的征收自然也就受到历届政府的重视。
民国时期是中国烟草业快速发展的阶段,
烟草业在当时不仅为政府提供了可观的税收收
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发挥着其自身的社会经济效益;烟草税收政策本身在当时也经
历了一系列复杂的历史演变。民国时期的烟草税收政策虽然变革频繁,但其在特定的历
史背景下对中国烟税征收的统一规范、保障国家财政税收、促进烟草业的平稳发展等方
面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现今实行的烟草专卖制度,其雏形也是产生于民国时
期。
因而民国时期的烟草税收政策在整个中国烟草税收政策发展史上都是占有极其重要
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烟草大国,对民国时期烟草税收政策的研
究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重视,但已有的研究成果却还比较少,只有周曦的《民国时期重
庆地区烟草税收制度研究》
、王强的《北洋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卷烟税纠纷—兼论北洋时
期税制近代化的夭折》
、房建昌的《内蒙古烟草小史—兼论民国前期内蒙古的烟税及有
关机构》、《清末至民国年间新疆烟草业发展小史》对民国时期一些地区烟草业发展状
况和烟草税收制度进行了一些介绍。
但以上几位学者都偏重于对民国时期某个阶段或某
个地区的烟草税收政策的研究,
不能完整的把整个民国时期烟草税收政策的历史沿革呈
税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
2.
清末民国初年的烟税厘金
清咸丰三年(公元
1853
年),太平天国起义军占领南京,清政府为筹措镇压太平
天国的军费开始实行
“
捐厘之法
”
。所谓捐厘之法,实际上与林则徐在新疆实行的
一文
愿
的办法相仿,规定:凡商民贩运、买卖货物,按其货价,值百抽一,即为一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