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释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第三条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第五

2、条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给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七条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3、;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实施管理。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三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

5、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管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审批发证。第十四条申请领取特种烟专卖经营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申请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领取特种烟草专卖

6、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给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其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具体管理方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第三章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第十七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7、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方案,根据良种化、区域化、标准化的原那么制定烟叶种植规划。第十八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方案的地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第十九条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和烟叶生产者的代表组成烟叶评经小组,协调烟叶收购等级评定工作。第二十条国家储藏、出口烟叶的方案和烟叶调拨方案,由,国务院方案部门下达。第四章烟草制品的生产第二十一条设立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由省级

8、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二十二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生产方案。第二十三条禁止使用霉烂烟叶生产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第二十四条卷烟、雪茄烟和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生产文件,依法申请注册。第五章烟草制品的销售第二十五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9、。第二十六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第二十八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第二十九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的中文字样。第五章烟草制品的销售第三十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卷烟、雪茄烟调拨任务。第三十一条严禁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

12、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置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七条海关监管的烟草制品的转关运输,按照国家有关海关转关运输的规定办理运输手续。第七章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第三十八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能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

13、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三十九条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第八章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第四十一条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接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第四十二条

14、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其进口烟草专卖品的方案应当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四十三条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库内,并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关共同加锁管理。海关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免税进口方案分第核销免税进口外国烟草制品的数量。第四十四条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的,只能零售,并应当在卷烟、雪茄烟的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第四十五条专供出口的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专供出口中文字样。第九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六

16、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第九章监督检查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以及充抵罚金、罚款和税款的烟草专卖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拍卖的,竞卖人,应当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拍卖烟草

17、专卖品,应当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拍卖企业拍卖烟草专卖品,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管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第五十三条对检举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二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的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违法所得。第五十五条依照烟草专

18、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无准运证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二有以下情形之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分两次以上的;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7、

19、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的逃避检查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四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处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二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

20、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第五十七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

21、草专卖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二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了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

22、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

23、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行,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在

24、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可台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可以处非法经营总额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第六十九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或者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

25、专卖品的,收购价格按照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70%计算。第十一章附那么第七十条本条例处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一章总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7年7月3日签署国务院第223号令发布。实施条例共有十一章七十条。第一章总那么有五条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条例制定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含义;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含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额职责及领导机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及用于卷烟、雪茄烟的添加剂实行控制等。总那么的规定内容表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

26、法的主要原那么和精神,涉及烟草专卖的全局性、原那么性和关键性问题,在本条例中处于支配地位。正确理解总那么的规定内容,是正确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本条例各章规定内容的前提和重要保证。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释义】本条是实施条例制定依据的规定。首先实施条例是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制定的。烟草专卖法与1991年6月29日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令公布。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按照我国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

27、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进行标准管理;另一种是某一部法律规定得较为原那么,或某些方面的内容属国务院职权管理范围的,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实施条例,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第二,实施条例是根据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和根本原那么制定的。烟草专卖法的总那么第一条对立法的宗旨作出规定,即立法是“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方案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具体讲,实施条例表达了以下几方面原

28、那么:第一章总那么一是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稳固国家烟草专制度的原那么。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出发,进一步完善烟草专卖制度。这是因为,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是总结了烟草行业开展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后建立的。而从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以来,烟草行业得以持续、稳定开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奉献。国家建立烟草专卖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证明了国务院对烟草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决策是正确的、成功的。烟草专卖法发布与1991年,之后,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

29、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假设干问题的决定,而在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实施条例,这说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排斥烟草专卖制度,同时也是对我国建立烟草专卖制度的再一次肯定。第一章总那么二是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必须强调垄断性和方案性的原那么。烟草专卖法规定“有方案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要从广义上理解。“有方案的组织应是国家有方案地组织,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应该严格按国家方案进行,是指具体的方案指标。对此,烟草专卖法中对烟草收购、调拨方案;对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方案;对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方案;对经营烟草专卖

30、品进出口业务、免税业务的方案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上述方案,实施条例中对国家储藏、出口烟叶的方案和省际间卷烟调拨等也作出规定,表达了方案性的原那么。另一层是含有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由国家控制,不能随意进行的原那么。既除规定具体方案指标外,对烟草专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设立,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控制,对烟草专卖品流通的控制等等,都需要国家“有方案的组织,既有国家垄断经营。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由国家垄断是烟草专卖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严格地按方案生产又是保证烟草专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第一章总那么三是必须坚持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那么。对此,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那

31、么第五条第一款也作了原那么规定。按照这些原那么规定,实施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了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使用霉烂烟叶生产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严禁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等等。除上述这些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的规定外,对其他关系消费者利益的,如对卷烟销售管理、对假冒商标烟草制品的处理等也作了规定。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必须保证烟草制品质量。实施条例对影响烟草制品质量的条件或因素作了规定,如在烟叶种植规划、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设立条件以及对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的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同时为了符合社会主义市

32、场经济的要求,实施条例中对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未作过多限制,给予了较大的自主权,目的是促使企业按照市场的要求,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参与市场竞争。第一章总那么四是必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原那么。众所周知,吸烟有害人体健康。为此,古今中外除各项严格管理措施外,一项重要措施是实行高税政策,称之“寓禁于征。我国目前对烟叶和卷烟生产实行高税政策。鉴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关烟草的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局部,在许多地方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所以,在现阶段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是实行烟草专卖的一条重要原那么,在实施条例中注重这条原那么的贯彻。由于烟草用途单一,烟

33、叶和卷烟生产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所以不能分散、盲目开展,必须集中管理。而对烟叶和卷烟实行高税政策,又决定了这种商品不能底价竞销,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走私等活动,以保证国家财源不流失。第一章总那么三,实施条例是烟草专卖法原那么规定的细化和延伸。所谓原那么规定的细化是说:一是烟草专卖法某一具体条款直接按国务院的规定管理,在实施条例中可以作细化规定。如实施条例第八章关于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五条规定内容,是根据烟草专卖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作出的。二是烟草专卖法某一具体条款仅作原那么规定,其具体规定属国务院职权范围管理,或需国务院作规定的

34、,实施条例作了延伸、细化和对应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了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的体制。但对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未作规定。对此实施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对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再如,烟草专卖法规定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但比较原那么。实施条例按照这个原那么,对申领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条件,申领程序及管理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另外,烟草专卖法规定对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罚款等行政处分,当未规定处

35、分的幅度,因此,无法具体执行。对此,实施条例对应烟草专卖法的处分条款对罚款金额、幅度作了具体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四,实施条例是根据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和原那么精神,同时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补充。烟草专卖法发布实施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上也包括烟草系统内产生了一些烟草还要不要专卖和如何专卖的看法,也有人认为烟草实行专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互相矛盾的。对此,实施条例的各系各项规定贯彻了这样一条原那么精神: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在国家烟草专卖体制下,给予企业必要的自主权,促使烟

36、草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机制,依法经行平等竞争,搞活生活流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止,实施条例与烟草专卖法发布之后国家新制定出台的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即在不违反烟草专卖法原那么规定的前提下,烟草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依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市场活动,实施条例不作更多限制。第一章总那么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义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释义】本条是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含义的规定。所谓专卖,应属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制度范涛,即使由国家公布法律、法规,对某种商品特许专门机构经营,并实施行政监督的一种制度。也有从字面含义理解为商品流通范涛,既指

37、专门从事某种、某类或某个品牌商品的经营活动。我国历史上曾对酒、盐等实行过专卖,如古称“榷酤,即指酒类专卖。“榷独享、专权的意思,“酤是买的意思。转卖在英语中对应的词是MONOPOLY,即垄断经营的意思。如果是国家规定对某种商品实行垄断经营,即可称专卖制度。专卖可以分为完全专卖和不完全专卖,国家专卖和地方专卖。所谓完全专卖,即是在全国范围内,对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均实行专卖管理。所谓不完全专卖,是对生产经营的局部环节,主要是在销售环节实行专卖管理。地方专卖是相对国家专卖而言,也可以称之为不完全专卖。即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决定对某种商品实行专卖。如解放初期,我国在东北大区实行的烟草专卖以

38、及目前有的省实行的酒类专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地方专卖,往往有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第一章总那么专卖与专营有一定的区别。专营强调的有商品的销售环节。专营是政府在某个时期,根据某种产品的重要程度和市场供需情况,采取行政命令方式,指定机构统一经营的阶段政策。而专卖,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的一项较长期的、固定的管理制度。烟草,从植物学概念讲是一种草本植物。因过去其叶子通过人工或机械加工可以供人吸食,所以人们习惯称种烟叶,而不叫种烟草。在现实生活中,烟草一词更多地使用在经济领域,如称烟草企业、烟草行业,其一是指从事烟叶、卷烟生产经营的企业,二是也包括与卷烟生产有直接关系的配套企业。而按照法律的规

39、定,称之为烟草专卖品的,不仅包括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雪茄烟,也包括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第一章总那么由于吸烟有害人体健康,而国家对烟草生产实行高税政策,这又关系国家财政收入,所以对烟草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烟草专卖法制度。烟草专卖法对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而本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义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据此理解,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烟草这种特殊行业、特殊产品实行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这其中包括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

41、收税费,但有于外国资本的大规模侵入和国内官僚资本的控制,加之连年战乱,无法实行全国范围内的专卖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东北大区实行专卖,成立了东北烟酒专卖总局和烟酒公司。1951年开始中央人命政府财政部发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试行草案。从1953年开始,国家决定对卷烟实行统购包销政策,续而又规定卷烟盘纸、铝泊纸由专卖公司经营。到1957年,卷烟重点企业由轻工部管理。1958年至1962年期间,卷烟工业又分别下放给省、地、市管理。1963年,中央决定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叶和卷烟的生产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卷烟销售仍由商业部门包销。1966年以后,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消,企业全部下放,实行

43、烟草行业的管理,国务院于1983年9月公布了烟草专卖条例,决定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部的行政管理。烟草专卖条例的发布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真实确立。国家烟草转卖行政统一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烟叶种植、收购、调拨方案管理;卷烟、雪茄烟生产方案管理;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方案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等等。第一章总那么对烟草专卖品一是依法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监督,二是依法实行垄断经营,这是实施烟草专卖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对烟草专卖品垄断经营方面包括依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垄断经营组织,并按烟

44、草转卖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垄断经营。我国目前对烟草专卖品的垄断经营组织大体上还保持1981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挂牌后逐步形成的格局。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的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中国烟草机械公司、中国卷烟滤嘴材料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六家专业性公司及中国烟草交易中心。这六家专业性公司是分别负责有关烟草专卖品垄断经营业务方面的管理、指导,并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除上述六家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全国性专业公司外,各地主要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了31个省级公司,200多个地区级烟草分市公司,1800多个县烟草公司,分别负责所在行政区划内

45、的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业务。烟草公司这种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组织体系,构成了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的组织系统。第一章总那么第三条烟草专买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释义】本条是烟草专卖品中烟丝含义的规定。首先,烟丝必须是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烟叶、复烤烟叶均是烟草专卖品,是卷烟、雪茄烟生产的原料。烟草薄片是近些年来为节约利用原料,把从前废弃不用的烟梗等通过加工制成纸状的薄片,再切割成丝状,用于卷烟生产。第二,烟丝必须是商品。所谓烟丝成为商品,一是要具有一定的生产批量,二是进入市场,三是要通过买卖用于

46、个人吸食消费或工业使用。因此,如果是个人自种烟叶,自己加工成丝,供自己吸食或少量在集贸市场进行出售的,不应例入本条所规定的烟丝范围。第一章总那么第三,烟丝的物理形状应包括丝、末、粒状。烟丝作为一种烟草制品,在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曾作为一局部人吸烟的主要选择,即用烟斗装上烟丝或用纸把烟丝卷起来吸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卷烟工业的开展,吸食烟丝的人日趋减少,但是一些地区仍有一定的市场。如在我国云南、广西、广东的一些地方仍有相当一些人在吸食烟丝,因此也有一些烟丝生产企业。次外,由于传统消费习惯,我国北方有生产鼻烟的,即以烟叶为原料加工成极细的末状加香料调制而成;我国新疆地区有莫合烟生产

47、,即把烟叶、烟梗加工成粒状,用烟斗或纸卷吸食;还有我国甘肃地区生产的水烟,等等。以上这些丝、末、粒状烟草制品均属烟丝范围,应纳入烟草专卖管理。但是,对烟丝生产、销售的控制程度应有别于卷烟、雪茄烟。第一章总那么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延长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释义】本条是关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及领导体制的规定。按照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

48、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是主管全国烟草行业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烟草法律、法规,加强宏观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垄断经营,强化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章总那么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和有关规章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案件,查禁和关停非法烟厂,保护合法生产经营。依法负责烟草专卖品的各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运输准运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依法制定烟草专卖法的具体规那么制度,并做好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从国

49、家对烟草实行垄断经营出发,研究制订烟草行业的开展战略、行业宏观政策和中长期开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监督管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搞好烟草行业开展和方案的综合平衡;组织和宏观管理烟草系统的生产经营,负责全行业的生产调度、平安生产和储运等项工作,搞好行业产供销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批烟草企业的设定、兼并、转产和关停等工作;参与制定烟草行业税收、价格等项经济政策,管理烟叶、卷烟、烟草机械、辅料的价格以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研究制定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开展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大科研工程组织及成果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烟草的各级质量标准,并依法组织监督、检查;第

50、一章总那么负责全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开工资宏观管理,直接管理省一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烟草行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及要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又要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的具体改革政策,使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负责烟草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同,管理有关外事工作。按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

51、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烟草系统实行以条条为主的领导体制,一是为了确保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烟草税收关系地方利益,与地方双重领导,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鉴定长期以来,烟草行业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一些应属于企业的事权尚未划分清楚。今后烟草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将深入进行,依法划分政企职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五条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释义】

52、本条规定了国家对焦油含量和主要添加剂要实行控制,同时也规定了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既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所以在实施条例中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焦油是指卷烟燃吸过程主流烟气中的粒相物质。卷烟焦油含量是指一支卷烟中总的粒项物质减去烟碱和水分后所乘余的物质总量。根据现代科学研究的结果,吸烟之所以有害健康,主要就在于烟气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其中大局部被滤嘴除去,而剩余的又主要残留在焦油中。其中含氮的化合物对人体的危害最为严重,如氮杂环化合物、三四苯?芘等。卷烟产品的国家标志中对焦油含量的规定是:低焦油卷烟的焦油含量是12.0mg/支;

53、中低焦油卷烟的焦油含量是12.0mg/支16.0mg/支;中焦油卷烟的焦油含量是16.0mg/支19.0mg/支;中高焦油卷烟的焦油含量是19.0mg/支23.0mg/支;高焦油卷烟的焦油含量为23mg/支以上。第一章总那么国家标准中规定焦油含量标志的意义首先就在于国家对烟草制品中的有害成分实行控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准确了解所吸的卷烟中有害物质含量,同时促使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提高卷烟质量、降低焦油含量,使吸烟向对人体无害化方面开展。卷烟、雪茄烟在生产过程中要参加添加剂,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类:一、香精香料包括人工合成的香精香料;从天然物质中提取的香精香料;溶剂等;二、保润剂包括糖、蜂蜜

54、、乙二醇、丙三醇、山梨醇等;三、防霉、助燃、消辣、增香等改进剂;四、其他中草药色素微量元素糊料粘合剂第一章总那么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对烟草制品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国家对烟草制品是按照食品类来进行特殊管理的,所以,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烟草制品中使用添加剂和和色素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方法,以保证在烟草制品中不参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我国实行烟草专卖以来,烟草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加强对烟草制品的科技开发,在研制降低卷烟焦油含量和减少卷烟中有害成分方面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一些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中南海、高乐、特醇羊城等牌号的卷烟焦油含量均在15m

55、g以下。据抽样检测,目前国产烤烟型卷烟焦油含量平均为16.7mg/支,混合型卷烟为15.1mg/支。比1979年的30.9mg/支和27.57mg/支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有的已到达和接近国际水平。第一章总那么目前,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加快调整产品的结构,增加甲级卷烟和咀烟产量;二、提高烟草质量,增加上中等烟叶比重,使其各项指标趋向合理。三、提高工艺水平,降低单箱烟叶消耗,使吸烟人口数相对减少,焦油含量也相对减少。四、使用和推广烟丝膨胀技术,降低消耗,降低焦油等有害物质含量。五、采用和推广烟气稀释技术,降低有害物质。六、制

56、定技术政策和产品开发战略,从总体上控制焦油含量。七、研制和开发新混合型卷烟,利用我国特有的中草药原料做为卷烟添加剂,降低焦油含量。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本章依照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集中对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发放机关及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的根本保障,严格实施烟草专卖制度,就必须加强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给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

57、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释义】本条规定了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同时也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种类。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专卖管理,没有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从事有关的烟草专卖业务。实行烟草专卖许可制度是各国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但在哪些环节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各国做法不尽相同,如有的是从生产到销售,一律实行许可制度,也有的仅对销售环节实行许可制度

58、,而对生产环节并不实行许可制度。我国烟草专卖法确定了全方位、各个环节都实行专卖制度,这只有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制和利益格局下,如果仅对销售环节实行许可制度,而放开了生产环节,那么我们的烟草专卖制度不可能有效地实施,也无法实现烟草专卖。可以说,我们目前实施的是一种较为严格的专卖制度。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共分为四类: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划定的。每一类中又可具体分为几种不同的许可证。例如,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又分为卷烟、雪

59、茄烟生产许可证、烟叶复烤生产许可证、烟草专用机械生产许可证、卷烟纸生产许可证、烟用丝束生产许可证、滤嘴棒生产许可证、烟丝生产许可证等。每一生产许可证都有其特定的生产经营范围。许可制度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一个手段,行政管理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审批制度、许可制度等。实行许可制度的主要特点是,这种管理制度比较严格,一般适用于对某一事的认可。此外,许可制度往往与主体资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即具有许可的不可转化性,离开了特定的主体,许可也就失去了效力。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是比较典型的许可制度,它是从事烟草专卖经营活动的一种特许,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主体是特定的,不可转让,由于许可证

60、制度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的具体表现,行政权利的色彩比较重。按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公正,并具有一定透明度的要求,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也应当尽量具体、明确,以便于执行和监督。因此,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取得许可证的条件,有利于烟草专卖许可制度的顺利实施,既是对烟草专卖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一种要求、约束,也是行政公开化的根本要求。同时,这也有利于烟草专卖管理的科学化,防止发放许可证中出现的任意化,便于准备从事烟草专卖活动的单位提出申请。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七条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

THE END
1.云南省会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三)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因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https://huize.gov.cn/index.php/article/public/description/37382.html
2.停业期满没有申请恢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收回吗?我之前因为有些事情需要关店一段时间,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申请。之后一直没有时间重新营业,现在已经过了近半年的时间,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吗? 金华永康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http://www.echinatobacco.com/html/site27/2024jiangt/185671.html
3.烟草证到期后,剩余卷烟允许继续销售多长时间?专卖管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咨询的零售户朋友所说的案例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其许可证应当被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注销后,就不能卖烟了,如果想继续经营卷烟,应当重新申领许可证。 但是这位零售户也提到了一些个别地区对于烟草证也存在“温度执法”的情况,腔腔也查到https://tobaccochina.cc/html/news/zmgl/688138.shtml
4.水烟需要烟草经营许可证吗法律知识水烟是否需要烟草经营许可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将水烟作为烟草制品进行经营销售,那么通常是需要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因为烟草经营活动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https://www.thriftron.com/laws/zs/2545754.html
5.水烟需要烟草经营许可证吗经营水烟需要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https://www.lawtime.cn/tuwen/642953.html
6.最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优秀18篇,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三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章 监督管理 2 第三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有权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http://www.yueduku.com/work/guizhang/887/887370.html
7.经营水烟需要什么证件爱问知识人不需要办理烟草许可证,因为并没有关于卖水烟的烟草许可证。前辈们都是这么说的。。https://iask.sina.com.cn/b/1H2zS1Euo1eh.html
8.烟草证必须本人经营吗律师普法烟草证必须本人经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https://www.110ask.com/tuwen/3865312694990177006.html
9.烟草行业经济运营知识(精选6篇)6、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础和根本性特征是指?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和准运证制度 7、烟草专卖品是指哪些? 答: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其中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8、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有哪些种类? 答: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https://www.360wenmi.com/f/filefeyay7t3.html
10.水烟需要烟草经营许可证吗水烟需要烟草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由于水烟属于烟草制品,因此其销售需要受到烟草专卖管理,必须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法规 烟草专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b673c9b7738b93000504
11.兰州水烟是以什么烟兰州水烟的特点介绍→MAIGOO百科香烟价格高,而水烟价格难以提升。但各种税收都一样,税赋不合理是显而易见的。2000年榆中县黄花烟列入《名晾晒烟名录》,进入《烟草法》管理范畴。省定点企业榆中县水烟厂取得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有关部门又无视水烟市场在全国10多个省区,重点销区在江苏、浙江、福建,60%以上产品是供给沿海一带的渔民https://www.maigoo.com/citiao/297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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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水烟(水烟)烟草市场容量分析与预测睿略咨询2022年全球水烟(水烟)烟草市场规模达 亿元(人民币),中国水烟(水烟)烟草市场规模达到 亿元,预计到2028年,全球水烟(水烟)烟草市场规模将达到 亿元,在预测期间2023-2028内,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预估为 %。报告对全球各地区水烟(水烟)烟草市场环境、市场销量及增长率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也对全球和中国各地区预测期间内的水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8116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