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主要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提供科学适用的统计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区、市)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统计调查的统一要求。各地必须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调查范围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
(四)调查对象
1.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包括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居民家庭。
2.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互联网电商等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提供服务消费的单位等。
(五)调查内容
1.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购买的日常生活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生存资料和少量发展资料价格,不包括高档消费品和各种享受资料的价格。调查内容采用统一分类标准,根据用途划分为8大类61个基本分类,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项目。
(六)价格调查方法与原则
1.价格调查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直接派人调查的规定执行。在保证价格准确的前提下,经国家统计局审定,各地可利用被调查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采价,也可从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2.采集的价格必须是实际成交价。当商品(服务)的挂牌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时,必须采集实际成交价格。
(七)调查频率
每年开展1次调查,了解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消费情况。
(八)填报要求
1.国家统计局制定调查方案,组织指导省(区、市)调查总队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工作。
2.国家统计局各省(区、市)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工作,审核各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编制的指数并报国家统计局。
3.各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统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具体开展实施本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工作,编制市级价格指数。
4.各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月报数据上报调查总队;各省(区、市)月报数据在报告月后6日前报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上报方式为网络传输。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十)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一)基层定报表式
V232表
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调查表
月报
抽中的调查点
省(区、市)调查总队规定
5
(二)综合定报表式
V431表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
费用价格指数
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
所在地
省(区、市)调查总队
月后6日
网络传输
6
三、调查表式
V23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调查点名称:
国统字〔2022〕90号
调查点详细地址:
20年
有效期至:
2024年1月
商品(服务)名称
规格
特征
商品
(服务)
代码
计量单位
价格(元)
备注
第一
采价日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甲
乙
丙
丁
1
2
3
4
戊
调查点主管签字:调查员签字: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市调查队商品(服务)项目价格采集登记表。
2.各省(区、市)及市月报数据于月后6日前报城市司。报送方式为网络传输。
3.规格特征包括商品(服务)的产地、注册商标、规格等级、型号等具体特征信息。
4.商品(服务)代码为调查点对特定商品(服务)的内部编码,仅采用电子数据采价的调查点需要填写。
5.规格特征和计量单位指标在年初填报后无变动的情况下每月不再重复填报。
6.备注仅在价格出现较大变动(单次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时填报。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V431表
综合机关名称:
类别及基本分类
基本生活
费用
(元)
以2020年
价格为100
的指数
以上月价格为100
以上年同月价格为100的指数
以上年同期价格为100的指数
总指数
5100000000
一、食品烟酒
5101000000
……
二、衣着
5102000000
三、居住
510300000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5104000000
五、交通通信
5105000000
六、教育文化娱乐
5106000000
七、医疗保健
5107000000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5108000000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报填报表式。
2.本表填报大类及基本分类。
3.各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地)月报数据经所在省(区)调查总队审核后于月后6日前报城市司。报送方式为网络传输。
(一)调查原则及计算方法
1.价格调查网点的抽选方法
根据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抽选部分消费频率较高的百货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作为价格调查网点。调查网点的确定还必须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数量及其分布等因素,以保证调查网点的代表性及其分布的合理性。
2.代表规格品的选择原则
各城市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代表规格品,有关调查总队审定。
(1)代表规格品的选择必须与当地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消费档次相适应。代表规格品缺失或代表性不足时必须及时更换。
(2)代表规格品的数量必须达到要求的最低数量。
(3)相邻两个月的代表规格品必须保持同质可比。
3.基期基本生活费用的确定
本轮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固定基期及商品篮子确定为2020年,报告期为自然月度。
各城市的基期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及结构,主要根据当地城镇住户调查中按收入排序20%低收入户的消费支出数据整理计算,并结合典型调查或专家评估予以补充和完善,由国家统计局省(区、市)调查总队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审定。
4.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1)代表规格品平均价格的计算方法
代表规格品的月度平均价格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方法计算。首先,根据调查次数计算代表规格品在同一个调查点的月度平均价格;其次,根据调查点数量计算代表规格品在全市的月度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其中:
(2)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的计算方法
代表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相对数为相邻两个月代表规格品平均价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3)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的计算方法
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用K表示)为该基本分类下各个代表规格品价格相对数的几何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4)报告期(月)基本分类生活费用的计算方法
报告期(月)基本生活费用=上期(月)基本生活费用×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
即:
(5)类别及总指数的计算方法
①环比指数的计算:
类别环比指数=
环比总指数=
:报告期(月)的基本生活费用,,r为包含的基本分类个数。
:上期(月)的基本生活费用。
②定基指数的计算:
t:报告期(月)。
t-1:报告期(月)的上一时期。
L:定基指数。
③同比指数的计算:
④年度指数的计算:
(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项目目录
项目名称
51
5101
5101000001
大米(2)
千克
5101000002
面粉(2)
5101000003
其他粮食及制品(2)
5101000004
薯类(2)
5101000005
豆类(3)
5101000006
食用油(3)
升
5101000007
鲜菜(20)
5101000008
鲜菌(2)
5101000009
猪肉(3)
5101000010
牛肉(2)
5101000011
羊肉(2)
5101000012
鸡(2)
5101000013
肉禽副产品及制品(2)
5101000014
水产品(3)
5101000015
蛋(2)
5101000016
奶类(3)
千克(升)
5101000017
鲜果(6)
5101000018
糖果糕点(3)
5101000019
调味品(4)
5101000020
茶及饮料(4)
5101000021
卷烟(2)
盒
5101000022
白酒(2)
瓶
5101000023
啤酒(2)
5101000024
其他食品烟酒
5102
5102000001
男装(8)
件(套)
5102000002
女装(8)
5102000003
童装(4)
5102000004
鞋(6)
双
5102000005
其他衣着
5103
5103000001
房租(2)
套
5103000002
水(1)
吨(立方米)
5103000003
电(1)
百度
5103000004
燃气燃料(2)
立方米
5103000005
其他居住
续表
5104
5104000001
家具(4)
张(把)
5104000002
日用家电(6)
台(个)
5104000003
床上用品(3)
套(张)
5104000004
日用杂品(3)
5104000005
清洁类护理用品(3)
5104000006
家庭维修服务(3)
次
5104000007
其他生活用品及服务
5105
5105000001
交通工具(2)
辆
5105000002
交通费(3)
张
5105000003
通信工具(3)
部
5105000004
通信服务(2)
月
5105000005
其他交通通信
5106
5106000001
教育用品(3)
本(台)
5106000002
学前教育(2)
学期
5106000003
高中及以上教育(2)
5106000004
专业技能培训(2)
5106000005
电视机(1)
台
5106000006
有线电视(1)
5106000007
其他教育文化和娱乐
5107
5107000001
中药材(6)
5107000002
中成药(6)
袋(瓶)
5107000003
西药(8)
5107000004
综合医疗(3)
5107000005
诊断服务(4)
5107000006
治疗服务(2)
5108
5108000001
其他用品(5)
5108000002
其他服务(5)
说明:表中括号内数字表示该基本分类至少需要调查的规格品数量。
(三)指标解释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城镇低收入居民维持社会普遍认可的日常生活消费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涵盖的主要生活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
大米指半碾或全碾的稻米,即稻谷脱壳后的米粒,包括粳米、籼米、糯米、紫米、黑米、香米等。
面粉指由小麦磨成的粉末,按面粉中蛋白质含量的多少,可以分为高筋面粉、中筋面粉、低筋面粉及无筋面粉。
其他粮食及制品大米、面粉之外的其他各种粗杂粮及各种粮食加工制品,包括元宵、粽子和月饼等传统食品,以及面条和馒头等。
薯类指各种薯类,包括红薯、马铃薯及其他薯类和制品,不包括炸薯条、薯片等薯类膨化食品。
豆类指用作主食的各种豆类,包括大豆、其他豆类和制品,不包括菜用的豆类(即带荚鲜豆计入鲜菜类)。
食用油指日常食品消费中购买的食用油脂,包括以植物果实为原料榨取的各种植物油和各种生、熟动物油。
鲜菜指没有经过腌制、干制、霉制等加工的新鲜蔬菜,也包括经过简单洗切的净菜。
鲜菌指没有经过腌制、干制、霉制等加工,只是经过简单清洗或包装的新鲜菌类食品,包括野生的或人工培植的食用菌类,如新鲜的平菇、金针菇等。
鲜果指各种新鲜的水果,包括鲜果和鲜瓜。
调味品指能增加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能增进菜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感官需要,从而刺激食欲,增进人体健康的辅助食品。
卷烟主要指低档卷烟。
白酒当地或邻近地区生产的低档白酒。
啤酒当地或邻近地区生产的低档啤酒。
男装男式服装、帽子、袜子及内衣等。
女装女式服装、帽子、袜子及内衣等。
童装儿童服装、帽子、袜子等。
房租指调查户租赁公房或廉租房支付的房租。
水包括普通自来水费。
电用于照明和使用家用电器等的居民用电。
燃气燃料罐装液化石油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和管道天然气等。
家具用于坐卧、凭倚、贮藏、隔断等的用具。包括成套家具和非成套家具。
日用家电洗衣机、冰箱、电风扇、微波炉、热水器、油烟机和空调等日用家电。
床上用品被褥、被套和床单等床上用品。
日用杂品卫生纸等卫生用品和锅碗、钟表、电筒、灯泡和墩布等日杂用品。
清洁类护理用品指牙膏、牙粉、香皂、洗发剂(香波)、沐浴剂、洗衣粉、洗衣皂和洗洁精等清洁用品。
交通工具自行车、助动车和电动车等家庭交通工具。
交通费指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所支付的交通费。
教育用品指各种教育类工具书、软件、用品等。
学前教育指支付给幼儿园或托儿所的托费,一般按月或学期、学年支付。
高中及以上教育高中、中专和大学及以上教育费用。
专业技能培训指针对成年人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如普通话培训、驾校、美容、计算机、烹饪、体校及体育、文化艺术、家政服务、养老看护、营销、旅游服务培训等。
中药材指由植物药(根、茎、叶、果)、动物药(内脏、皮、骨、器官等)和矿物药组成的中药。
中成药指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散、膏、丹、片、颗粒、胶囊等各种剂型。
西药相对于祖国传统中药而言,指西医用的药物,一般用化学合成方法制成或从天然产物提制而成。
综合医疗指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诊断服务从医学角度对人们的精神和体质状态作出的判断的各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