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2.甲方授予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2、利润提成方式: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
_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5.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d.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第十六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一、加盟资格
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2、拥有投资特许经营连锁店必需的资金及合理、优越的开店场所。(加盟店面积在60--120平方米左右)
经营共识
1、热爱餐饮行业,认同公司经营理念,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对“和缘春”所展示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所追求的设计理念、品牌风格达成高度共识;
3、乐于接受总部的管理,认同总部经营运作方式并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善意见;
4、对特许经营规章条例予以认同;
5、对加盟店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予以认同;
6、为保证“和缘春”的出品质量,接受特色原材料由总部统一配送;
7、加盟者必须认同“和缘春”文化统一标准,首先同意按照公司要求在装修风格、文化布展、文化用品、员工服、餐用具、纪念品等方面达到统一化和规范化。
8、装修必须经总部验收统一。
商业背景
1、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有正确的投资观念、良好的心理素质及风险意识。
培训及传播能力
1、积极接受“和缘春”品牌文化、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等的培训内容;
2、积极担任贯彻、传播“和缘春”品牌的任务。
二、加盟各项费用说明
(一)加盟费
1、总部同意加盟商使用商标、商号、品牌的费用。
2、技术使用费。
1)面条制作工艺技术培训费,面条汤料熬制技术培训等产品培训费。
2)技术原料不加价配送使用费。
3、前期培训费
1)训练店经理和员工日常工作的培训。
和善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加盟费包括商标使用费、技术使用费、人员培训费、管理费等。
▉营建支持
【专业选址】餐厅经营成功与否最重要的三大因素之一是选址。成功的选址,将降低50%的投资风险。我们将对你进行专业的选址培训,公司营建部也会通过专业评估体系远程或上门对您所选的店址进行有效评估,公司提供免费上门选址一次,二次需额外付费。
【商圈认证】我们不同于同行的地方是在选址确定后不是立即进行装修,而是进行商圈调研评估,因为餐厅处于不同的商圈会有不同的单店定位,包括面品的合理搭配和投资回报的顺利达成,只有单店有了明确的定位以后才能进行装修定位和投资定位。
【投资定位】根据商圈调研论证报告进行单店投资定位,商圈的不同在投资定位和营销方案上有一定的差异,这是我们必须和认真对待的。
【实施装修】根据前期充分的市场论证资料设计装修方案,然后装修施工。加盟商可自行寻找合适的装修公司在总部的指导下设计施工,但设计图、施工材料等须得到总部认可,当然也可委托总部设计施工。
【实施训练】管理组训练,培训前厅员工的招聘,服务标准训练;培训后厨员工的招聘,技术量化标准训练等。
【物料筹备】根据《物料筹备计划》进行筹备。
▉营运支持
1、开业前制定开业营销方案并实施。2、启动培训体系。
3、店方管理人员在公司督导带领下执行管理,并对店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管理过渡引领训练。4、追踪产品品质,并修正偏差。
6、追踪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7、顾客回访,阶段性市场调查。针对问题做出《SWOT报告》并实施。8、出现核心人员流失,在24小时内启动紧急支援方案。
9、店方人员完全能够独立带店营运后,公司督导人员返回总部。
10、营运督导不定期巡店辅导,持续的训练和营销策划支持。
▉无忧创业
【经营托管】我们知道有的加盟商除了“和缘春”外还有自己其他的事业,可能在后期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足够的精力,所以我们可以实行托管方式。即加盟商只需委派专职财务监控财务管理,餐厅的正常营运工作全权交给公司来做。
【不从零开始】我们的任何一个加盟店都不是从零开始的。从项目的咨询、前期筹备到正常营运过程都是在公司的辅助下进行的,我们交给加盟商的每一个店都是能够正常营运的餐厅,即成熟餐厅。
二级以上城市单店加盟投资效益预算(60-80㎡)
加盟店开业前需投入的费用包括:
(一)一次性投资费用——装修费、配套设施费用、加盟费,以三年为一个投资周期。(二)房租,假设以一年为一个投资周期(根据城市及地理位置的不同有差异,有季付、半
年付、年付三种;以下租金用仅供参考,以实际租金为准)。
注:
1.40%,即毛利率为60%,所以原料费用不在本表中列出。2.前厅设备为公司统一采购,因此每个城市相同面积的店面设备价格相同。
制订加盟经营方案很重要
任何商业加盟在执行或筹划之前都应有一个经营方案。以做火锅为例,进行火锅加盟也是一样的,火锅加盟店制订经营方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所以,在一段时期内,火锅店要制订出这一相应的大体经营方案。中国吃网餐饮网下面介绍一下给火锅加盟店制订经营方案需要掌握的几个方面:
1、确定适当的目标顾客
企业根据投资预算和财力的实际情况,确定本火锅加盟店的目标顾客群。通过火锅市场潜在顾客群体和竟争者状况的调查,集中投资力量,根据顾客的目标功能来确定经营范围。确定适当的目标顾客群,可以使火锅店长期保持稳定经营,避免资源分布得过于分散,节省火锅店资源。
2、划出相应的市场区域
确定了目标顾客,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必须相应地划出市场区域,即对现有火锅加盟店的功能要重新考虑,使经营中的正规餐饮受到来自方便食品、熟制品及半加工食品的冲击下,仍然可以扩大火锅店的经营范围,可以全面经营性于饮食休闲范围内的所有的餐饮产品。
3、分析顾客的消费能力
这里所说的顾客的消费能力特指目标顾客群体的总体经济状况。一般情况下,对目标顾客总体经济必须了解,而对特色目标市场顾客的经济状况只需稍稍了解就足够了,这样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4、发现潜在的利益领域
5、重视成功的关键因素
一旦经营范围确定下来,就要识别出在这个范围之内起作用的力量,找出真正的经营时机。一般采用两种方法确定成功的关键时机。一是尽可能具有想象力地剖析市场,确定关键的目标市场。二是通过分析同类火锅店成功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差异,如产品的功能,服务领域,销售方式等,从中找出新的营业机会。选择好时机后,就要加以利用使之转化为成功经营的关键因素。
7、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盈利目标
经营者在火锅店开业之前,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最基本的盈利目标。否则,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就会无法判断预算是否合理,火锅店的经营状况如何,火锅店的经营业绩怎样。确定盈利目标是火锅店筹备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经过以上几方面的分析运用就可以对火锅加盟店制订经营方案了,当然制订经营方案建议还是由有丰富经验的人来做更合适,如果您没有丰富的经验制订出来的经营方案可能跟实际经营中存在很大的差别。味蜀吾老火锅在这方面有多年的成功经验可以制订出完善的火锅加盟店经营方案,另外还提供专业的加盟支持,让您轻松开火锅店。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保证完全诚信履行本合同,并拥有上述能力,保证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完整资质,此为订立本合同的基础。
本合同执行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大写)万元(万元整)。
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______
四、首批进货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货款并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2、首批进货货款金额为(大写)万元万元。五、乙方连锁加盟形式:
专卖店8米专柜6米专柜4米专柜六、建店费用支持
1、店面修费用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2、样机铺底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3、各项费用支持全部以货物形式在首批提货中体现,不返现金、不转货款;
4、样机铺底款项乙方必须定期返还给甲方,返还日期为:年月日。
七、促销费用:
1、甲方特别提供乙方年度销售总额的4%作为促销费用额度支持;
2、战斗机不计算促销费用支持,但列入销售规模内;
八、连锁加盟要求:
1、乙方店面门头必须更换、使用符合甲方VI要求的门头;
2、店面修、专柜制作必须根据甲方VI标准执行;
3、专卖店内、甲方专柜上不得陈列和销售不属于甲方公司的产品;
九、本合同执行期内,为共同完成乙方经销地区的市场销售,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按时供货。
(一)价格体系
1、离岸价:本年度实行“离岸价”(乙方在甲方指定仓库提货的价格)。
2、结算价格:
按甲方发布的《厨之宝合作连锁加盟商产品价格表》执行,如有新品增加,按甲方发布的最新的价格表执行。
如遇生产成本、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供货价格,以甲方正式价格文件为准;
为支持市场开拓,甲方将提供超低价格的战斗机型抢占市场份额,此部分机型提货额不能超过系列产品提货总额的20%,否则取消该品类机型供应。
(二)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指客户直接到总部财务缴纳)、转帐、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3、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时,结算价格上浮1%作为银行贴息。
十一、市场管理
1、甲方产品实行“发货编码跟踪监测制度”。乙方在货物签收后即表明对该批产品编码区间的确认。
2、区域控制: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货物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流通,并做好货物流向登记,跨出规定区域流通则视为“冲货违规”。发生冲货,除责成乙方回购冲货产品外,并处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的罚款,第三次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十二、资格考核:
乙方如出现如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销售未达到累计月度计划销售任务的80%;
3、抛售或零售价超低;
4、区域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乙方的行为违反连锁加盟要求,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品牌声誉;
十三、售后服务
(一)零配件管理
1、新客户首批进货按当次进货额2%(含售后维修费用)给予配件支持;
2、已合作客户配件按每批进货额1.5%(含售后维修费用)发放配件,超过额度部分按
《20__年度厨之宝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3、配件额度节余部分可在销售年度结束后直接转为货款;
4、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
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二)退换货规定
1、所有退换货业务必须向公司提交申请,经公司相应程序确认并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将不计算退换货金额;
3、所有退货金额只能转为其他产品货款,不得直接返还现金;
4、滞销品应包完好,未开箱。一年内的滞销品按九折(基准价的90%)结算。
5、超过一年的滞销品按八折计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6、外观损坏产品按七折(基准价的70%)结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7、退回产品缺失零部件的,依据《厨之宝配件价格表》中的价格,按价在办理退货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四、其它重要规定
1、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任何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2、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涉及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类文件必须经甲方区域办事处经理审核,报甲方营销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总部批准、盖章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等一律无效。
十五、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A、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C、如乙方违反解除合同后应负之义务,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力,不能再做出任何使公众误以为其仍是厨之宝经销商式合作伙伴的行为。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解决,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管辖法院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_X有限公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第一条:品牌加盟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两方品牌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应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给乙方,分别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体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给乙方;11日至20
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意向书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品牌加盟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6.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意向书期满、乙方迁走时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必须返还顾客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否则,甲方有权代替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甲方:X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8.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10.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7、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X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邮编:
传真:
手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为发挥双方优势,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龙井业”连锁加盟店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1.提供连锁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名称统一为“龙井业”连锁加盟店。
4.对连锁加盟店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环境、产品质量、定价及售后服务。
5.甲方保证同等产品在该区域内的统一底价,对产品质量负责。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税票(乙方需付税点__%),有权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二、乙方的责、权、利:
1.享有“龙井业”连锁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
3.根据当地市场量订货,由于产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产品原则上不得退换(包括外包具等)。
4.可参与甲方的有关活动项目可享受优惠,如:满500元送精美具或立减30元等。
5.负责连锁加盟店的修以及招牌的制作和悬挂,甲方需要提供参考方案。
6.服从甲方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7.每年必须保证销售额不低于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说明事项:
2.产品运输: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3.结算方法:现金支付,款到发货;
四、龙井奖励办法:
1.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2.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3.年度销售额在_____万元以上,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_____%作为奖励回报。
五、条款:
1.大纲、范围、定义: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商标,包品及各种荣誉,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甲方拥有“龙井业”商城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求品牌但求品质
2.连锁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连锁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应给予乙方在“龙井业”商城网的合作伙伴的会员权利。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意向书起止日期及费用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签订并履行一年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意向书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意向书变更事宜,否则意向书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9、如意向书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意向书的,本意向书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装、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意向书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意向书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意向书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意向书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十二、本意向书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意向书的(未严格按本意向书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加盟意向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意向书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齐先生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陕西关中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金水路
法定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
甲方现已建立并完善成型了用于餐饮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服务
体系——“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识、经营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店铺装修标准、商品陈列方式等一系列与经营有关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现乙方自愿申请加盟“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并承诺遵守该体系的一系列经营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加盟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共同遵照执行:
1、从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路的范围内寻找合适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的店址。甲方对乙方选择加盟店店址提供指导意见。
2、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该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同意并协助第三方在上范围内选择加盟店店址。
3、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加盟诚意金额万元。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开展对乙方选择的加盟店所处区域
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以供乙方参考。
5、甲方完成上述调查后,若该区域各项调查指标基本符合甲方
开办特许经营加盟店的必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合同。
6、上述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充抵第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
7、在上述调查完成后,若甲方根据自身确定的标准,认为乙方
不适合在该区域内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应书面通知乙方,本意向书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期终止。
8、若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双方
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在乙方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的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市场调查费、投资收益分析费、同行业分
析费、店面评估费、差旅费)每次计三千元整。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中予以相应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若给加盟诚意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支出的费用,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意向书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铺装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意向书的终止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元以上可退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经销商):
身份证号码:
户籍及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茶产品的供应和经销事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供货,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凭乙方所付货款按约定价及时发货,并及时将提货具体事宜告知乙方。
5、乙方可选择自己到甲方生产地接收货物或按照物流途径由甲方代为联系发货,甲方按物流途径向乙方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向乙方供货的增值税、普通税等税费均由乙方照章纳税,约定统一按6%收取税费。
7、普通系列按商品定价的五折供货。每年度经销总额在15万元
以上(含15万元),按进货款总额3%予以奖励,销售总额在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按进货价总额4%予以奖励,销售总额超过45万元以上部分按进货总额5%予以奖励。
8、甲方所供商品约定不予调换。唯有第一批所发商品,在一个月内,经验收原包装完好,未发现茶叶质量变质,可予以调换一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统一的产品价格销售,不得私自变化价格出售。不得与其他经销商恶意竞争市场份额,经发现有压价、杀价经销行为,甲方予以停止供货,取消按规定应给予的奖励全额,没收保证金,直至终止意向书。经销商因其不良经营行为,给“平月茶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受到诋毁的,将并依法追究经销商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如乙方所在经营区域有加盟商,本意向书将自动终止。甲方在同等加盟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11、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与本意向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意向书从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为壹年。甲乙双方认为需要延长时,需续签意向书。
13、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4、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意向书签署地指定为甲方所在地。
20xx年月日
品牌加盟方(以下称甲方):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意向书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品牌加盟店内的修设计图纸、牌匾、具、应季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品牌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意向书变更事宜,否则意向书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品牌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具、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品牌加盟意向书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六、如乙方未按品牌加盟意向书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品牌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品牌加盟意向书所使用的调料和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品牌加盟意向书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品牌加盟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关于品牌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十三、本XX品牌加盟意向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意向书最终解释权归省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品牌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品牌加盟
1、品牌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品牌加盟意向书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品牌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品牌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品牌加盟金不返还。
2、品牌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品牌的品牌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意向书,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品牌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品牌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品牌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品牌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品牌加盟特权
品牌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品牌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7)有关品牌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品牌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品牌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品牌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意向书以内使用,不得在意向书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品牌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品牌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品牌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
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品牌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品牌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品牌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品牌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品牌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品牌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品牌加盟店为了品牌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品牌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业品牌加盟意向书书·品牌店品牌加盟意向书·瑜伽品牌加盟意向书·家具品牌加盟意向书
·特许品牌加盟意向书·品牌加盟意向书·加油站品牌加盟意向书书·酒类专卖店品牌加盟意向书
销售额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品牌加盟者必须支付《意向书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品牌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品牌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品牌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意向书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品牌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品牌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品牌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品牌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意向书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
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施工额的3%;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品牌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品牌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意向书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意向书结束时,品牌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品牌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品牌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品牌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品牌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1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品牌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品牌,或有品牌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意向书才享有权利及品牌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品牌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意向书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品牌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品牌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品牌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第二十条:品牌加盟者的解除权
品牌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意向书。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品牌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意向书:
(1)缺少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品牌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意向书、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
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品牌店不合格时;
(7)品牌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品牌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品牌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品牌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意向书。
第二十二条:终结意向书的处理
1、解除本意向书时,品牌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意向书所行使的权利;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品牌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品牌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品牌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本意向书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意向书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意向书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品牌加盟意向书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品牌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品牌加盟店”)依据C公司品牌加盟意向书书,缔结以下意向书:
1、品牌加盟店的名称
品牌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品牌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品牌(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意向书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品牌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意向书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品牌加盟意向书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费为日元;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品牌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品牌加盟意向书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品牌加盟意向书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品牌加盟意向书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品牌加盟意向书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品牌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品牌加明意向书以及依据品牌加盟意向书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品牌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甲方:
地址:号.乙方: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成为《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特许经营店,使之成为金虎连锁店的合法特许经营者.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金虎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金虎品牌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意向书,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意向书宗旨
第一条订立本意向书旨在双方共同遵守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订立本意向书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订立本意向书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第四条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
第五条本意向书所涉及的附件意向书,附件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特许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连锁加盟意向书书》条款.
第三章意向书期限
第一条本意向书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规则,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最短为五年,正常情况下意向书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加盟意向书,也可以继续签订意向书.第二条本意向书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第三条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金虎便利”____号________店.
第四章特许权使用
第一条依据金虎加盟规则,经双方同意,让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并让乙方提供门店的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的经营.
第二条为双方有效执行上述事宜,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令之规定,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并让乙方登记为该特许加盟店的合法负责人.
第五章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金虎”的品牌,乙方向甲方交纳品牌使用费和品牌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品牌使用费)
(二)加盟意向书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2万元的品牌保证金。(三)乙方使用甲方“金虎”的品牌使用费为2元每月每平米,品牌使用费在本合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年为______元.第三条POS系统使用费签订意向书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5500元的POS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80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第四条货款及支付商品完全由甲方集中采购,并根据乙方的要货申请按进价配送到乙方门店,甲方将在乙方上月全部配送商品进价与标准售价的差价总额中扣除20%作为甲方管理费,业务指导费,采购费,保险费用等第五条
(二)乙方需预付甲方先期投资款20万元(包括店面装修费,设备购置费,商品保证金等).开业后多退少补.
第六章门店的开设
第一条甲方在乙方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考察确定其门店具体地址之经营可行性.
第二条在甲方确认门店具有经营可行性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如租赁协议等??.第三条为维护本特许事业的统一形象,甲方负责门店的装修,施工,装修与施工费用按甲方标准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为维护本特许加盟体系的统一形象,门店开设需要的一切装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设计,规划,验收.第五条甲方提供门店面装饰形象造型,并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门店增加设备或提高质量标准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依据本特许加盟企业《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意向书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装修工费,装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章培训与指导
第三条依据总部培训制度,甲方派遣营运部工作人员在门点开业前,对乙方进行开业培训指导和店铺入轨期的培训指导.
第四条在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参加总部每年定期召开的发展战略研讨会以及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第五条依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维护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全运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经营指导,业务培训和市场督导.
第六条甲方为保障特许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有效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权益,乙方所有店员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上岗证才具备开业资格,因此影响开业进度所造成的一切埙失方承担.
第九章商品制度
第一条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规划,为提升“金虎”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商品之条列.
第二条为了维护乙方的稳定经营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乙方卖场面积及平均营业额计算的库存底限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货与库存底限配送费的差额补偿.第三条针对公司专卖商品,根据国家零售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加盟主在加盟时,需交纳____万元的商品保证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十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资金核算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结算,并认可甲方POS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乙方应与次日十二时前主动将前日门店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避免因资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时到位.
第三条乙方保证将每天的营业款交于甲方财务部门,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任意截留营业款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对乙方的供货,并扣除乙方当月总营业额的3%5%作为乙方违规操作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财务部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来汇总表给乙方,作为乙方结算之依据.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乙方的店号章为确认标准,该店号章视为乙方的权利义务体现,不以乙方的实际经营者为转移.
第十一章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制定统一的商品价格和店内布局,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整
4)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加盟商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5)甲方必须认真处理乙方的投诉及商品退换情况
6)甲方负责培训乙方员工,并保证他们上岗,按规定收取培训费.7)当甲方配送乙方的商品出现内在的质量问题时,由甲方负责处理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店内员工有人事管理权,聘用,辞退须经甲方核准,乙方用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门的有关制度与员工签订用工意向书
2)乙方对不能提供所需服务的指导员及后勤人员有提出投诉要求更换的权利3)有权退换符合甲方统一退换原则的商品
4)正常的情况下,乙方要及时并正确填写要货单,甲方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及时配送.如遇厂家断货,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因乙方要货不明确而造成配送不及时影响乙方销售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按时交纳本店面的各项税金,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各项税金,而影响正常营业,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加盟期间本店面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情节严重者取消加盟资格
8)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内的装饰,以免影响“金虎”的统一形象,情节严重者,取消加盟资格.9)乙方负责本店面所在管辖区内办理所需的一切证件,如:房屋租赁证,施工占地证,消防安全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证,员工暂住证等.
10)乙方保证按甲方特许经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管理,并不得将甲方的管理体系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章第一条所列的任何权利进行与本特许事业无关的任何交易活动和有损于甲方名誉的任何活动
第四条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意向书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特许权的转让
第一条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意向书条列规定的特许权和门店营业权等转让给第三方,更不许将此特许权用做担保和其他处置第二条乙方在执行第十二章第一条的基础上,如因经营缘故或不可预见的因素转让经营特权时,必须申报甲方核准后,方可执行转让事宜
第三条转让事项由乙方和承接方(第三方)约定后签订《转让协议》,由特许总部核准,第三方应和甲方重新签订意向书
第四条《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承接方与甲方签订意向书后甲方将所授予乙方之特许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和资料,信息全部收回,同时终止和乙方之意向书
第六条甲乙双方终止意向书后,双方签订的原意向书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继续使用原意向书中所授之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负
第七条原乙方与承接方如发生未尽事宜之争执或经济纠纷问题,应自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中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特许加盟意向书以及附件意向书,附件协议之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不低于_____元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适用本章第一条之规定,直至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3)乙方的价格和甲方要求不一致4)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顾客投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者6)销售过期,变质,变形等不正常商品造成影响的7)乙方不按意向书规定支付各项费用的
8)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的9)擅自变更本意向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的
第十五章意向书的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双方在意向书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由单方提出终止意向书或解除约定手续,视为意向书的终止和解除.第二条本意向书期满后三个月,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意向书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乙方由各种原因造成无意经营者,应于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申请解除意向书,否则支付违约金(以品牌保证金的三倍计算).待甲方认可后,办理解约手续
第四条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意向书,并扣除乙方品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办理解约手续.
第五条意向书终止后,甲方将通知当地行政工商部门注销乙方在当地注册经营“金虎”特许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并停止一切配送活动
第六条意向书终止后属于甲方专利,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所有的一切带有“金虎”品牌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标,商号,内景外观设计专利等都应交还甲方所有
第七条意向书终止后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或拆除上述甲方所有的物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甲方上述正当合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自本意向书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技术,管理体系等列为机密,并使之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地复印,记录或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乙方承诺本意向书终止后三年内不的从事或变相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行业,如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一条本意向书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的最终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法律保护第二条争议的解决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七章通知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其他
第一条本意向书的解释权在甲方,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如意向书修改,补充,盖章等情况的补充,均属本意向书之范围,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三条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外,本意向书内的名词和用语以遵守甲方之规定为准,如有分歧,则以甲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