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酒店常见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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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陕西

01增值税

问题一

餐饮酒店外卖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是6%还是13%?

答复:餐饮企业的外卖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收入总额,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二

餐饮酒店附设的门市部销售商品能否按餐饮收入6%的税率申报增值税?

答复:不可以,需要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建议企业将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分别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进行申报,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和税率。

问题三

顾客到酒店吃饭同时消费了烟酒饮料等,酒店给顾客开具发票的税率应是多少?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适用税率6%。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餐饮酒店购买烟、酒取得专票,其中一部分用于餐饮销售,另一部分用于内部业务招待,企业全部抵扣了进项税,是否有税务风险?

答复:内部业务招待领用烟、酒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已经抵扣,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问题五

餐饮酒店报销员工出差报销的高铁票,进项税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可以的。只要是属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享受1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问题六

餐饮酒店从来没有“未开票收入”,是否也会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对于餐饮行业来讲,由于客户一般是个人,若是申报的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过低,容易出现异常。

建议据实申报未开票收入,若是确实每次消费均依法开具了餐饮发票,也可以没有未开票收入,即便出现税务异常,据实合理解释就行。

问题七

餐饮酒店大部分都是个人消费者,个人索取发票是否需要提供个人的姓名、税号(身份证号)?

答复:不需要。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也就是说: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对“购买方为企业”时提出的要求。

问题八

餐饮酒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没有“会议服务“这一项,但却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是否属于虚开行为?

答复:开具发票应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为依据,有时由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即使开具发票超出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确实为客户提供了会议服务,即便是经营范围没有会议服务,也可以开具“会议费”项目发票,不属于虚开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没有为客户提供会务服务,却按照客户要求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则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如果同时发生餐费和会议费,建议餐费开具普通发票,会议费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当然餐费和会议费也可以开具在同一份专用发票上分两行开具,但由于餐费不得抵扣,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九

据说餐饮酒店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取得的3%税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可以抵扣9%,也就是低征高扣,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题十

餐饮酒店购买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不一定,需要考虑上游是批发零售还是自产自销的。若是从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在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3、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02所得税

问题十一

餐饮酒店购入的食材因疫情产生损失,这些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65号公告”)中的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的规定修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问题十二

餐饮酒店购买的单位价值500万以上的设备器具允许100%一次性扣除吗?

答复:2022年3月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03印花税

问题十三

餐饮酒店日常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需要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答复: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属于销售货物,不征收印花税。

(1)酒店购进原材料的环节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2)酒店单独对外销售酒水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应税合同指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04税收优惠

问题十四

为什么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既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问题十五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问题十六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可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十七

我们酒店是一家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何税收优惠?

问题十八

我们酒店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今年年底之前开具的发票允许免税吗?

答复: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公告,公告中这样提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能免税。

THE END
1.酒业扈说后移与下划,消费税改革将如何影响酒业发展税收征收对于我国酒业而言,面对可能的消费税改革,酒企应把握机遇,积极应对。通过建立鼓励消费的激励机制,减少消费场景制约,不仅能促进酒业的转型升级,还能在全社会营造“消费拉动”的良好氛围。 专家们普遍认为,消费税改革是顺应消费拉动经济大趋势的重要举措,其长远影响值得期待。虽然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尚未尘埃落定,但可以https://www.163.com/jiu/article/J8TA2QQB008280V3.html
2.销售酒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温馨提示】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https://m.5scpa.com/knowledge/share/0/2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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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规模发票目前白酒多少税率实务财税问答小规模发票目前白酒的税率是3%,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发票上实行的增值税的税率是3%。不过,由于白酒的特殊性,消费者在购买时仍然需要交纳20%的消费税。 小规模发票的审核机制较大,对于白酒的发票还有一些特殊的审核规定,比如白酒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必须是正规的、合法的、真实的,否则很可能被审核不过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746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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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酒水销售的开票税点是多少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征收率是按3%;因为疫情的原因,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征收率是按1%执行。https://www.acc5.com/wenda/question_32083.html
7.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给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给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是多少? 17% 要不要找我公司 ,百度号码!上一问:高中毕业的可以考中级会计证么?下一问:销售酒类小规模纳税人应交什么税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姓名: 手机: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http://tax.aimcx.com/queinfo-373513.html
8.酒水行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多少点律师普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征收率是按3%;因为疫情的原因,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酒水销售开具发票增值税征收率是按1%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3548401878036764908.html
9.白酒行业的税负率多少正常,白酒税率3,税负率一般控制在多少 一般税负率控制在1%-3%左右上下波动正常。1、若是低于1%或个别月份特别高要查;每月税负率一样没变化的要查。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2、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3https://www.meijiu.com/cs/1422558.html
10.酒类企业税收政策(白酒生产企业需要交哪些税)法律知识白酒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加上0小规模企业的税率是多少?还有消费税我还是弄不清楚,它是按销售收入计啦还是按多少克或是ml计啦.5元小规模征收率为3%,税收一般是按销售收入计算的。 二、求白酒的增值税组成计税公式 1、自产自用白酒组成计税价格: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https://www.kstnjscl.com/flzs/222144.html
11.酒店发票税率知识专题酒店发票税率是多少 酒店发票税点是6%。 酒店提供住宿或餐饮服务时,其增值税发票的税率通常为6%。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若其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的销售额不足500万元,则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而一旦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则需按照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规定适用于餐饮业中的酒店,确保了税收的合理征收。同https://www.dongao.com/wdzt/scjy_jdfpsl/
1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向当地商城销售其他酒,随同其他酒销售()元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无如下: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 20 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价款 187.2 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8 万元,请计算销项增值税 http://test.eepw.jyfen.com/shiti/s2dhztixodiznju2movld.html
13.白酒的税收编码/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税收编码和税率在会计工作中经常用到,是税务处理的必备知识,职上会计考试网为同学们整理了白酒的税收编码及税率。 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分类简称税收编码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解释 白酒 酒 1030302 13% 3% 无 注:相关税收政策会有所调整,以上白酒税率仅供参考。 各地会计考试动态 北京 上海 天津http://m.51zhishang.com/cjkj/bkzl/20220130/123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