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收购烟叶的成本为:100×1.1×1.2×87%+8=122.84(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2,84+12)÷(1-30%)×30%=57.79(万元)【思路点拨】营改增之后,支付运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所以直接将运费金额计入成本即可。收购烟叶成本=收购价款×1.1×1.2×87%+运费金额。(2)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关税=350×10%=35(万元)组成计税价格=(350+35)÷(1-30%)=550(万元)进口烟丝缴纳的增值税=550×17%=93.5(万元)进口烟丝缴纳的消费税=550×30%=165(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35+93.5+165=293.5(万元)(3)当月该卷烟厂领用特制自产烟丝应纳消费税=0【思路点拨】纳税人领用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4)当月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30+400+300+550-50-20)×30%=363(万元)【思路点拨】纳税人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准予按照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已纳消费税。(5)当月该卷烟厂销售卷烟和雪茄烟消费税=(600+9.36÷1.17)×36%+400×250×100÷10000×56%+150×400÷10000=784.88(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784.88-363=421.88(万元)
多做几道
甲公司于2009年8月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后因甲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4年3月终止对乙公司的投资。经对有关情况的深入调查,注册会计师了解到:(1)终止投资时,乙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2)甲公司终止投资有3种初步方案,具体情况为:①注销方案:注销乙公司,支付从业人员经济补偿金及清算费用合计1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后,收回货币资金4900万元;②股权转让方案: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乙公司的股权;③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收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乙公司的股权。假定上述3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甲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要求:(1)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2)分别计算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实施后的税后净利润。
甲公司拟于2015年向一非关联公司收购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甲公司初步拟订了三套收购方案,相应购买的股权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摘录如下:方案1:甲公司仅收购乙公司40%的股权,并且以甲公司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丙公司80%的股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上述40%的股权。方案2:甲公司仅收购乙公司50%的股权,并且以支付现金300万元加丙公司的部分股权(公允价值预计为500万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上述50%的股权。方案3:甲公司以2000万元对价收购乙公司全部股权,以现金200万元外加丙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允价值预计为1800万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的全部股权。要求:针对甲公司的三个方案,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每个方案的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是否满足适用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条件(关于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的条件),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