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731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36%,涉及激励对象5人,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8月21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90,820,000股变更为490,704,269股。
3、因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很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01元/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批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共涉及5名激励对象,该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合计115,731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36%。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5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富验字[2024]13010001号验资报告。
2、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8月21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0,820,000股变更为490,704,269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90,820,000股变更为490,704,26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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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字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754.7539万张(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根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以上公式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格的调整原因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0,000股,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731股,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000股,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2024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共计115,73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115,731股,公司总股本从由490,820,000股减少至490,704,269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调整如下:
P1=(P0+A×k)/(1+k)
以上公式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0=6.01元/股,A=2.77元/股;k=-115,731/490,820,000=-0.02%
调整后转股价格P1=(P0+A×k)/(1+k)=6.0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鉴于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很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做调整,转股价格仍为6.0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