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金寨县一名6岁男孩因放鞭炮不慎,炸伤手部,被送至合肥一医院紧急救治。初四,合肥一名13岁女孩在点燃烟花后,不小心将烟花掉进鞋子里,被送至医院治疗。2月20日晚上21时许,合肥市翡翠湖风景区内突然起火,据现场目击者称,该火情是由两名小孩燃放烟花所致,现场还扔有烟花包装纸……
除了传统的烟花爆竹,“仙女棒”等冷烟花和“钢丝棉烟花”成为了新近的网红产品,随之而来的却是火花乱窜、危险性高等安全隐患。2月16日晚,合肥市省电力公司家属住宅小区内,因有居民燃放“钢丝棉烟花”,导致小区内8辆轿车外表被火星损伤。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就正式执行《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合肥市八大城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售卖烟花爆竹。此外,今年2月,安委办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将钢丝棉作为非法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
合肥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屡见不鲜?合肥哪些地区和烟花可以燃放?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市区少量商家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购买需“熟人介绍”
2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江批发市场,市场内主要以食品、百货类批发为主。记者走访一圈后发现,没有门店在门前摆放烟花爆竹进行售卖。
记者走进一百货批发店,该店的货架上并未摆放烟花爆竹。店主介绍,目前店里只剩下手摔的“掼炮”,其他类型的烟花爆竹都已卖完。“你现在来买基本都没货了,你要年前来买还有很多。”
在长江批发市场东大街一家日化店。店主称,该店不卖烟花爆竹,但往年过年期间,市场内的食品商行都会兼卖一些小烟花。此外,该店老板向记者透露了可能还有少量存货的食品商行店铺名称,并示意记者:“你没有熟人介绍,就算他有也不一定会卖给你,你可以去问问。”
根据指引,记者来到了可能还有烟花存货的门店,询问有无“仙女棒”等网红烟花,店老板称,目前已经卖完没有存货了。但今年过年期间,该店还在正常供应烟花爆竹。
根据地图导航,记者来到瑶海区龙岗某一烟花爆竹专卖店,该店已经更换为小型超市,该超市老板称,“不卖烟花爆竹,现在卖烟花爆竹违法。”
长丰县批发企业库房“空旷”零售店铺设烟花爆竹“专间”
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泽鸿介绍,目前合肥市长丰县和庐江县的部分地区可以售卖、燃放C、D级烟花爆竹。周泽鸿表示,合肥市现在已经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只有8家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其中4家在长丰县。
2月23日上午,记者跟随合肥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小组前往长丰县,就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安全状况进行暗访。长丰县丰特供销有限公司属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有鞭炮库、烟花库6个库房。企业库房外墙上“严禁烟火”的红字尤为鲜明,每个库房门口都配备着消防栓和灭火器,库房内张贴着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悬挂着仓库温湿度登记表。
该公司库房里的烟花爆竹基本都堆放整齐,间距较大,库房显得有些空旷,且囤放的均为C级烟花爆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工作人员马涛告诉记者,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储存规范要求,主要看其烟花爆竹堆放的垛高、垛距、搬运通道、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如垛高不超2.5米,垛距至少要有0.7米。”该批发企业基本符合安全规范。
长丰县杨庙镇有多家烟花爆竹的零售店铺,这里的烟花爆竹店都是以超市百货为主业,春节、元宵节期间兼卖烟花爆竹。此外,每家店铺都额外隔出一间约5平方米左右的专用场所,或设置专柜用来专门摆放、陈列烟花爆竹,隔间内都配备灭火器,均没有售卖“仙女棒”等冷烟花和“钢丝棉烟花”。
合肥将加大打击力度举报非法违规行为有奖励
周泽鸿介绍,网红的“仙女棒”等冷烟花因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钢丝棉烟花”燃烧时温度高达2000℃以上,都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安全风险问题突出。前期,在合肥市各个县区自查中,未发现仓库、零售点有钢丝棉烟花。
“‘钢丝棉烟花’它本身就不是烟花,是易燃物品,大家因为它燃烧时好看,就错误地把它当作烟花玩耍。”周泽鸿表示,“仙女棒”“钢丝棉烟花”等因为体型较小,方便快递运输,所以安全监管难度较大。“元宵节前后我们将协同公安等部门在各个县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禁放区,并督促快递行业加快这方面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周泽鸿明确表示,在合肥市区内售卖、燃放各类烟花均是违规行为;在全合肥市任何地方售卖“钢丝棉烟花”都是非法行为。
周泽鸿提醒,若有市民发现禁放地区有人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或者12350进行举报。
另外,拨打12350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合肥市应急局经核查属实后将按照《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刘小容唐萌文/摄
通讯员张薇
近日,网上传言称合肥今年将解禁烟花爆竹燃放。对此,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表示,类似传言均为不实消息,今年合肥仍将常态化开展禁放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在市区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的同时,合肥正在逐步扩大禁放范围,长丰县计划将禁放范围覆盖全域,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禁放方案。
合肥烟花爆竹禁放依旧
2017年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通过;9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正式审查批准了新修订的《规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目前还按照此规定执行,网上有关合肥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均为谣言。
今年春节,合肥还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禁放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此同时,合肥公安治安部门还将联合应急管理、交警等部门,重点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禁放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在市区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的同时,合肥正在逐步扩大禁放范围。
2019年1月1日起,庐江开始禁放烟花爆竹,实现县城区域和城市建成区禁放。这也是继2018年元旦合肥市区全面禁燃禁放之后,又一县区加入到“蓝天保卫战”中来。
2019年2月20日起,肥东县进入全面禁放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2020年,肥西县、巢湖市均实现了全域禁放。
不久前,长丰县召开了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将全县烟花爆竹禁放提上议事日程。记者从长丰县禁放办获悉,2020年,长丰县实施的是区域禁放,双墩镇、双凤经济开发区、水湖镇、岗集镇区域内实行禁放规定。2021年,计划将禁放范围覆盖全域,已经收到不少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将根据实际情况上会研究,最终确定禁放方案。
警方呼吁拒绝使用替代品
对此,合肥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倡议:婚庆物品市场、小商品农贸市场等业主自觉停止销售拟声类电子炮;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企业及从事礼炮、空气炮租赁业务的个体经营者,自觉停止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区域的电子炮、礼炮、空气炮租赁业务;广大市民主动拒绝使用电子炮、礼炮、空气炮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