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售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当前白酒企业的消费税主要是从生产环节征收。
2.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从量从价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20%+0.5元/500ML
3.历史征收办法改变
(2)2001年,税负进一步提高。改为从价、从量复合征税,增加从量税,且取消了外购酒抵扣政策,并停止执行对小酒厂(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部分低端产品的实际消费税率由此大增至30%以上;
(3)2006年,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税率的区分,用意在于监管部分企业通过薯类白酒较低的税率,进行避税的行为;
(4)2009年,针对白酒行业通过关联交易,低价销售以避税等问题,在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售价70%的情况下,规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且规定了核定范围。
(5)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虽然并未提及白酒行业,但提出的消费税征收将从生产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的说法。因为此前国内白酒行业征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
二、酒企是如何计税的
1)一瓶茅台酒酒厂转给销售公司的销售价格=969/(1+13%)=857.52元/瓶
消费税计税方法=销售额*20%+0.5/500ml,一瓶茅台酒刚好是500ml。
3)消费税率=103.4/857.52≈12%
假设1:明年年初开始消费税后移
注记:这里牺牲了部分真实性,比如
2)消费税后移应该按照终端价来征税,而不是涨过价之后的出厂价,但是改制及涨价之后的终端价较难预估。
因此这一部分分析主要是意在通过理论分析定量来说明问题,并非对未来数据的准确测算。
通过下表我们假设可知,当前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占营收比约15%,其中消费税率为11.14%,未来如果消费税后移,当上市公司和经销商按照64开来消化这部分新增税负时,公司税金及附加占营收的比重是14.13%,就能维持18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