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之四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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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党委一段时期管党治党严重不力;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党性缺失、任性妄为,损公肥私、贪图享受,带头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公司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等问题较为突出。
公司党委深刻汲取教训,痛定思痛,决心直面问题,切实以肃清秦光荣流毒、刘岗余毒为契机,坚决整改,彻底纠治“四风”,全额追缴违规违纪费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一、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计15户企业,未将交通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管理,采取“限额凭票报销”方式报销职工交通费,涉及360人,金额共计463.6万元。
其中,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按照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助理)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40.03万元,涉及67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05.1万元,涉及65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88万元,涉及38人;
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以及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10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64.93万元,涉及36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8.63万元,涉及27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18万元,涉及9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每人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4.9万元,涉及8人;
香港中滇资本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4万元,涉及10人;
中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5万元,涉及12人;
云南国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07万元,涉及29人;
云南滇资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管正职1800元/月、高管副职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100元/月、员工9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29万元,涉及28人;
云南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8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1万元,涉及12人;
云南国通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前台(业务部门)1200元/月、后台(管理部门)6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68万元,涉及11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鼎商业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在限额1500元/月的标准内报销交通费1.28万元,涉及3人;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控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2.49万元,涉及5人。
二、关于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云南资本下属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共计金额22.14万元。
(一)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等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礼品共计金额16.04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9万元,烟2.15万元,中药材1.3万元,礼品8990元,购买酒3000元。
1.2016年3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冰岛茶20套,220元/套;景迈茶20套,150元/套;陈韵茶20套,75元/套;滇红茶5套,380元/套;中茶红印茶1饼,260元/饼;天沫生茶1饼,260元/饼。共计6批次,合计1.13万元。
2.2016年3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2公斤,300元/公斤;红东革阿里2公斤,670元/公斤。共计2批次,合计1940元。
3.2016年4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红塔山新势力香烟5条,100元/条;云烟软珍香烟30条,200元/条。共计2批次,合计6500元。
4.2016年5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云烟软珍香烟10条,210元/条;金猴献瑞茶6盒,150元/套;天之蓝酒20瓶,150元/瓶。合计6000元。
5.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市场总监赵作勇、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2016年新茶16片,216元/片。合计3456元。
6.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7.2016年7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2004年大益茶7片,500元/片。合计3500元。
8.2016年9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0.5公斤,600元/公斤;天麻1公斤,400元/公斤。合计700元。
9.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布朗宫廷茶14饼,85元/饼;2006年中茶黄印茶7饼,150元/饼;金猴祥瑞茶7饼,150元/饼;中茶红印茶7饼,180元/饼;古树松针茶1公斤,300元/公斤;蜜香金牙茶1公斤,800元/公斤。合计5650元。
10.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9年无量古树茶1公斤,280元/公斤;桂蜜红茶1套,430元/套;古树松针茶2提,70元/提(7饼/提)。合计850元。
11.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一批,235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40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900元/批。共计3批次,合计3650元。
12.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0.5公斤,300元/公斤;桂蜜滇红茶2.5公斤,600元/公斤;绿茶香针茶0.5公斤,120元/公斤;景迈古树茶14饼,5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42饼,120元/饼;布朗宫廷茶42饼,80元/饼;茶罐16个,5元/个。共计7批次,合计1.09万元。
13.2017年1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10条,335元/条。合计3350元。
14.2017年2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20条,340元/条。合计6800元。
15.2017年2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大吉贺岁金币10件,899元/件。合计8990元。
16.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04年大益茶2饼,500元/饼;桂蜜滇红茶2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0.5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桂蜜滇红茶0.5公斤,650元/公斤;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6515元。
17.2017年2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758茶粉1盒,580元/盒;20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月光禅茶7饼,80元/饼;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2015年景迈古树茶7饼,50元/饼;2005年熟砖8块,110元/块。共计8批次,合计7130元。
18.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26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共计5批次,合计6790元。
19.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及天麻一批,合计5090元。
20.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1罐,65元/罐;蜜香金芽茶23罐,165元/罐;桂蜜滇红茶9罐,125元/罐;野生红茶1罐,245元/罐。共计4批次,合计5230元。
21.2017年5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22.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2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300元/饼;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0.5公斤,1200元/公斤;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1公斤,1200元/公斤。共计8批次,合计8700元。
23.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14饼,300元/饼;2014年冰岛古树茶14饼,150元/饼。共计3批次,合计6750元。
24.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1批,680元/批。
25.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桂蜜滇红茶5公斤,420元/公斤;2014年大雪山古树茶42饼,160元/饼;昔归古树茶8公斤,406.25元/公斤;2014年冰岛古树茶3饼,220元/饼;景迈古树茶84饼,50元/饼;野生红茶9公斤,400元/公斤;月光禅茶3饼,23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2.12万元。
26.2017年10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4年昔归古树茶15饼,280元/饼;1999年熟茶7饼,280元/饼;金猴祥瑞熟茶28饼,150元/饼。共计4批次,合计1.12万元。
27.2017年11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2公斤,455元/公斤。合计910元。
28.2018年2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生茶10公斤,168.5元/公斤。合计1685元。
29.2018年5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滇红茶7盒,300元/盒。合计2100元。
(二)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1.3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万元,烟2520元。
1.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景迈山)40片,150元/片,合计6000元。
2.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散茶)20斤,105元/斤。合计2100元。
3.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20个,115.5元/个。合计2310元。
4.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10个,91元/个。合计910元。
5.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红塔山牌香烟10条,200元/条,合计2000元。
6.2017年12月,由国鼎环境原总经理助理张黎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印象牌香烟8包,65元/包,合计520元。
(三)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7800元,其中购买茶叶4750元,烟3050元。
2018年10月,由国鼎同盛原行政文员任倚贤报销,经原能源环保会计赵祥忠审核,经国鼎同盛原总经理李正旋审批,先后购买大益茶10套,2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6条,250元/条;大益茶5套,4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5条,310元/条。共计4批次,合计7800元。
(四)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问题
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8647元,其中购买茶叶5200元,烟2100元,礼品1347元。
1.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冰岛宫廷普洱茶10套,220元/套,合计2200元。
2.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景迈春韵普洱茶10套,150元/套,合计1500元。
3.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陈韵兰韵普洱茶20套,75元/套,合计1500元。
4.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6条,350元/条,合计2100元。
5.2017年9月,由国鼎能效销售员李典勇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嘉华月饼3盒,259元/盒,合计777元。
6.2017年12月,由国鼎能效行政人事张丽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三七3盒,190元/盒,合计570元。
(五)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茶、礼品卡问题
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茶、礼品卡共计金额1.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3万元,礼品卡5000元。
1.2017年9月,由云资敦鼎原办公室主任王群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茶管家野生红茶10公斤,1300元/公斤,合计1.3万元。
2.2017年1月,由云资敦鼎副总经理李东波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百联集团OK卡5张,1000元/张,合计5000元。
(六)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酒问题
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酒共计金额1.28万元。
1.2016年11月,由国滇茶业原董事会秘书周丽华报销并审核,经原董事长刘鹏峰审批,先后购买怀庄(3年)白酒40瓶,180元/瓶;英斯图红酒4瓶,150元/瓶。共计2批次,合计7800元。
2.2017年6月,经国滇茶业原行政人力总监李玉丽审核,由原总经理助理周丽华报销并审批,购买怀庄(1年)白酒40瓶,125元/瓶,合计5000元。
三、关于违规报销代驾费的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2016年报销代驾费396元。
1.2016年7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现茂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总经理阳光、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6月27日代驾费287元。
2.2016年8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职员李剑巍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文羏、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4月1日代驾费109元。
四、关于违规报销专车费的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李晶、副总裁丰蕾、原副总裁李浩然3人出差不仅报销交通补贴,期间经以上3人同意,由综合管理部李忠艳经办,还分别用公款预存的专车费支出个人交通费385元、196元、1510元,合计2091元。
点评
今天,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跟进云南城投集团党委的做法,对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主动通报曝光,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择善而从的思想自觉,既是认识上的提高,更是行动上的开始。
解决问题首先靠思想觉悟。把问题摆出来,不回避,不遮掩,不爱惜羽毛,不顾左右而言他,敢于直面,就走在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道路上,就为解决这些作风上的顽瘴痼疾迈出了一大步。
积极揭短亮丑,主动刀刃向内,不讳疾忌医,勇于纠正错误,是一种自我革命、一种斗争精神、一种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是自信,更是力量。这种力量源自我们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源自我们坚持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有了这种力量,我们就敢于同一切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坚决斗争,我们就能迈出作风建设的坚定步伐,就有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就一定能打赢作风建设这场输不起的硬仗,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为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做出更大贡献。
云南城投集团“自曝家丑”点名道姓曝光一批领导干部
11月1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一批云南城投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按语:
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城投集团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教训深刻。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集团党委一段时期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弱化和缺失;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带头破规违纪,甚至严重违纪违法;集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作风松弛涣散。
集团党委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决心直面问题,切实引以为戒,以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为契机,知耻后勇,坚决整改落实,坚决纠治“四风”,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超标准报销费用全额收缴,颗粒归仓。从今天起,我们分三批次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全部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9年11月11日
集团领导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10人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76次,超标准金额共计307194元。
1.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22次,超标金额286294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54次,超标金额68785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袁志伟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超标金额4322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董事长冯学兰、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9次,超标金额6413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秘书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2次,超标金额110147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钟静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2.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杨涛。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6次,超标金额6,38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57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原副总裁梁兴超经办、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次,超标金额199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7次,超标金额28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3.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冯学兰。2017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冯学兰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4.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蔡嘉明。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50元,由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员工何清清购票和经办,蔡嘉明签字报账,经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部长李乔、会计人员苏碧和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
5.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杨晓轩。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18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7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6.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梁兴超。2015年至2018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0次,超标金额442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次,超标金额295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梁兴超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9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51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7.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张萍。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8次,超标金额473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9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原副总裁梁兴超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5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5次,超标金额37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8.云南城投集团原副总裁王东。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321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王东和办公室员工李龙经办、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王东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9.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马庆亮。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5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马庆亮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10.云南城投集团副总裁吕韬。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9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吕韬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453人次,超标金额共计354682元。其中,下属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有13人。
1.集团总裁助理、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玲。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5950元,由徐玲购票和签字报账,办公室员工唐金龙、胡蓉经办,经会计人员唐金龙、杨情、财务经理李灵慧审核,财务总监莫晓丹、副总经理王韻峰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900元,由徐玲购票和签字报账,成都会展集团办公室员工朱倩经办,经会计人员唐金龙、杨情、财务经理李灵慧审核,财务总监莫晓丹、副总经理王韻峰审批报销。
2.集团总裁助理、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平。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0元,由办公室员工张媛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助理罗潇、会计人员潘荣、财务部经理付绍喜审核,财务总监马强审批报销。
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胜。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5次,超标金额24,960元,由办公室员工孟楷然购票,经办公室主任常青、会计人员陈欣悦、财务部经理钱宏声审核,副总经理袁浩、财务总监杨明才审批报销。
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袁浩。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68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丹购票,经办公室主任常青、会计人员陈欣悦、财务部经理钱宏声审核,财务总监杨明才审批报销。
5.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余劲民。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由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郑焱文购票、经办,经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郭焱、财务经理潘从魁审核,财务总监鲁勇、常务副总经理邵忠和审批报销。
6.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杨方。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7次,超标金额12035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3590元,由办公室员工刘维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董仲毅、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7次,超标金额5555元,由办公室员工刘维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邓情潞、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2120元,由办公室员工段永煊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邓情潞、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次,超标金额770元,由办公室员工王然经办,经行政总监马栋军、会计人员何瑶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
7.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嘉。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31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张伟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严进堂、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原总经理助理石坤、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286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郑舒航购票,办公室原主任梁永辉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苏碧、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
8.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杨天元。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0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张伟购票,张莉杰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范艳芝、财务部原经理杨旌审核,原总经理助理石坤、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原总经理陈嘉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198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郑舒航购票,杨天元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苏碧、财务部原经理杨旌、办公室原主任梁永辉审核,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原总经理陈嘉审批报销费。
9.云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解怡诚。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办公室员工左志强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李雪、会计人员杨玉娟、财务部经理王自立审核,副总经理王李坤、财务总监尹志良审批报销。
10.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谭正良。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090元,由办公室员工毛梦经办,经财务部经理吴正安审核,财务总监李春梅审批报销。
11.云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丹。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800元,由办公室员工段建萍经办,经财务部原经理李保华审核,财务总监谭旭春审批报销。
12.云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俊宇。2015年至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9次,超标金额45583元,由办公室员工段建萍经办,经财务部原经理李保华审核,财务总监谭旭春审批报销。
13.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斐。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70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500元,由综合部员工杨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70元,由综合部副经理杨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综合部员工杨远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
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
2016年2月,集团制定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管理办法》规定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乘坐火车(包括高铁、动车、全软席列车)的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明显违反中央和省有关管理办法。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规乘坐动车一等座257人次,超标准报销共计44658元。
点评: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勇于面对存在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以肃清秦光荣流毒为契机,坚决整改巡视发现的“四风”问题,体现了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觉悟和责任觉醒,体现了自我革命、勇于斗争的勇气和担当,体现了积极整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信心决心和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作风建设无小事,八项规定无例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治“四风”,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决不能只强调经济属性、市场属性,忽视政治属性、社会属性,要细之又细、密之又密、严之又严,做深做实纠治“四风”工作。云南城投集团主动揭短亮丑,把问题晒出来,把态度亮出来,把整改动起来,值得点赞,我们期待云南城投集团重整行装再出发,重塑形象再启航。云南城投集团再自曝家丑!
↓“家丑”之二再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之二
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一、集团本部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集团本部2015年至2017年违规购买酒、茶等共计93.75万元,其中购买酒81.44万元,购买茶叶、三七粉等12.31万元。
2015年,共计20批次,金额30.97万元。由办公室员工李龙、王娟、李洪峰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财务部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原总裁孙炯同意,先后购买习酒窖藏1988等白酒293瓶,金额14.27万元,均价487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186瓶,金额5.18万元,均价278元/瓶;购买帝泊普洱茶珍等茶叶7.12万元,购买三七粉等4.4万元。
2016年,共计55批次,金额50.36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陈俊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38度国窖1573等白酒624瓶,金额30.93万元,均价496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550瓶,金额19.43万元,均价353元/瓶。
2017年,共计5批次,金额11.63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38国熙酒白酒156瓶,金额9.58万元,均价614.29元/瓶;购买泸州老窖40瓶,金额2.05万元,均价512.60元/瓶。
二、集团下属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酒、茶问题
2018年,水务投资公司12家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共计26.19万元。
1、凯发污水处理(明光)有限公司由行政助理卢锋承办和签字报账,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施明杰批准,2次购买散装安徽绿茶4斤,共计500元。
2、无锡中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巫黎明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许冬平批准,购买2批次散装无锡红茶32斤,共计7780元。
3、山东滨州滨新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常丽丽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张世平批准,购买云南滇红茶20盒,共计3283元。
4、德州北源水务技术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91瓶,金额1.196万元,均价131元/瓶;王朝酒128瓶,金额1.5927万元,均价124元,共计37批次,金额2.7887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5、德州诺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76瓶,金额2.54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王朝红酒215瓶,金额2.6553万元,均价123元/瓶,共计68批,金额5.2043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6、凯发新泉自来水(德州)有限公司由办公室主任李智承办、签字报账,经原总经理周友连、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98瓶,金额2.3182万元,均价117元/瓶;泸州老窖白酒54瓶,金额5976元、均价111元/瓶。共计16批次,金额2.9158万元。
7、山东清正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经理张曦、办公室员工韩敏杰、尹丽君、季俐研、姚仕明等承办和签字报账,经原董事长刘强、董事长王宇琨批准,先后购买33批次古贝春白酒384瓶,金额5.526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日照青茶24斤,金额1.855万元。
8、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员工于跃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古贝春白酒40瓶,金额6400元,均价160元/瓶。
9、山东省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张裕红酒24瓶,金额3360元,均价140元/瓶。
10、银河环保(齐河)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王光辉、办公室原员工刘新新、出纳刘倩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谷瑞广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32瓶,金额3048元,均价95元/瓶;购买泸州老窖60瓶,金额7140元,均价119元/瓶,共计11批次,金额1.0188万元。购买普洱茶52斤,金额1.03万元。
11、山东沾化田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葛闯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海勇批准,购买18批次洋河大曲白酒168瓶,金额1.5705万元,均价93元/瓶。
12、山东临港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5批次古井贡白酒73瓶,金额1.076万元,均价147元/瓶。
点评11月11日,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对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动车一等座问题“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今天又把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亮”出来、“晒”出来,细数违规购买酒、茶等“牌子是什么、数量是多少、均价是多少、共计多少钱”,详列“由谁申请、经谁同意、是谁批准”,还原当时情景和过程,精准查找风险点和漏洞,把整改落实的态度体现在了细处,把解决问题的措施体现在了细处,如此做法,值得肯定,更能引起警醒。
世间事,成于严,做于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事是具体的,人是具体的,问题是具体的,就要具体抓、抓具体,细处着眼、细处着力、精准施策。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下一番“绣花”功夫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样也要用好“绣花针”,练好“绣花功”,在每一针每一线中尽显细心,在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中从细把关,细之又细,细上加细,惟有如此,才能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被双开!2天内城投50余人被纪委点名曝光
11月12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云南省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5月,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向云南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许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在政治上,毫无信仰,毫无敬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为自身职务升迁,毫无政治底线,千方百计攀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毫无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行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甚至利用职权徇私干预正常的纪检监察工作,威胁纪检干部,严重污染城投集团政治生态,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在经济上,贪婪无度,收受礼品、礼金,卖公营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肆敛财,收受巨额财物;在工作上,不讲原则,无视规矩,肆意决策,损害国家利益;在生活上,极度奢靡,肆无忌惮追求享乐,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追求庸俗、低级趣味,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许雷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雷简历
许雷,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湖南岳阳人,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见习施工员、施工员;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任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副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公司经理;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公司总经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部经理,云南中建工程公司经理兼云南晨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5年5月至2007年8月,任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12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6月,被免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9年6月,被终止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违规发奖金!集团副总领217万金融部二部两名总经理领216万云南城投集团又双叒被通报
11月13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曝光第三批云南城投集团违规问题。
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一)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9年1月,成都会展集团公司地产事业部人事工资专员彭希报请地产事业部人事总监栗卜、财务经理韩江文、财务总监余志达、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李萍、孙洪和财务分管领导王韻峰批准,集团副董事长邓鸿同意,违规向11人发放2018年融资奖励金841.07万元,其中税费354.37万元,实际发放给个人486.7万元。具体领取情况:集团副总经理王韻峰领取217.74万元,金融部二部总经理牛沁阳领取118.07万元,金融部二部总经理王志仁领取98.39万元,地产事业部财务总监余志达领取20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肖晓月领取10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徐晓蓓领取10万元,资金部资金主管王瑛领取2.5万元,金融部二部融资经理段钰鹏领取2.5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母丹领取2.5万元,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白宁领取2.5万元,资金部资金经理于江泽领取2.5万元。
(二)云南城投海东投资开发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6年1月,海东投资公司收到大理海东开发委员会所发奖金87万元。2016年3月,原董事长李向何召开专题会议,与原总经理唐坚、原财务总监黄玉琴、原副总经理李杨春、谢国卿一起商议决定,将其中45.7万元发放给2015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具体领取情况:原董事长李向何领取2万元,原总经理唐坚领取3.86万元,原副总经理李杨春领取5.61万元,原财务总监黄玉琴领取5.26万元,原副总经理谢国卿领取2.63万元,原综合部经理杜扬领取2.9万元,原工程部经理吴定辉领取3.97万元,其他员工领取19.47万元。
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一)云南城投集团财务总监莫晓丹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莫晓丹担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兼任成都会展集团财务总监,除在集团公司有办公室外,在成都会展集团设有办公室,面积为80平方米。
(二)集团下属企业10名领导人员存在办公室面积不同程度超标问题。云南城投集团总裁助理徐玲在集团收购成都会展集团后兼任该集团总经理,使用原总经理办公室,面积为127.47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77.47平方米。成都会展集团董事刘杨、副总经理柳林,在云南城投集团收购该集团后留任,依然使用原有办公室,面积分别131.2平方米、94.01平方米,分别超出规定面积81.2平方米、54.01平方米。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谭寿生,办公室面积为51.32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1.32平方米。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下属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庆、李明昆、李光云,董事会秘书熊文福,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唐修武、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郑传云,办公室面积均超标,超出标准面积分别为:30平方米、30平方米、14平方米、30平方米、12平方米和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