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产品销售网点。
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三、酒吧、居酒屋、KTV、夜宵大排档、便利店、商场、超市、烟酒店、酒类专卖店、宾馆、餐饮店等酒类产品经营单位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标志。
五、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酒类经营单位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20-34687170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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