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酒店常见涉税问题

餐饮酒店外卖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是6%还是13%?

答复:餐饮企业的外卖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收入总额,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二

餐饮酒店附设的门市部销售商品能否按餐饮收入6%的税率申报增值税?

答复:不可以,需要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建议企业将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分别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进行申报,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和税率。

问题三

顾客到酒店吃饭同时消费了烟酒饮料等,酒店给顾客开具发票的税率应是多少?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适用税率6%。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餐饮酒店报销员工出差报销的高铁票,进项税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可以的。只要是属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享受1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问题五

餐饮酒店从来没有“未开票收入”,是否也会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对于餐饮行业来讲,由于客户一般是个人,若是申报的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过低,容易出现异常。

建议据实申报未开票收入,若是确实每次消费均依法开具了餐饮发票,也可以没有未开票收入,即便出现税务异常,据实合理解释就行

问题六

餐饮酒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没有“会议服务“这一项,但却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是否属于虚开行为?

答复:开具发票应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为依据,有时由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即使开具发票超出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确实为客户提供了会议服务,即便是经营范围没有会议服务,也可以开具“会议费”项目发票,不属于虚开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没有为客户提供会务服务,却按照客户要求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则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如果同时发生餐费和会议费,建议餐费开具普通发票,会议费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当然餐费和会议费也可以开具在同一份专用发票上分两行开具,但由于餐费不得抵扣,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七

据说餐饮酒店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取得的3%税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可以抵扣9%,也就是低征高扣,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题八

餐饮酒店购买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不一定,需要考虑上游是批发零售还是自产自销的。若是从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在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3、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02所得税

问题九

餐饮酒店购入的食材因疫情产生损失,这些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65号公告”)中的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的规定修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03印花税

问题十

餐饮酒店日常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需要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答复: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属于销售货物,不征收印花税。

(1)酒店购进原材料的环节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2)酒店单独对外销售酒水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应税合同指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04税收优惠

问题十一

为什么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既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问题十二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THE END
1.销售烟酒的行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销售烟酒的行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https://www.64365.com/special/19841125/
2.烟酒专用发票税点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个点 普通税票和增值税票的税率一般没有明确的界定,可能是3%、4%、13%、17%等。具体规定如下: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也适用于简单的征税方法%或6%的征收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下列第二、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的税https://m.110ask.com/wenda/16071621945489402084.html
3.开完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爱问知识人1、票面的区别,增值税发票为可抵扣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字样,普通发票则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https://iask.sina.com.cn/b/lawqU6MBatDE9T.html
4.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实务答案是肯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一家企业购买了酒水,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此种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只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就可以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 1、购买酒水时,必须发生实际的货物运输,即酒水必须真正发出,不能是空发; 2、购买酒水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较好地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7104145
5.为什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因为烟酒一般都是直接消费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既然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所以一般零售企业都是https://news.66law.cn/ask/5584089.aspx
6.[温馨提醒]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7种情形发生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意味着购买方因无法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抵扣。现行政策中,哪些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编根据现行政策进行了精心梳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应当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并且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https://www.ynmlp.gov.cn/cms/document/11377.html
7.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中易犯错知识点小规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都应该为3% ; 4. 获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5. 对未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对未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78700622/
8.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简答题】依据《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对象:高中学生教学内容:音乐鉴赏《腔韵》要求: (1)设定教学目标。 (2)确定教学重点。 (3)针对教学目标与重点,设计具体的教学策略与过程。https://www.shuashuati.com/ti/1c5a3b77ba3443398c1316f1ef59ddd6.html?fm=bdbds3062bfbe3b620b58a24345c0f5539720
9.广州国税: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含小陈税务实务理解)1、个人住宿酒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开票? 答: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605/133370.shtml
10.烟酒专用发票能抵扣吗?烟酒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任老师 07-23 01:48 学智购买的烟酒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原因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https://localsite.baidu.com/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15642968&ucid=Pj6vnHc4nWR&categoryLv1=%E6%95%99%E8%82%B2%E5%9F%B9%E8%AE%AD&ch=54&srcid=10005
11.财务报销知识问答票据篇(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同时取得“发票联”和“抵扣联”)、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二)财政监制票据。如: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三)其他票据。如:通用定额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汽车票等。 http://caiwu.sdlivc.com/info/1005/1434.htm
12.微信公众平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简易计税享受减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A1OTI4MQ==&mid=2660966865&idx=1&sn=151966b3c7bed957000e42843b646814&chksm=850f68c85146cd97f8cf87b6f869677c6d93a50b47e9e347ee1a95153727f2b3fa74cb92392e&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