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支部方案计划。根据《20XX年呼市司法局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所属各基层党支部都根据本单位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推动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目前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党员作用的发挥。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即“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身份、比贡献,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在局机关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落实“456”工作法、“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六、书记创新讲党课。目前已有10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了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讲党课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党性、强化自觉的过程。“七一”前夕,局机关还要结合开展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廉政党课等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要带头为所在部门单位和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七、存在问题清单。查摆出的问题: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方面,有的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强化党的宗旨方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在推动改革建功立业方面,有的党员安于现状、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作风懈怠,缺乏担当精神,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八、单位自身督察机制的建立。我局机关、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共同配合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目前通过听取汇报、参加学习讨论、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了指导。
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一致认为,无论是学风问题还是工作作风问题,无论是自身要求放松还是廉洁自律意识标准不够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和党建工作有所失位所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五个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班子要围绕“四抓”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全面建设水平的明显提升上。
二、下力抓形象,模范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广大高素质的党员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因此,必须通过党性教育、模范感召、典型激励等办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自身形象,自觉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永葆先进性本色。要切实把自我价值的实现统一到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上来,做到忠于事业,忠于职守,以服务为本,以履职尽责为荣,努力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始终保持一身正气,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人道德观、荣辱观的模范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
三、下力抓制度,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善于科学民主决策的坚强领导集体。要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发展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决策的盲目性;明晰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发现问题、修正偏差。
通过学习、查摆、对照,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虽然时有波折起伏,但总的还算勤恳努力。在认真“照镜子”、“正衣冠”过程中,认识到自己与组织和职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党的培养和群众的期盼时刻都是一种鞭策,党性修养,党性锻炼,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一、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和行为。对照这一要求检查自己,在平时的工作和日常言论中,能在不断学习和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至始至终保持与党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各项工作中尽力把好党的方针政策的这个大方向。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出现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和言论的情况。不过,感觉自己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上还存在着不够深入,存在着在日常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在班子思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中心组学习上抓的不得力,今后一定要在这上面多下功夫。
二、贯彻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八项规定出来后,我积极拥护决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总的情况看来,我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容易执行的,容易改正的都在积极的改。
三、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查摆问题上,本人在活动伊始就本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认识态度,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老老实实地放低身段,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认真听取意见,希望通过活动找出自己平时意识不到的错误和缺点,力求找到问题,找准问题。通过调研、访谈、座谈、问卷调查和自己找、同事帮等活动形式的开展,查找到了我的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我觉得有些问题在我身上也存在,归纳起来,我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
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存在工作不实的问题。也存在着开会时,以会议落实会议和走形式走程序的现象,对要解决的问题,在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上下的功夫不够。
二是学习的不深入,尽管这两年自己学习抓的比过去紧了,但在工作上有时显得无从着手,力不从心,办法不多,顾虑也多。
三是在大胆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好,顾虑太多。另外,在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些工作,但开拓性做的不够。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就我个人来讲,虽然找出了些“四风”突出的问题,但存在的问题肯定不止这些,还需要上级领导、同事和职工群众帮我再找,再给我指出。仅就上述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我感觉究其根源,从根本上讲是个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党性修养水平不高的问题。具体说来:
五、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党性修养
党性修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性修养既是政治修养,又是个人品行修养。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和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我想党性修养就是党员的人生修养,是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党性修养提升的是党员干部的人生境界。我想我们的党性修养就是要使党员成为应该成为的党员,而不是有“四风”问题的党员。党性修养要通过在组织中学习、锻炼、磨砺才能逐步培养起来。党性修养内容应包括理想信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全局意识、道德情感以及个人举止行为、工作作风等。所以,除“四风”,培养好的作风,做合格的党员,必须时刻加强党性修养,一是要坚定理想和信念,要有事业心,不能把工作仅当成是谋生的饭碗,应该在工作中去寻找快乐,寻找乐趣,发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和幸福。二是要注重培养自己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中遇见人和事,困难和挫折,都要保持平常心,心胸要宽阔,对事对人要有肚量,做事要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不搞小动作;三是要努力培养自己谦虚、文明、慎独的道德品质。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着“三个环节”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围绕“四风”问题,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自己过程中,深感干部不好当,要干的事情也很艰巨,自己的能力提高也不够快,期盼在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团结学校干部职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下一步的发展作出贡献。
整改落实自查报告
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体情况
(一)班子重视,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修改,确保整改方案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行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我局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作为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局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定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增强执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和省委、州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政策方面的学习;2.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群众举报投诉。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切实贯彻主集中制;2.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机制;3.“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每月开一次班子例会,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3.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实时通报,目前已通报了2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整改情况:1.抓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月开一次通报会;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3.对重要岗位实行了责任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关心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荐、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了平常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培养。2.把群众公认、干有实绩的干部积极向上推荐,目前
向组织部门推荐了2名干部。
(五)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2.加强纪律作风教育;3.积极推介、宣传司法行政典型。
落实整改情况:1.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省、州、县纪律作风规定的宣传。2.每月开展一次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3.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六)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执行规定不严、督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力度,狠抓执纪管理;2.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以通报批评、曝光等方式进行通报;3.对不敢担当、纪律松懈、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领导督办通报,限期整改;2.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已开展暗访4次。3.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机制。
(七)纪律作风规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公车使用管理、干部考勤、请休假等10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八)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2.杜绝“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没有出现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2.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九)学风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良好学风。
落实整改情况:1.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坚持每年4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十)疏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1.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2.严格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3.组织党员干部逐村、
逐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综治民调满意度。4.结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桥东社区个体门面户“一包双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次。
(十一)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2.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对各股室绩效考核实行定指标、定任务,量化管理。3.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每月不少于8天。
(十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2.严格公务接待数量,严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三)贪图享受,新办公楼超面积、较豪华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按上级规定要求使用
办公室,不超标准、不超面积。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超面积的领导及股室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已清空3间,合并3间,办公室不装修,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十四)求稳怕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心,严肃整治“庸、懒、散”;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
(十五)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2.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3.无一客多陪现象,实行对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发包包烟,不喝高档酒。
(十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整改措施:1.经常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吃苦耐劳精
神;2.完善工作创新机制;3.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健全完善了工作奖惩机制;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
(十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力度;2.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3.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十八)法律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意识。2.强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开展了“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2.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3.实行法律服务人员庭前资格审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乡镇,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调处纠纷,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局党组对照5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9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严格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二)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情况。
(三)严格整治“慵懒散”。
(四)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二是通过自查,我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整治情况:通过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情况。
(六)严格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七)严格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整治情况: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
(八)严格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九)严格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十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整治情况:一是落实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实、编细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卡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整治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泸办发[XX]
(十三)严格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未发现有违规设置“小金库”行为。
(十四)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2个(其中机关22
个,乡镇20个),机关无超编现象,乡镇目前在岗10人,
4人借调,1人跟班,借调及跟班人员均履行审批手续。
(十五)整治“吃空饷”。
整治情况: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十六)严格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分调整配备干部、违反
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上述8方面问题。
(十七)严格整治党员干部“两违”(违法用地违规建
设)行为。
(十八)严格整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会主席带领7个小组深入到15个乡镇、建整扶贫村、“一包双联”门面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达到1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70多人次,在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2户,支持资金4万元,支持各类物资价值8000元。二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民调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员带领股室联系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案件评查及回访工作。
(十九)严格整治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落实领导联系会议制度、班子例会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进行开门接访和包案下访,到目前为止,我局无信访案件发生。
(二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十一)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及各项禁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十二)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
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局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十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排查,我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现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
(二十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二是通过排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现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二十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
整治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职工收“红包”及购物卡现象。
(二十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在办公场所公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情况: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我局的惠民政策进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请人申请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及时提交给县政务公开办,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10项工作制度,即《泸溪县司法局党组及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关工作制度》、《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对帮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