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中国信保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信保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中央精神,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一)坚决以中央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与行动
2月1日上午中央巡视组向公司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当天下午中国信保党委即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第三轮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指示要求,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逐条研究,深入领会,深刻反思,根据巡视意见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原因、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要求系统上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中国信保党委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实事求是、把脉准确、中肯深刻,作为中央管理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必须站在为党负责、为事业负责的高度,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和扎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用整改的实际成效衡量和检验公司贯彻中央精神的坚定性和原则性。
(二)为全面整改切实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
中国信保党委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于1月19日下发了《关于公司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成立了中国信保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毅任组长,同时成立了4个专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分别牵头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费用管理等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系统各级党组织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落实巡视整改机构,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体系。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中国信保党委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落实单位和整改要求,要求系统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协调督促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三)迅速部署,层层落实,有序推进
2月1日巡视意见反馈后,中国信保党委当天下午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2月3日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特别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2月5日前,逐项分解了巡视整改任务,形成了整改责任清单;2月15日至19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周,研究制定了《公司党委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梳理划分了8大类24项31个具体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任务清单;研究提出了78项初步整改措施;2月19日召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视频会议,再次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确认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确保各项任务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2月1日至3月底,中国信保党委、中国信保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召开8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集中研究审议与巡视整改有关的各类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截至3月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的31个具体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部分完成6个、正在推进的5个,这11项工作预计上半年完成5个,下半年完成5个,还有1个长期任务,已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推动落实措施;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43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项处置,预计4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国信保系统各单位均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实施方案,报送巡视整改报告53份。中央专项巡视以来(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中国信保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各类制度196个,3月底前印发186个,其余的10个正在推进。总体看,巡视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全面具体整改,确保巡视意见逐项落到实处
(一)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1.关于公司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修订了《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司监事会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公司日常管理及公文流转工作规范》等重要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保证中国信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有效发挥。
四是精心准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国信保各分支机构党委针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3月底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国信保党委在4月上旬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增强合力,树立和维护党委权威。
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中国信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将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作为重要原则写入了新修订的《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对中国信保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针对性细化,对党委书记、党委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要求各下属机构党委参照总公司党委有关管理规定,6月底前修订完善或建立健全本单位规章制度,把《分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三是把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体现在工作考评当中。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开展。要求基层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
二是印发实施《公司201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方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底有考核。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扩大现场述职范围,改进考核办法,推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拟订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把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列入年度重点培训计划,2016年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期,培训110人左右。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强化党建工作主角意识、阵地意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活动程序和内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制定了《公司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六是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规则,在已有工作联系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基层党建联系工作的具体目标责任、工作要求和方式等。
(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是大力支持纪委履职。修订了《公司日常管理及公文流转工作规范》及印章管理制度,调整中国信保纪委收发文流程和权限设置,明确以纪委名义制发的文件均由中国信保纪委书记签发;纪委印章已移交纪委办公室管理。在纪检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了中国信保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逐步在尚未配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的分支机构选配合适的人员担任纪委书记或纪委副书记;在条件成熟的分支机构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委员(含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不足3人的分支机构及资信评估中心增补纪委委员。在设兼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的分支机构,设专职纪检监察岗,通过单设或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4家分支机构纪委、资信评估中心纪委都制定了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修订了《公司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纪委工作职责,规范纪委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公司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中国信保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为5个方面26项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应当履行的监督职责。梳理了分支机构和资信评估中心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工、兼职情况,对不符合中央精神和中国信保规定的提出了调整建议。从2016年开始,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实行下级纪委书记向中国信保纪委述职,推行纪委书记、副书记条线考核,督促各级纪委履职到位。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上半年,通过增配编制、人员和干部交流等方式,配齐、配强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增强整体工作力量。4月至5月,将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联合举办培训班,对分支机构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三是严格执纪审查。中国信保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有关要求,系统梳理了十八大以来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修订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和中国信保有关规定,依规依纪,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始终坚持公司纪委办公室集体讨论问题处置方案,公司纪委集体讨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建议,公司党委会集体作出对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底,中国信保纪委自收信访举报9件,全系统自查自纠及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6件,中央纪委移交信访举报3件,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43件,中国信保共立案审查11人,已党纪处分8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
3.关于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杜绝违犯政治纪律现象。系统各级党组织均在2015年底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中国信保党委将全面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和严格对违犯纪律和规矩人员的问责处理。
(三)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政策性履职水平
1.关于业务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和分账核算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形成了中国信保分账核算等研究成果,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年底前,拟定完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建议稿。
二是积极向国务院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请示,推动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及妥善解决业务分类管理、分账核算等问题。
2.关于核心政策性业务占比偏低、供给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二是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多双边国家战略规划编制,积极推动中巴经济走廊,中哈、中埃产能合作等重大项目落实。2016年,中国信保加入了国家铁路“走出去”工作协调小组;积极参与“走出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与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开展会商5次。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动机制。召开了2016年项目险专业会议;制定了《2016年项目险业务发展工作要点》;修订了《项目险业务属地划分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险年度目标项目推动工作机制;制定了《落实国家战略清单项目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中国信保公司领导牵头的针对具体客户的业务支持小组。
四是积极扩大项目储备。完善市场营销体系,突出国别行业开发重点,深化金融机构间合作。截至2016年3月底,项目险储备项目数量同比增长40%以上。
五是加强管理,优化业务政策和资源配置。实施积极承保政策,梳理改进业务流程和管理规定,探索研究新型业务模式。推动中长期出口融资租赁业务、里程碑付款等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大资源投入,探索符合业务特征、导向性更强的考核激励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置,建立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发展能力。
六是设置了较高的核心政策性业务年度计划规模,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发展计划基础上,制定了较高的挑战目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
3.关于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发挥好短期险政策性功能。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的要求,中国信保面对外贸出口下滑的严峻形势设立了3700亿美元承保规模的较高业务发展目标,以充分发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稳外贸、保就业”的政策性作用。
二是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6年前两个月,中国信保服务支持小微企业32587家,新增529家。一季度,中国信保联合商务部出台了《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制定了《短期险服务小微企业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和要求。上半年,制定贸易险电子商务移动应用业务方案并推进系统开发,提高小微企业获得信用保险保障的便利性。5月底前,制定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奖励方案,推动一线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持续加强对服务小微企业情况的跟踪督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全年支持小微企业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4.关于保费偏高,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适度降低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批复的基础费率标准,制定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优化了项目险报价机制。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2015版短期险基础费率表和定价模型,依据风险对价原则厘定费率,减轻企业保费负担。
三是根据国家关于增加短期险承保规模的有关要求,5月底前出台出口贸易险费率执行政策,针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降低费率水平。
5.关于虚假业绩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加强业务收入确认及考核管理。严格执行《信用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在保费收入确认方面的责任边界,提高了财务部门的实质审核责任。对中长期险等责任生效条件较为复杂的业务,加强财务部门对基本条款涉及生效条件的延伸审核。
四是进一步加大虚假贸易融资案件防范力度。从2016年起,对经确认的虚假贸易融资案件承保金额在认定时点予以扣减,以追溯扣除的方式避免虚假保额计入公司业绩。同时,延续2015年已执行的考核政策,继续对虚假业绩进行加计扣除。
(四)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1.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修订了《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动议环节,明确选拔任用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酝酿范围和具体工作程序。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方式方法,规定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以增强民主推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根据中国信保干部实行聘任制的实际,将聘期满考核与任职考察相结合作为一项制度进行了规范。
2.关于用人不公、亲亲疏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对群众有反映、口碑和能力一般的,加强研判、从严把握、慎重使用。
二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做到对干部一视同仁,实事求是评价,坚决防止亲亲疏疏。
四是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工作体系,改变不提拔不考察不谈话的情况,对明显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结合年度考核作出组织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
3.关于违反程序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的再学习,全面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有关干部工作制度规定,牢固树立按制度执行、按规矩办事、按程序操作的意识。
二是坚持干部提拔党风廉政意见“必听”,干部档案“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必核”、信访举报“必查”,坚决把住选人用人监督关口。
三是从严控制破格、越级提拔,确有需要破格、越级提拔的,必须严格履行事先报告的程序。
四是就违反程序提拔等问题,督促存在问题的4家机构进行了整改。今后,中国信保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五)坚决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关于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巡视组进驻后,中国信保党委再次要求系统各单位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核实核查。针对发现的十八大以来违规开支业务费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中国信保党委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落实整改。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2015年12月中国信保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中国信保党委的处理决定,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四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检查。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回头看”,各单位对“四风”问题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抽调20人次,组成8个检查组,分两批对自查中费用问题“零报告”的10家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超标准乘坐头等舱、公款购买发放公务包、公款购买烟酒、话费充值卡、电影卡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5名分公司“一把手”进行诫勉,对1名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清退款项7.49万元。
五是进一步规范费用管理。加快费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防范违规费用开支,制定并印发了“1+6”费用管理系列制度,包括《公司费用管理办法》以及实物用品、招待费、会议费、宣传费、外事费、差旅费等6项费用管理细则。
六是从3月份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业务费用违规开支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开展业务费用检查和抽查,宣讲费用政策,加强费用管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费用管理制度,提高业务费用开支规范化水平。
2.关于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问题迟缓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办公用房。认真落实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中国信保总部已完成了整改,使用面积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分支机构中,两家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超标在10%以内,因租期未满,且房屋结构等原因不具备改造条件,待今后换租办公用房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办公用房均在文件规定标准内。
三是进一步加强职务消费监管。印发了《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试行)》,对包括中国信保公司领导、公司资深专家(含总监和首席官)、各部门负责人、营业机构负责人及境外机构负责人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履职待遇以及业务支出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财务监管。
3.关于清理违规出国(境)问题迟缓的整改情况
二是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修订了《公司因公出访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因公出访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如配合高访活动,及时与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沟通联系,掌握动态随时作出规划和调整;一般团组出访,提前加强与外方联系,避免临时变化,使出访行程与事前确定的日程等相符;出访团组在任务审批后如确需调整行程,须进行书面报备并在出访报告中逐项说明。强化了出访后管理,明确了出访后公示流程,制定了公示材料模板;出访团组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示公务实际执行情况,团组对照原定行程,逐条列出是否有变化并说明其中变化的原因,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了外事、人力、纪检、财务等部门联合对因公出访工作进行检查的制度,对不合规的予以年度通报。
4.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
1.关于集中采购占比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修订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梳理完善了集中采购定义,调整了集中采购标准,把公司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均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强化了集中采购归口管理,公司总部统一组织各部门的大额采购事项,实行集中管控。
三是正在完善《财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充实财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和集中采购小组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建设。3月底前,引入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招标采购工作。6月底前,组织开展集中采购工作培训,丰富集中采购知识储备。10月底前,开展集中采购工作检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关于违规决策造成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情况
一是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向中国信保党委通报了2件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中国信保党委高度重视,对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立案审查,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二是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中央巡视组分两批向中国信保移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共41件,中国信保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类方式和标准”的要求,依规依纪、分级办理、分类处置。中国信保纪委抽调骨干员工,专门成立两个问题线索处置小组,截至目前已处置完成问题线索24件,其余17件问题线索,1件正在函询,14件正在初核,2件正在立案审查。下一步,中国信保将根据线索核查情况,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约谈提醒等方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预计4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三、以巡视整改为起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治司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中国信保党委也深刻认识到,中央专项巡视和公司巡视期间自查发现的问题并不是公司系统存在的全部问题,落实巡视整改也只是中国信保党委对全系统治党治司进行全面整改的开始。中国信保党委将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严防问题反弹不松懈、坚持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松懈、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松懈,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好政策性职能作用。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中国信保党委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作首要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等完整链条。以“两个责任”清单为依据,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大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的单位、领域,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司,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公司发展转型、由大到强转变的全过程。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后续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治司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对落实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加强执行检查,做到有制度必依;对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立足长远发展,认真研究,加快出台,补齐短板,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做到有制度可依;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管理的顶层设计,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充分吸取以往经营管理中不合规、不规范问题带来的深刻教训,更加严格地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加强风险点排查和预警,严格防范各类风险,保证各项工作在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合规、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通过专项巡视及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了中国信保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中国信保党的领导和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更加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加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实现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应保尽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信保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稳外贸、促融资、保就业”的独特作用,将巡视整改的成效更多体现到促进中国信保发展转型、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上来,不辜负党和国家及广大企业、社会各界的期待和厚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信保党委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突出重点、谋划长远,坚持不懈地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充分履行政策性职能,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更加有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