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售卖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二、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无证单位和个人售卖烟花爆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资格的销售网点,必须按许可证规定的地点经营,实行一店一证,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严禁超量存储、异地存放。
三、严禁其它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处罚、顶格处罚,并对违法违规单位及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0772—4228181
武宣县应急管理局0772—52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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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武宣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原标题:《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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