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蒲新区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实际,特发此通告。
一、允许范围
1.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婚嫁(必须是婚嫁男女双方均为初婚或其中一方是初婚)。
2.丧事酒: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本人的配偶或成年子女、本人直接赡养或监护的直系亲属去世。
婚嫁酒、丧事酒需按程序申请备案,有操办婚嫁、丧事酒席事宜者,实行“事前报告、事后回复、群众监督”制度,群众向所在村“两委”申报,由所在村“两委”监督管理,不属于以上范围的酒席一律禁止操办。
二、具体措施
1.婚丧简办。不临街占道办理红白事,严格控制迎亲和送葬队伍规模。自觉抵制内容粗俗、格调低下的低俗婚闹行为。
2.其余一律不办。自觉抵制除婚丧事宜外的各类酒席办理,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违规酒席(如搬家酒、寿酒、满月酒),不参加各类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三、有关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抵制滥办酒席、低俗婚闹陋习,及时劝诫、制止大操大办、低俗婚闹、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陋习,引领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或违规参加酒席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02
03
04
为进一步培育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根据《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蒲新区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实际,特发此通告。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抵制滥办酒席、低俗婚闹陋习,及时劝诫、制止大操大办、低俗婚闹、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陋习,引领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或违规参加酒席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通告即日起生效。
05
06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蒲新区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发此通告。
一、办酒席允许范围
1.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婚嫁。
2.丧事酒: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本人的配偶或成人子女、本人直接赡养或监护的直系亲属去世。
除婚嫁酒、丧事酒外的其他酒宴均禁止操办。
二、酒席申报程序
1.居民群众的申报:由办理人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办理婚宴),凭死亡证明、死者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办理丧事)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2.国家公职人员的申报:公职人员(含村(社区)干部)的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备案。
三、具体措施
1.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临街占道办理红白事,严格控制迎亲和送葬队伍规模。自觉抵制内容粗俗、格调低下的低俗婚闹行为。
2.其余一律不办。自觉抵制除婚丧事宜外的各类酒席办理,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违规酒席(如搬家酒、寿酒、满月酒等),不参加各类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