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2年7月底,被告人A某、B某与其他骨干成员两人或三人合资在**市区等地共同成立**商行、***商行等共计9家烟酒商行,招募多名同乡和亲属长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形成了以A某为首,B某、C某、D某、W某等人为骨干,E某、F某等人为成员的犯罪团伙。
被告人W某,系上述9个涉案店铺中的****酒业经营者,2023年3月28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县看守所。公诉机关认为W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犯罪团伙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量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处刑,并处罚金。
慌乱之中,W某的家属急忙委托北京恒略律所邓妍律师作为辩护人,争取宽大处理。
充分了解案件细节、确定辩护要点
恒略律师立即展开代理工作,与当事人会见沟通,深入挖掘案件的细节和背景,同时对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综合法律条款的规定恒略律师认为:价格认定书认定的涉案白酒市场中间价偏高。被告人W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在****烟酒店及***802室查获的白酒系犯罪未遂,并预缴罚金和违法所得90万元,建议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处刑,并适用缓刑。
法庭上,恒略律师根据案件的情况,以清晰、有说服力的语言和逻辑,解析证据,并准确引用法律条款,用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最终,法庭充分考虑了恒略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公正判决,对W某量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