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男性人头皮100镑,一张女性人头皮50镑……
“反正都得杀掉他们,不然他们也会作为穷鬼的品种保留下来。”
这些骇人听闻的言论,不是发生于遥远的蛮荒时代,而是发生于100多年前。故事的主角,是如今高唱文明和人权的美利坚。而那些被谈论的,是美洲大陆原来的主人——印第安人。
我们知道,欧洲人近代的殖民侵略,多以统治为主。他们的东印度公司统治着印度,八国联军来到中国的土地上掠夺,即便是在落后的非洲,无辜的人们则被当成奴隶贩卖……可为何到了美洲,美国人却选择了残忍的种族灭绝的政策呢?
其实,成立美国的欧洲先民们,早就美国成立之前就漏出了他们的爪牙。而这一系列灭族政策的起点,却是一个极为讽刺的、名为“感恩节”的节日。
其实,这批移民并非第一批前往新大陆谋生的欧洲人。早在100多年前,欧洲人早已踏足美洲,而印第安人也早已对这些白色人种有所熟知。因而,在历经一番互不知底的剑拔弩张之后,印第安首领带头示好,并热情地迎接了这些移民的到来。
最开始的第一年,印第安人教会了这批移民种植玉米和狩猎,让他们得以生存下来。于是在第二年丰收之时,英国移民和当地人进行了三天的庆祝和狂欢。此后,这次宴会被这些早期移民冠以“感恩节”的形式流传了下来。
随后数十年,移民们视印第安人为“高贵的红人”,双方和睦共处着。之后随着美国独立,感恩节也逐渐成为了美国的标志性节日,用来感谢印第安人早期对移民的帮助。而“五月花”号帆船,也被标榜成了美国的历史性起点。
然而,在这个充满着和谐的节日背后,或许很多人没料到,在那个持续了三天的宴会之后,历史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
在欧洲殖民早期,印第安人的思维较为原始,他们奉行自然是人类共有的,他们没有国界和土地之分,只有部落、宗族的概念。但随着两族间的交流,印第安人在欧洲人那里学来了“土地私有”、主权和民族界限。于是渐渐地,印第安人开始发现: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其实正在以他们的方式霸占着自己的土地。
于是,两族的矛盾日益激化,战争随之爆发。我们至今已然难以获悉,当年到底是谁先开了第一枪?但可以确定且毁三观的是:战争早期,是印第安人碾压着移民者。
在欧洲殖民美洲早期,欧洲人在美洲的分布非常分散。西班牙和葡萄牙控制着中美和南美,英国、荷兰、法国争夺着美洲的东海岸,有些人甚至在美洲自立门户,难以聚集起像欧洲本土那般的武装力量。
而印第安人的作战方式,却有点类似于匈奴人之于中古欧洲,往来突袭,完全没有规律,只能让欧洲人日夜防范。甚至于随着战争的发展,印第安人也学会了用枪,他们经常冲击白人的要塞,在杀绝要塞中的平民之后,抢夺他们的枪支和弹药。当然有时候,白人也会联合起来进攻印第安的部落,他们也会用杀绝部落的方式进行报复。
于是,在战争早期,双方的仇恨愈演愈烈,为后来的种族灭绝埋下了种子。而欧洲人自己的联合,慢慢地改变着自己的劣势局面。直到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形成了以美国一国之力对抗印第安众部落的局面。从这时起,战争的局势才彻底扭转。
这时候,独立的美国并没有考虑要灭绝印第安人,他们想的只是统治或驱逐。于是,美国早期上演了许多诱骗印第安人土地的案例,但次数多了,印第安人便开始不买账了。
眼见欺骗不成,美国人只好重新开始诉诸武力,可随着战事重开,美国人发现和印第安人的战争无疑是一种歼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即便自己的武器技术和作战水平远远超过印第安人数千年,但印第安人凭借地理优势,时常让美军付出50%甚至以上的伤亡。
美国的标志,永远都是这么讽刺。
其实,剥头皮的野蛮手段早在一百年前的北美联盟时期便存在。当时,陆续而来的欧洲人组建了一个个小小的联盟。由于人手有限,加之急于拓展生存空间,联盟政府不得不出台一些极端的措施促成“全民皆兵”的局面。于是剥头皮有奖成为了当时的北美殖民者追求土地和财富的方式。
而在美国于1814年再次颁布这种一百年前的残酷法规前,其实也是出于报复。当时,美国的对手不止是本土的印第安土著,老东家英国的殖民军队和南边的西班牙殖民地也对美利坚合众国虎视眈眈,一直想要找机会吞并美国。
于是,英国、西班牙和印第安人自然而然地结成了联盟,甚至在1812年的英美战争中,印第安人直捣黄龙,火烧白宫。南边的印第安人则见缝插针,在西班牙的支持下对美国南部州进行劫掠,屠杀了数百个平民,剥了200余张头皮。
如同美国首位总统华盛顿,就曾说:“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同时,他甚至也曾指挥自己的军队对战死的易洛魁人进行剥皮。而那位曾发表著名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伟大总统林肯,却也曾下令绞死38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
在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事件的最后,我们不难窥见当年印第安人所经历的惨痛。据上世纪末的一些美国历史学家推算,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现今美国的国境区域内至少生活着3000万印第安人,但直到20世纪(即上世纪)70年代,他们的人口数量不足80万。也有另一种说法称,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在早期其实只有1000多万,但在19世纪末仅剩下20万左右。
或许我们可以把第二种说法看成是某种针对第一种说法的掩饰,但无可否认,即便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仅有80万是确切无疑的,而他们也极有可能是那19世纪末仅存的20万印第安人繁衍而来。如此罪恶的历史行径,也不可否认地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污点。
近现代的美国,即便种族灭绝行径已然成为过去,但许多印第安人始终得不到善待,甚至有关针对印第安人的暴力、性侵等犯罪事件频出。作为美国主宰的白人,始终没有对昔日的罪行进行忏悔或救赎。
“印第安人”这一称呼本是欧洲人对美洲土著的统称,后来通行于世界,后由“美洲原住民”取代,他们是美洲的原主人。根据传说,他们得到神的启示,如果一只鹰站在仙人掌上啄食一条蛇,那就是定居的地方。
美洲原住民所说的语言有上百种,一般统称为印第安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最著名的有玛雅人,是唯一留下文字记录的原住民。
1620年冬“五月花号”满载美国人的先祖英国清教徒102人到达美洲
印第安人把他们当外来的朋友,印第安人一直都是很好客的,而欧洲“探险者”却将他们视为一群野人
只要不伤害他们,印第安人都是礼貌的接待外乡人
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英国移民获得丰收,建立起了自己的小镇普利茅斯小镇
为了纪念迁徙的不易和印第安人无私的帮助移民们举办了感恩节
感恩感恩,美国的感恩节,被印第安人视为种族灾难
美国成立前后为了抢夺土地资源,欧洲移民对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开展了一场场残暴的屠杀,美洲变成了欧洲移民的殖民地
美国最得意的民主“三权分立”形同虚设,美国总统杰克逊一意驱赶屠杀印第安人
缴一块印第安人头皮,奖100美元,印第安人被屠杀殆尽
被屠杀驱赶,流离失所的美洲印第安原住民
成王败寇!这就是动辄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国的美国最不愿意提起的黑历史。
人的一生几乎都脱离不了金钱的束缚,没钱有没钱的痛苦,有钱有有钱的烦恼。虽说金钱不是万能,但是没钱真是万万不能,生活里金钱不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所需,还能帮助人们地实现许多基本生活之外的愿望。
回去,回哪里去,自然是回国(不知道到如今将回国二字用在她的身上还是否妥当)。从后半段的内容可以看出,5万美元只是为了帮助许可馨在国外的生活能够维持到她或他们觉得事件已经平息时刻,也就是说有了这5万美元她可以安心地呆在国外躲避国人的“讨伐”,直到“耗子”们累了、忘了、平息了为止。
许可馨5万美元是为了帮助她躲避国人的“讨伐”,而阿里巴巴前CEO马云在当年却依靠澳洲的一对夫妇资助了100美元才勉强完成了未尽的学业,也正是这100美元让马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掌握了更多的技术、见证了人性的善良,以致之后实现了人生的大跨越。
今天的马云是人人眼里的成功企业家,不能否认他的成功与当初那100美金有一定的关联,马云也以实际行动感恩昔日的知遇之恩,以那对澳洲夫妻的名义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会,用以专门帮助寒门学子。
克里曼.斯通是美国联合保险公司董事长,是全美乃至整个欧美商业界都享有盛名的大商家。他由一个只有100美元的年轻人,自我奋斗成为令人瞩目的富豪。至此,斯通身兼三职——美国混合保险公司的董事长、阿波特公司的董事、霍斯恩公司的董事长。他成了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在六七十年代,拥有的资产已达4亿美元之巨。斯通通过自己的奋斗,为社会做出了非凡的贡献。他根据自己的经历,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斯通很小时父亲就去世了,16岁念中学时,他试着出去推销保险。他壮着胆子走进大楼。那天只有两个人向他买了保险,他终于克服了恐惧。第二天,他卖出了4份保险。第三天,6份。
20岁斯通搬到芝加哥,开了一家保险经纪社即“联合登记保险公司”。不久,他就雇用了1000多名保险推销员,遍布各州。
但那时候,整个美国笼罩在经济大恐慌之中。但他坚信,“如果你以坚决的、乐观的态度面对艰难,你反而能从中找到益处”。他走出办公室,直往纽约州去推销了。在经济大恐慌最严重的时期,他每天成交的份数,竟与以前鼎盛时期相同。
1938年底,克里曼.斯通成了一名百万富翁。斯通一面搞保险公司,一面搞其他赚钱的事业。1955年,一个名叫利莫那.拉文的年轻人跑来找斯通借钱开化妆品公司。斯通没有直接借钱给他,而是替拉文归还了银行贷款,而他拥有拉文新公司的1/4股权。拉文创建的公司叫阿拉度―卡佛。斯通拥有的股份到1969年时,已经价值约3000万美元。
同时,斯通也从事另一项事业:出版。1960年,他写了一本书《利用积极的人生观走向成功的方法》,卖出了25万册。1965年他买下了几家出版公司的分公司,把它们合并成霍桑公司。
“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借口放弃,然而没有人放弃,别人常常问我,你怎么有办法开大公司,你怎么敢做这些疯狂的事,我都说别给自己找借口。”
文|墙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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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求,在挑战期间,挑战者不能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能动用原先已经积累的人脉。
如此苛刻的条件,一般人眼中,这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富豪偏要现身说法,用实际行动证明:即使不拼爹,没有天选之子的运气,没有资本支持,穷屌丝白手起家照样能够成就一番事业。
这个富豪,名叫葛伦·史登斯。
节目组选择的地方是位于美国宾夕法利亚州西北部的没落小城伊利。
因为启动资金只有100美金,加上人生地不熟,起初葛伦只能吃冷水泡面,睡皮卡。
他想用工作换住宿,被旅店老板果断拒绝。
为了生存下去,他到专门的兼职网站上找工作,保洁、推销、钟点工,只要给工资,他统统接受。
因为先吃饱肚子才能进行下一个步骤。
一个亿万富豪,面对这些工作,一丝不苟,从不偷懒。
在他看来,天下没有卑微的工作,不论什么工作,努力去做都能建立自信,实现自我价值,这份自信又会帮助你迈向下个阶段。
就这样,葛伦在陌生的城市边打工边寻找商机。
思考是行动的基础,行动是思考的关键。
葛伦赚钱首先想的是:“看清楚自己身边现有的资源什么能够赚钱。”
同时,他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行动跟想法永远一致。
在网站上看到有人高价收购军用轮胎,他想办法从废弃工厂、铁路边找,最后找到三个轮胎,卖了1500美金。
做“倒爷”尝到了甜头,葛伦开始寻求利润更高的领域。
在伊利这个小镇上,他了解到有些汽车店在卖二手汽车,但如果这辆车翻新一下可以有更高的售价。
于是,他去转了几个二手汽车店,从1400美元砍到700美元买了一辆本田,进行翻新,正准备出售,碰上圣诞节。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打工过程中,他结识了阿杰,两个人从此一直合作。
圣诞节,葛伦让阿杰去卖衣服,自己跑去进货,无非是圣诞小礼品,两个人搭档默契,生意非常火爆,一天赚了三四百美金。
在葛伦这里,这个落后小镇,真是处处是商机。
圣诞节过后,翻新的本田二手车出手,卖了3900美金。
接着,他收购一辆凯迪拉克,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砍价到1800美金,最后到手7600美金。
而这个离100万美金的目标差的还很远,葛伦为了完成挑战,将目光转移到二手房上。
他花四万美金买一栋房子,经过设计师重新设计,翻新,最后以八万五美金成交。
经过打工、买卖二手车和二手房,葛伦终于积攒了一定的创业资金。
他的创业之路开启。
葛伦想和酒厂合作卖酒,但对方并不愿意,于是看好的首个创业项目就这样胎死腹中。
面对生意场上的变数,他说:不是每笔生意都能照计划走,好的生意人永远都能准备好应付突然而来的变化和失败。
在继续寻找项目过程中,他发现有家烧烤店很好吃,还不卖酒。葛伦认为,机会来了。
他知道,创业路上一个人是干不成大事的。
于是他找到当地的创业中心,面试了几个愿意跟他一起的合作伙伴,开了一家公司。
大伙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有人负责打响品牌和酒类业务,有人负责烧烤主厨和杂务,店铺终于风风火火开张,并且在一个烧烤节活动上拿了大奖,做了免费的宣传。
说起来,创业过程十分艰难,期间合伙人也会情绪起伏,遇到挫折也会抱怨,也会无助。
但葛伦本人非常善于调整心态,不会将自己的情绪带给团队成员。
而且他相信,创业的重点在于让团队相信有共同的目标。企业成功的秘诀,部分在于确定团队相信你的愿景。
所以,他会跟合伙人解释,钱要赚,但更高层面的是要振兴伊利的经济。这样大家在赚钱之余还多了一份责任感。
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
葛伦作为创业团队负责人,身上有股冲劲,用最大的热情感染着团队合伙人,所有成员拧成一股绳,将烧烤生意做得异常火爆。
其实,在接受挑战的过程中,葛伦多次吃了闭门羹。
“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借口放弃,然而没有人放弃,别人常常问我,你怎么有办法开大公司,你怎么敢做这些疯狂的事,我都说别给自己找借口。”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因素之一。
在接受挑战的90天里,看他完成目标的过程犹如升级打怪,每一步都惊险刺激,很多次快要坚持不下去,被各种层出不穷、突如其来的困难虐到不行,但葛伦都凭借坚强的毅力扭转乾坤。
葛伦说,“别让挫折伤害你的信心,永远记住,挫折是一定会遇到的,不如坦然接受,从中学习。”
他准备在精酿啤酒行业大干一场,并且已经搭建好团队,他花了1000美元请求帮忙办理各种营业执照时,律师告诉他办理周期会超过90天。尽管不舍,他只能忍痛放弃。
当装修房子时,设计师告诉他房子长了菌,必须请专门的除菌公司来处理,他二话不说,即使超出原先预算也要请来专业团队。
葛伦最令人佩服的地方在于他面对困难时的积极心态和一种不断前进的自驱力,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将no变为yes。
而现实中的葛伦,从小生在底层,患有阅读障碍,家里人不是酗酒就是嗑药,14岁就当了父亲,毕业成绩垫底。所幸遇到良师,激励他摆脱现在的困境,掌控自己的命运。
他在25岁时创立了自己的抵押公司StearnsLending,到2013年,成为美国第一大融资公司,他的身价也达到20亿美金。
看完这个纪录片的故事,让我想起国内之前经典电视剧《大宅门》中白景琦,从小顽劣,个性张扬,长大成人后生性风流,导致黄春未婚先孕,气的母亲白文氏一气之下将他赶出家。
他承诺,混不成功绝不进家门。
白景琦身无分文,管家偷偷塞给他的120两银子还在途中为黄春的哥哥还了债。
他到了山东之后,先是依靠摇铃看病保证有饭吃。
后来在行医过程中,得知阿胶在当地是个繁荣产业,开启了白手起家的传奇故事。
创业期间,白景琦灵活变通,用心钻研阿胶产品,在管理上有自己的方法,终在山东站稳脚跟,成为行业佼佼者。
结果,他不仅在山东打出一片天下,他北京的家在最困难的时候,都是他给接济。
对比这两个故事,会发现,两个主人公的成功有某种相似性:他们善于思考,敢想敢干,但又不蛮干,为人富有魄力,遇到问题不抱怨,不给自己找借口,行动跟得上想法,善于解决问题,在团队管理上有自己的一套。
现在疫情还未结束,经济形势严峻,企业和个人都面临考验。有人质疑这个纪录片的真实性,但葛伦的创业之路应该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在绝境中寻找生机,在困境中迎难而上,无论是创业还是做事,都要拥有自信和勇气。
一如富豪葛伦说的那样:比别人忍受更多的痛苦,成功就会找上门。
如果给你100美元,你能干什么?
一辆破皮卡(不可用于交易)、100美元现金、一部没有联系人的手机,就是节目组给他的所有物资。要求其90天内,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用100美元赚到100万美元,如果挑战不成功,则自己投入100万美元到这个90天创立的产业里。
很多人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三个月后,一家集烤肉和定制啤酒的酒吧开业,店铺估值75万美元,挑战不成功,最后他自己追加了100万美金的投入。虽然挑战失败,但他在90天里,他让100美元的价值翻了7500倍,他的待人处世,思维方式却是最大的看点,豆瓣给《富豪谷底求翻身》打了9.1分的高分。
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是战胜一切挫折的唯一法则
计划可能很完美,可现实却很残酷。
通过对当地生活消费水平的调查,葛伦计划必须在第一周赚到3300美金才能进入下一步,如是决定去倒卖旧轮胎赚钱,逛遍所有的废料厂都没找到想要的,却突发疾病,不得已花掉了250美元,他不得不四处奔波,做些零散的兼职,赚了点基本生活费。这期间,他干过在服装店做加工衣服的事,在大街上叫卖一些小玩意,做义工、刷马桶……就这样历经波折后,他终于赚到了1600美元,而这离自己计划的3300美元的目标差了一倍的距离。
但他并没有抱怨与气馁,接下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第九天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低价废弃轮胎,并成功赚到了1400美元,他利用这笔钱找到当地创业中心,并委托创业中心调研,决定开一家啤酒与烧烤结合的酒吧。通过做废弃轮胎生意结交的车行朋友,决定去倒卖二手车并成功赚取了8000美元,然后他接着倒二手房,在找到买家之后,因为自己的一时心急,直接导致成交价少了一万美元。
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发生后,葛伦首先是反思,坦然面对并逐步进行调整,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不抱怨的同时还能安慰情绪低落的员工,用自己的情绪影响他人。用他的话说:“有时候输掉一场仗,才能打赢整场战争”。
心理学上有个词叫做情绪智力,意思是调控自己和他人情绪与情感,利用身边的信息指导自身思想行为的能力。而情绪智力又包含:
自我了解:在情绪发生变化时,能够察到这种情绪的出现,通过观察和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来处理自己的行为,是一个认识自己,了解自我的能力。
自我管控:调控自己的情绪,使之适时适度地表现出来,即能调控自己;
激励自己与他人:能够依据某种目标,调动自己与他人情绪,使人走出低落情绪,重新出发。
建立自己的团队,价值观统一才是硬道理
这部记录片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主角没有给他的团队发过一分工资,但他的团队成员却对他死心塌地,无怨无悔。这不仅有葛伦个人的人格魅力,更重要的是他与他的团队有一个很重要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双统一。
人生观统一:葛伦坚信梦想和年龄无关,追求梦想的勇气才是重要的。
葛伦做为外地人,在纹身男的衣服店里工作时,他叫上纹身男和他合作赚钱,正是因为他们都有同一个梦想,并坚信自己。而后葛伦像个父亲一样不断的激励,鼓励纹身男使他成为全店里成长最快的员工,以至于纹身男后来发动自己的所有关系,并叫上自己的妹妹,为烤肉节助阵。
整部剧是虽是美国大梦追逐,但更是个体小梦想的追求。志同道合的人必定兴趣相投,同一个梦想,为梦想努力的信心是团队之间相互扶持,相互鼓励的先要条件。而同样努力的追梦人都有着同样的人生观,他们笃信自己的信仰,有同样的处世原则,面对挫折不气馁,不妥协。
社会观统一:振兴这个工业城市,为社会做贡献。
为了设计房子和设计店面,不了解本地情况,店面粉色外墙被吐槽,葛伦找的是城市最好的设计师,只为能打造出这座城市的老兵特色;找最出名的酒厂合作,对方认为葛伦不切实际,他却依然坚持,打出城市情感牌,最终说服对方;通过独特的的品牌酒,商标、文化衫、店面特色面对货源不足问题却成功拿到烤肉节两个奖项。
刘备做为一个卖草鞋的,没有资本,人也不帅,更不谈他有帝王的统一才能,却让无数英雄死心踏地跟随身后,因为什么?其实,正是因为英雄们与他有同样的统一的人生观:爱百姓、仁义待人、公正真诚,而他们统一的社会观就是:光复汉室,天下太平。
每人个都做为个体存在,但生活在集体中,为人处世,离不开个体的价值观,价值观反应了个体的人格魅力。做为需要团队的力量的完成的事业,更需要团队价值观的统一,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共同的目标服务。
感恩生命中那些为我们负重前行的人
《红楼梦》中有一句诗说:“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设计师因为葛伦逼得太紧,说他是个疯子,一个劲的逼她赶进度,好几次都想不干了;纹身男对工作不上心时,在烤肉大会在与人大吵;店内存货不足,面对葛伦责问,傲气女员工怒骂团队及葛伦,摔盘子走人,第二次葛伦并没有说辞退她,她却反应过激,又摔摊子走人。
故事最后,葛伦给了单亲妈妈设计师2万五千美元的最高奖励,她泪流满面的说“我这辈子没拥有过这么多钱”。傲气女员工走了后,葛伦给了1万美元,而纹身男拒绝了葛伦给的的钱,并亲了主角一口说:“我这辈子好像没那么感动过,多年来我疲于平衡公司的收支债务,真的非常累”。
对于三位店内员工来说,葛伦的奖金是对他们生活困境的资助,更是一种感谢。因为设计师的最终的不弃,纹身男对他雪中送炭式的帮助,傲气女员工做的是店内最苦,最累的活。他们都是为他负重前行的人,更是承担了他挑战中的艰辛。这是他们的担当,也是葛伦的幸运。
葛伦在故事结尾说:“这么多年我事业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聚集了一批比他还优秀的人才在身边,为他解决各种问题。”而在现实在,这样的故事依然在继续。
马云2000万美元奖学金回报当年澳大利亚人KenMorley鼓励的200澳元。澳大利亚总理听闻此事,称马云为“伟大的跨国友谊”。
环卫工撞了保时捷,在车主听闻他生活的艰难后,并为要求他赔偿,并资助他1万元,他说环卫工默默的为城市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所谓贵人,正是渡你一程的人。在生命中那些为我们负重前行的人,他们自我牺牲,为我们筑起攻不可破的高墙,让我们的梦想不被艰难所击退,以保我们安全的平步青云,所以感恩那些我们生命中的贵人,与其等贵人来帮助我们,不如先做自己的贵人。
总结:
人生从来不是被计划好的,每个人事来的成功都各有特点,而赚钱的秘诀从来都不是什么经历与积累,更不是等到风起猪飞。成功赚到钱的人面对挫败,不会自暴自弃;善于管控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有统一价值观的团队成员相助,让自己少些陡坡,更重要的是他们坚信梦想,知恩善报。
这个问题其实有两种解读:
一是100人民币和100美元(目前635元)的购买力的绝对相比。
二是100人民币和100美元的相对比较,也就是假定在各自的收入中所占比较相当的情况下,其购买力比较。
关于前者,我不想我说,可以参照其实回答《美国物价有多便宜》。
下面我想重点说一下第二种情况。
很多人初出国,购物时总是喜欢换算成人民币。
我也一样,十几年前,我被公派到伦敦工作过一年,刚到那儿,国内的大学给我发的补贴是600英镑,通常生活费一个月100镑就足够了,我的同事,在南安普顿大学,她说自己一个月几十英镑就够了。
付房租时,看到我从国内带的面值100英镑,七十岁的房东老太太惊呆了,说她很多年都没有看到这么大面值的纸币了。
当然,这一点,可能原因在于,他们用支票很普遍吧。
后来,刚到美国也是这样,过了一阵就不换算了,因为我感觉到,100美元也就不过是100元人民币而已。从这个角度,也就是第二个情况,100美元比100元人民币耐用多了。
不知对其他人怎样,至少在我,100美元在美国,比100元人民币在中国值钱多了。老师节给老师送礼品卡或者买礼物,不能超过25美元,听说多了就是行贿,老师不敢收。每次老师都会专门写感谢信,经常还会告诉她用这个买了什么。
在北卡的杜克大学附近住时,后为芝加哥大学附近住时,治安不大好,通常会带20美元防身,有人抢劫或行乞了,打发了事。
车子、名牌衣物等奢侈品国内贵多了,对普通老百姓意义不是很大,我们看看日常消费品。
总体上说,美国人工贵,基本生活品很便宜,而国内刚好相反,这一点在中、美两国的沃尔玛转一圈就知道了。
刚从芝加哥搬到加州时,朋友就给我介绍了哪个店买水果蔬菜便宜,哪个店买肉便宜。从我们家的日常购物来看,在圣地亚哥,从家门口的Vons到华人超市、韩国人超市Zion、清真店、costco都会买。
西红柿,韩国超市打折时的0.5元到Vons1.99元都买过,苹果,从0.5元到1.99元,质量看不出明显差别。这里说的都是磅,相当于0.9斤。
猪肉买过0.89元——2.99元一磅,带骨羊肉costco的大包装,4.99一磅,清真店里通常2.99元\3.99元,特别活动时1.99元也有。
韩国店的水果蔬菜都便宜,做活动时,新鲜的橙子1美元5磅,3磅,常有,就是经常我们说的进品橙子。刚去时,发现朋友一买一在兜,榨汁喝。
以前在北卡、芝加哥时,水果、蔬菜都要贵一些。显然也地域差异,加州的农业发达,农产品就便宜些。
因为人工贵,在美国的餐馆吃饭,绝对比较比国内贵,但是相对于收入还是便宜的。我们家三口,喜欢光顾的中餐馆、意大利餐厅、redlobster等,通常7、80元吃得就很满意了。当然,“满意”是一个主观感受非常大的词,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没粗暴“代表”他人。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国内个人很少用支票?是不是因为造假容易?
说到中美的差别,在我们的印象中,似乎美国一直比我们发达一些,他们的货币也比我们的值钱。但是,如果都是一百元的话,到底是哪个经花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
首先,我们知道,在今天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基本是1美元=6.3325人民币,那么是不是美元更为耐花呢?
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在美国,吃个早点可以说还是很省钱的,比如说吃个面包再来杯小杯饮品基本要花费两到三美元即可,那么一百美元就可以挺过将近四十多天,相当靠谱了。要是在中国呢,吃个早点像面包基本四五块再来杯小饮料五六块基本十块也差不多,算一下一百块人民币可以坚持十天左右吧。不同的是在美国,午餐是三餐之中最不重要的,常常是吃些蔬菜再伴着三明治、汉堡或是加杯咖啡。基本上五美元就可以解决。一百美元能吃二十天。
在中国,一百人民币,省一点的话可以吃10天,这就要考察菜价了。吃沙县小吃的话,差不多也是接近十天。在美国一百美元可以买大概20个汉堡、30多箱雪碧、20多磅牛肉,去中等餐厅吃三次。在中国:一百元人民币差不多可以买到两箱牛奶,三箱雪碧,两斤左右的牛肉,去中等饭店吃饭一次左右,自助餐两次左右。
所以,从饮食来看,美元好像更为耐花,这也就是差别所在,如果都规定相同的天数的话,无疑拥有一百美元能够让你在美国活的更好。
不过在美国,人工费用很高,大约占消费的百分之十,因此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理解。
如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国内的高物价高房价令人望尘莫及,那么美国也一样吗一百和一百人民币在各自国家的差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中国的物价是真的一年比一年贵,我们都知道去买个菜,没有几十块钱根本就买不到很多东西,但是美国就不一样了,美国的物价一直都是很平衡的,在美国买点肉都只要两美元就够了,但是在中国起码要几十块。这就说明我们国家的物价真的很大,并且人民币开始贬值,要是中国的肉价也是像美国一样便宜小编能天天吃。
当然不同国家的经济状况也存在不同,因此也不能单一地用购买力来衡量价格。消费水平还是与我们的薪资状况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