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4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3件224人,依法批准逮捕82件20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26件337人,依法起诉110件297人。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涉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5件,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3件,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2件,技术合同纠纷2件。
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利用漏洞下载网络课件后“白菜价”甩卖
【基本案情】
【诉讼过程】
2020年11月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请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机关针对案件获利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对杜某某贩卖课件数量进行鉴定。
同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年12月4日,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香坊区人民法院12月14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杜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民办教育机构因受疫情影响,网络课程大幅增加,著作权被侵犯后果严重,妨害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要坚决予以打击。网络环境下,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存在的专业性、复杂性的难点。
商行在招牌上挂上“名牌”商标误导消费者
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公司)是第3010353号“雷士”商标及第3010373号图形商标的所有权人,发现鸡西市鸡冠区某某商行(以下简称鸡西某某商行)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招牌及装饰装潢上使用“雷士”商标,并突出显示“雷士”商标标识。
2021年3月22日,在检、法两家的见证和积极促成下,雷士公司和鸡西某某商行通过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诉调系统达成和解。鸡西某某商行于30天内自行拆除侵权装饰装潢,并给付雷士公司经济损失2.3万元,同日,鸡西某某商行履行和解协议,雷士公司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鸡西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对知识产权保护多角度尝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发挥了综合效能。
该案为我省首例涉及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支持起诉案件,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且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过介入诉前调解,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一方面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为当事双方减少诉讼成本,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也为支持起诉的办理提供新的模式。
自产的酵素菌液挂上“大牌”商标后每吨卖32万
2019年8月29日,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地区公安局以高某甲、高某乙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分析,认为公安机关补查重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高某甲、高某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关键证据仍然不足,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高某甲、高某乙侵犯了郑州迅升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2019年11月19日,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以高某甲、高某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向东方红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7月3日,东方红人民法院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高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宣判后,高某甲、高某乙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农产品领域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东方红检察院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与保护知识产权相结合,严格依法审查案件证据,及时排除与案件无关联性的鉴定意见,准确认定高某甲、高某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依法追究侵犯农产品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拔高、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贯彻和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积极履职担当,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烟酒店卖出五箱“飞天茅台酒”均为假冒
2018年12月20日,卢某某其经营的哈尔滨市松北区某某烟酒店内在,以人民币2.1万元的价格销售潘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两箱。2019年3月18日,卢某某再次以人民币3.6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郝某某“53度飞天茅台酒”三箱。经鉴定,卢某某销售的上述五箱“飞天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本案由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3月23日移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松北区检察院于2020年3月27日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4月10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卢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茅台”、“五粮液”白酒,作为国产名牌,享誉海内外,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职能作用,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检察机关延伸办案职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监督管理漏洞问题,于2020年11月23日依法向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单位已回函采纳。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手段,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整体效能。
省高院发布全省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6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1641件,审结1552件,结案率94.6%;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85件,审结1508件,结案率95.1%。
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7%,比上一年度增长9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各中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诉前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54件,拓展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域。
十大典型案例
1.小米公司与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亿发食品公司、美廉美超市与江中食疗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3.百家姓超市福民店、牡稻食品厂与苏稻食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4.姜某与中国电信齐市分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5.科斯特公司、隆盛公司与安龙迪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6.永丰水稻合作社查哈阳分社与富尔农艺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7.工大同信公司与博坤佳业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8.大庆金锣公司与华懋双汇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9.“冰城华美金店”侵害商标权行政纠纷案
10.赵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及胡某某、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上述案例,包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中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3件,著作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及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各1件。
据介绍,这十大典型案例,涵盖的纠纷类型较为丰富,涉及到生活消费、农资流通、汽车配件生产、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在同类纠纷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部分纠纷涉及知名品牌或企业,具有社会影响较大的特点。
记者:王冠
原标题:《卖出五箱“飞天茅台酒”都是假的!烟酒店老板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