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具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分会员单位。
??我院是一所科研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实验手段先进、环境条件优良的现代化科研机构,目前拥有烟草生态环境与烟叶质量、烟草化学、烟草工艺、烟草香料基础研究和烟草生物学效应5个烟草行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科技信息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国家烟草基因研究中心等4个行业级中心。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技创新、科技减害和科技增效的内在要求为核心,以全面建设中国烟草科学技术创新中心为目标,面向国际烟草科技前沿,面向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品牌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科研方向与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应用基础研究与共性技术研究相结合、成果集成转化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在烟草农业、工艺、化学、香料、基因等重点领域以及烟草质量检测、烟草标准化、科技信息、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烟草行业科技进步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范围、数量及具体要求
??招聘对象须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出站博士后或留学回国人员。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2022届、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原则上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初次就业。
??此次计划招聘15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回避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5.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
??(四)面试
??笔试等各项前置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不高于1:7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某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在面试当天,个别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试写作等其他技能,作为面试成绩的重要参考。面试小组重点围绕专业技术水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察与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平均分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本岗位面试有多位特别优秀的,在“考察人选”确定后,可确定1-2位备选人员。若第1名考察人选放弃时,将顺位通知后续“备选考察人选”。不跨岗位调剂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填写并提交《郑州烟草研究院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六)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我院统一领取),因毕业论文答辩等事宜无法在指定医院体检的,可在所在城市三甲医院自行体检(自费),因在国外等原因无法体检的,可提供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考察复审、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资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五、注意事项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我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