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分所名义投标的话,可以用总所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②新版执业证书上无注册资金一项,注册资本证明可以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查询截图证明。
4、问:入选国家烟草专卖局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库的得2分。提问:入选的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以前(非2020-2022年)年报审计的事务所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5、问: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得1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5分;此项最多得2分。——若为分所,则无注册资金一说,是否可以提供总所注册资金?
6、问:进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20位得1分;——重庆市19年并未排名,是否可以提供18年排名?
答:可以提供2018年排名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
7、问: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注册税务师一人得1分;配备法律顾问一人得1分;配备注册会计师两人及以上得1分;配备单位部门负责人时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重复加分)——如果全部配备注册会计师,是否能得4分?还是必须要有法律顾问和税务师?若是必须要提供法律顾问和税务师,请问为什么会计师是事务所需要有法律顾问和注册税务师?此项得分排他性太严重。
答:全部配备注册会计师,不能得4分,本项目服务团队无需配备法律顾问,具体得分内容详见本通知第二条中第3小条。我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广,需要更多的服务,本条为加分项,不是资格条件,不具有排他性。
8、问: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何确定并项目负责人为主审人员?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否是主审人员?
答:报告上签字人员认定为项目主审人员。
二、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及澄清,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E.19.4.2(2)评标标准中第2条“商务评分标准”中第(3)小条“A.进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20位得1分”修改为:“A.进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20位得1分”;“B.入选国家烟草专卖局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库的得2分”修改为:“B.入选国家烟草专卖局2016年-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库的得2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E.19.4.2(2)评标标准中第3条“技术评分标准”中第(1)小条“C.本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主审,负责过资金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或国有企业委托的管理审计项目1个得1分”,此项中的“管理审计项目”是指对内控制度、管理效益等内容开展的专项审计项目。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E.19.4.2(2)评标标准中第3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第(2)小条“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注册税务师一人得1分;配备法律顾问一人得1分;配备注册会计师两人及以上得1分;配备单位部门负责人时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重复加分)”修改为:“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注册税务师一人得1分;配备注册会计师两人及以上得2分;配备单位部门负责人时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重复加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E.19.4.2(2)评标标准中第2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第(2)小条“企业业绩”“注:提供有效证明的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鲜章”修改为:“注:提供有效的合同、审计报告(或定案表)复印件和与之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并且加盖投标人鲜章”。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E.19.4.2(2)评标标准中第3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第(1)小条“本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注:上述项目须提供咨询合同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同类型不重复得分”修改为:“注:上述项目须提供有效合同、审计报告(或定案表)复印件和与之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同类型不重复得分”。
6、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业绩和人员应是分支机构的业绩和人员。
7、《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相应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工程审计付费标准如下表
一、付费标准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收费基数
≤500万元
500~5000万元
5千万元~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20亿元
》20亿元
1
工程概算编制
(审核)
建设项目总投资
3.0‰
2.2‰
2.0‰
1.2‰
0.8‰
0.4‰
0.1‰
2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2‰
2.5‰
0.5‰
0.2‰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审核)
3.5‰
3‰
1.5‰
1.0‰
0.3‰
4
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审核)
3.3‰
2.6‰
2.1‰
1.3‰
0.9‰
5
工程结算审查
(1)基本收费
1.8‰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5%~8%
6
过程跟踪审计
总投资(不含土地及人民政府规费)
12‰
10‰
9‰
5‰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鉴证标底额
8
竣工决算编、审
总投资
2‰
0.05‰
(一)以上比率为超额累进。除6外,其他各项均为单独委托时的收费标准,其中,2和3不得同时计取。
(二)工程结算审查的计费方式按表中5的(1)+(2)计算,在计取基本收费时,必须进行全面详细审计,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和分项计算清单,否则不得按照此标准付费。
(三)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10元/吨另计收费,必须提供详细计算底稿。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钢筋计算取费仅限施工图预算或编制工程量清单阶段,同一项目结算时不得重复计取。
(四)基本收费的计费基数是总投资扣除土地费用及政府规费的,专卖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设计费、监理费、咨询费等二类费用)可以按20%的折扣计取。
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要计入取费基数。
(五)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前期管理制度完善的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计取6收费时,不得同时计取2、3、4、5(1)、7、8的收费,但必须按1计取概算审核的费用以及5(2)的费用。
效益收费的审减(增)额包括对清单、控制价、变更洽商、材料设备价格、竣工结算以及合理化建议节约额等。其中过程控制中审减额不得在结算时重复计取。主材、设备价格的审减原则上必须取得施工单位、基建办、监理公司、监督办等认可,且审定价格必须有充分依据。
最后必须按要求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管理审计报告,如果竣工结算的变动超过合同价的50%的可适当收取少部分费用(必须重新计算工程量并提供计算底稿)。
(六)概算审核收费参照概算编制收费标准。但是必须提供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的详细工程量计算底稿。此处概算编审不同于以概算指标的匡算。
(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要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在概算审核、招标清单编审、结算审核过程中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派出人员必须满足项目要求,不受上述人员数量限制。
(九)如若超过三年或增加人员,则应另外付费。付费标准按照审计中介机构人员所在城市的工资成本及应分摊的管理费用和税费等水平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工程审计人员可按照40万元/注册造价工程师/年,25万元/造价员/年的标准与工程审计中介机构议定,上下幅度不超过15%,其他城市可参照一线城市标准议定;
超过三年的可按三年收费标准的基数按比例计取。比如,若超过10个月,则调增额为不超过:(原基本收费÷36)×10,且同时签订补充调整合同。
(十)过程审计的收费6不含概算审计,但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对概算的审计。概算审计收费按照概算编制收费标准计取。
如果设计深度达不到扩大初步设计,则按不超过50%计算,但是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否则不予计算基本收费;如果只是象征性地抽审,则按照不超过标准的20%计取。如果被专家组或其他审计发现问题,应相应扣减费用。
(十一)如果审计中介机构详细计算了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即和编制清单和控制价的中介机构背靠背编制),可以按照清单或者控制价编制收费的30%另行计费,如果编审合一也可以以此标准单独计算,但必须提供详细工程量计算底稿。
(十二)竣工决算的审计收费标准包含了对全部移交资产的现场监盘,资料完整性的确认等。如果没有监盘,则按收费标准的50%计算。取费基数不含土地及人民政府规费,卷接包设备按20%计算。
(十三)除异形结构外,必须提供手工工程量计算底稿。
(十四)中介机构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审计付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