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经》的一些重复句子的考订
圣代同学学习《道德经》非常用心,发表了一遍研读心得。如下:
从听《道德经》第一课算起,今天正好是第四十天。《道德经》本来就玄之又玄,加上版本甚多,文字颇有出入,真是“末俗纷纭更乱真”啊。我们学用的是通行的王弼本,曾搜集过好几个电子版的王弼本,却发现虽然都叫王弼本,但其中标点、注音甚至文字都还是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学习,自己也花了些力气去对比和完善,贴在博客里随时进行修改。
近来诵读时发现,惜墨如金的老子在号称五千字的《道德经》里面,竟有五处重复的话语。究竟是老子有意强调,还是两千五百年的岁月变迁中传抄有误,颇感费解。就目前的浅薄理解而言,我更倾向于后者。暂时把这五处对应的九个章节列出来(第56章有两处重复,分别对应第4章和第52章),大胆假设一下,标出自己认为应该删除的重复部分,然后小心求证,请教顾老师、学友们以及各位高人明师指点,在此先行拜谢!
以下是圣代提供的材料,划掉的部分,是圣代按照自己的理解所做的。我就在每章下面加注说明是否可删。
第一处:【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通“沉”chén)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顾注:【渊兮似万物之宗】后面应该接【湛(通“沉”chén)兮似或存】;而且,【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应该是有关修道的内容与境界,是人的状况,这与这一段总体上讲“道”还是有区别的。所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在此应该是可删的。
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sè)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顾注:第五十六章的【塞(sè)其兑,闭其门】可以存在,这与下四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一致的内容。所以不一定没有这两句。而且,竹简本甲下有此句,完全连接后四句。不可删。
第二处:【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第十七章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顾注:竹简本中,有【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所以按照竹简本,此句不可删。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顾注:帛书甲乙本无此两句,所以在此倒是可删的。
第三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顾注:【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这一段中,通行的王弼本没有【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而从上下文看,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非常合理的。
第六十四章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pàn),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不慎终也。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顾注:第六十四章,竹简本甲与丙都有这几句,所以,不可删。
所以,以上二章,仅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为重复之句。一是在上下文中通顺,二是有竹简本的支持,所以都不可删。
“不慎终也”,是多余之句。王弼本中本来没有。
第四处:【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第三十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hào)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顾注:第三十章,竹简本有【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所以,不可删。
顾注:第五十五章,竹简本有【物壮则老,谓之不道】,没有“不道早已”。
第五处:【塞(sè)其兑,闭其门】
第五十二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mò)身不殆。【塞(sè)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
顾注:【塞(sè)其兑,闭其门】与【开其兑,济其事】完全对应。所以在此合理。而且,竹简本都有。
顾注:第五十六章的【塞(sè)其兑,闭其门】也可以存在,这与下四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一致的内容。所以不一定没有这两句。而且,竹简本甲下有此句,完全连接后四句。不可删。
总体而言,这些问题,仅在王弼本,或许可以依据我们的理解来做这样的判断以及删除。但是,严格考订,则需要研究帛书本、竹简本,以及即将面世的北大本等才能完全确定。